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商超拆遷補償標準2025,青島城市房屋拆遷補償明細,具體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
具體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關于青島城市房屋拆遷補償明細的問題,由我為你解答。
一、青島城市房屋拆遷補償明細
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一定的補助和獎勵。
具體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
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如2019年青島市政府規定
房屋搬遷補助費和臨時過渡補助費標準
1、征收住宅房屋
(1)搬遷補助費:按每戶1200元計發。
(2)臨時過渡補助費:
貨幣補償的,對被征收人按征收房屋面積,按照30元/月/m2的標準,一次性計發10個月臨時過渡補助費。房屋補償的,對被征收人按征收房屋的面積和約定的過渡期限,按照30元/月/m2的標準計發臨時過渡補助費。被征收房屋面積低于40m2的,按40m2計算。
2、征收非住宅搬遷補助費,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40元/月/m2的標準計發,總額低于1200元的,按1200元計發。
3、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共發放12個月)
商場、商鋪、旅館、餐飲、娛樂類建筑:按照100元/月/m2的標準
商務類建筑(金融、證券、商業寫字樓等):按照90元/月/m2的標準
工業、辦公和公共類建筑(圖書館、博物館等):按照80元/月/m2的標準
二、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內容有哪些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
(二)貨幣補償金額;
(三)補償安置方式;
(四)搬遷期限;
(五)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實行房屋調換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內容還應當包括安置房屋的價值金額、面積、地點和層次等事項。
三、遇到城市房屋拆遷問題怎么辦?
提醒您:隨著人們的法律意識越來越強,在生活中遇到糾紛也會更多的傾向于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如果想要找律師,有全國各地資深的律師團隊,讓專業律師為你分憂。
1、律師可以幫助當事人分析案情和利弊得失。
在遇到法律糾紛時,有相當一部分當事人對法律知之較少,聘請律師以后,就可以讓通曉法律、熟悉訴訟程序的律師幫助分析案情,指點迷津,使當事人明確自己在訴訟中所處的地位,從而為合法地行使權利打好基礎。
2、律師可以幫助當事人調查證據。
當事人聘請律師以后,律師可以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獲取有關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材料。律師還有權查閱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案情。這樣,就為當事人打好官司,切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提供了較大的可能。
3、律師接受聘請訴訟以后,應當出庭參加訴訟,參加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依法陳述意見和要求。
法律分析:1、拆遷補償:根據青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2123條規定:
(1)就地房屋補償的:被拆遷套內面積(不小于25平方米) 公灘面積 10平方米 公攤面積比例該住宅房屋建設項目的平均公攤面積比例計算(或用于其他工程建設的,按照百分之二十三計算)
(2)實行貨幣的:按上述計算的應補償面積×征收區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場價格結算貨幣補償金。
2、搬遷補助費
(1)選擇貨幣補償的,對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按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積,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標準,一次性計發10個月臨時過渡補助費。
(2)選擇房屋補償的,對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按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積和約定的過渡期限,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標準計發臨時過渡補助費,超出協議約定期限的,按每月每平方米60元的標準逐月計發。
(3)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低于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計算。房屋征收部門應在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搬遷騰房時一并支付上述費用。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拆遷補償:根據青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2123條規定:青島市拆遷補償標準:(1)就地房屋補償的:被拆遷套內面積(不小于25平方米)公灘面積10平方米公攤面積比例該住宅房屋建設項目的平均公攤面積比例計算(或用于其他工程建設的,按照百分之二十三計算);(2)實行貨幣的:按上述計算的應補償面積×征收區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場價格結算貨幣補償金。搬遷補助費有哪些?(1)選擇貨幣補償的,對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按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積,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標準,一次性計發10個月臨時過渡補助費。(2)選擇房屋補償的,對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按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積和約定的過渡期限,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標準計發臨時過渡補助費,超出協議約定期限的,按每月每平方米60元的標準逐月計發。(3)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低于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計算。房屋征收部門應在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搬遷騰房時一并支付上述費用。以上就是青島市2022年最新的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相關內容。綜上所述,青島市拆遷補償標準明細是有用的,青島市的拆遷的朋友可以關注一下。我們在遇見不公平時,可以運用法律維護我們的利益。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法律分析: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據國家規定的價格政策,按該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六倍計算。2、征用魚塘、藕塘、養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五倍計算。3、征用柴山、灘地、水塘、葦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三倍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一、青島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
1、拆遷補償:根據青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2123條規定:
(1)就地房屋補償的:被拆遷套內面積(不小于25平方米)+公灘面積+10平方米+公攤面積比例該住宅房屋建設項目的平均公攤面積比例計算(或用于其他工程建設的,按照百分之二十三計算)
(2)實行貨幣的:按上述計算的應補償面積×征收區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場價格結算貨幣補償金。
2、搬遷補助費:
(1)選擇貨幣補償的,對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按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積,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標準,一次性計發10個月臨時過渡補助費。
(2)選擇房屋補償的,對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按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積和約定的過渡期限,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標準計發臨時過渡補助費,超出協議約定期限的,按每月每平方米60元的標準逐月計發。
(3)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低于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計算。房屋征收部門應在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搬遷騰房時一并支付上述費用。
二、青島房屋拆遷補償有哪些規定
1、房屋拆遷資產的補償費用,包括:無法搬遷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著物,以及確因搬遷而發生損失的機器設備而生的補償等;房屋停產停業損失,以實際情況而定,一般既包括實際經營損失也可酌情包括預期經營損失;
2、房屋拆遷補償費用,包括搬遷前期費用和搬遷過程中發生的停工費用、機器設備調試修復費用以及物資的拆卸、包裝和運輸、解聘員工補償費等費用;
3、基于房屋拆遷政策發生的獎勵費用,包括速遷費、拆遷獎勵費等。有很多當事人并沒有預估到相關材料證明是件很復雜的事情,臨到限期,匆匆估算企業內的設備數目,對因拆遷而引起的設備遷移費、哪些設備遷移動是損害設備價值的沒有進行精細的清點核查,而使被拆遷企業、承租企業在安置補償時相當被動。
法律分析: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最后有幾點需要溫馨提醒:
1、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
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為0;
3、被拆遷人獲得補償,表明該房屋由其自用。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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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青島市商超拆遷補償標準文件,青島城市拆遷補償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韓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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