轉發別人剪輯的視頻算侵權嗎,轉發別人剪輯的視頻算侵權嗎,法律分析:看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出于營利目的,那么轉載別人的作品是需要版權所有人同意或者支付報酬的,否則便屬于違法侵權。當然,如果僅僅是個人所用或者學習,一般的轉載都是合法的,不算侵權
法律分析:看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出于營利目的,那么轉載別人的作品是需要版權所有人同意或者支付報酬的,否則便屬于違法侵權。當然,如果僅僅是個人所用或者學習,一般的轉載都是合法的,不算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四)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于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五)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前款規定適用于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制作者、廣播電臺、電視臺的權利的限制。
法律分析:
看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出于營利目的,那么轉載別人的作品是需要版權所有人同意或者支付報酬的,否則便屬于違法侵權。當然,如果僅僅是個人所用或者學習,一般的轉載都是合法的,不算侵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四)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于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五)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前款規定適用于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制作者、廣播電臺、電視臺的權利的限制。
律師解析:
看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出于營利目的,那么轉載別人的作品是需要版權所有人同意或者支付報酬的,否則便屬于違法侵權。當然,如果僅僅是個人所用或者學習,一般的轉載都是合法的,不算侵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四)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于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五)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前款規定適用于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制作者、廣播電臺、電視臺的權利的限制。
如果剪輯視頻用了別人的電影,算不算侵權要根據具體的使用方式、使用目的以及使用的量來看,如果是屬于以下情況的,則不構成侵權:1、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2、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3、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4、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于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5、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6、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7、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8、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9、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10、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11、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12、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13、然后表示如有侵權之處請速聯系,將會在24小時內刪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十二)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
剪輯網上視頻算侵權,如果未獲得視頻上傳者的同意,然后擅自下載之后進行編輯再次傳播,就構成侵權。著作權侵權是指一切違反著作權法侵害著作權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權、著作財產權的行為。在剪輯視頻的時候絕大多數都是故意的,著作權所有人可以讓侵權人進行賠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各大短視頻平臺的很多常見的剪輯視頻,深究下來其實都屬于侵權的范疇,只不過由于不涉及商業領域,再加上一定程度也形成了廣告作用,版權方不追究,也就沒什么問題。 在尋找素材的時候,如果有需要的情況下,可以適當使用 游戲CG、影視宣傳片 一類的素材,這種是 官方發布的物料 ,大部分情況下都是不會追責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二條錄音錄像制作者對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享有許可他人復制、發行、出租、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并獲得報酬的權利;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于該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許可人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錄音錄像制品,還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表演者許可,并支付報酬。
●轉發別人剪輯的視頻算侵權嗎知乎
●轉發別人剪輯的視頻算侵權嗎怎么處理
●轉發剪輯視頻有沒有侵犯著作權
●轉發別人剪輯的視頻違法嗎
●轉發別人的短視頻侵權嗎
●轉發別人的視頻屬于侵犯行為嗎
●轉發別人的視頻作品犯法嗎
●轉發別人的電影剪輯
●轉發別人的短視頻能賺錢嗎
●轉發別人的視頻到別的平臺,會不會犯法呢?
●轉發別人剪輯的視頻算侵權嗎知乎
●轉發別人剪輯的視頻算侵權嗎知乎
●轉發別人剪輯的視頻違法嗎
●轉發剪輯視頻有沒有侵犯著作權
●轉發別人的短視頻侵權嗎
●轉發別人的視頻屬于侵犯行為嗎
●轉發別人的視頻作品犯法嗎
●轉發別人的電影剪輯
●轉發別人的短視頻能賺錢嗎
●轉發別人的視頻到別的平臺,會不會犯法呢?
●轉載別人的視頻算侵權嗎,剪輯別人的視頻侵犯版權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轉載別人的視頻侵權嗎,剪輯別人的視頻侵犯版權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剪輯別人的視頻侵犯版權嗎,剪輯網上視頻侵權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翻拍別人的視頻內容會侵權嗎?,剪輯別人的視頻侵犯版權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翻拍別人的視頻侵權嗎,剪輯別人的視頻侵犯版權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翻拍別人的視頻內容是否構成侵權,剪輯別人的視頻侵犯版權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做視頻素材剪輯算侵權嗎,網上剪視頻找素材會涉及侵權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轉發別人剪輯的視頻算侵權嗎怎么處理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孫小
內容審核:王有銀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