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內江拆遷補償的法律規定2025,內江拆遷補償,內江拆遷補償標準具體如下: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
內江拆遷補償標準具體如下: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加上被拆遷房屋;
4、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以及建制雖然不撤銷,但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問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具體計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
5、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法律分析:第一,審查房屋拆遷項目是否符合規劃
第二,制定拆遷補償安置方案
第三,組織召開聽證會
第四,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第五,發布拆遷公告
第六,入戶調查登記
第七,評估
第八,補償協議的簽訂
第九,作出補償決定
第十,先補償后搬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第五條 城市規劃必須符合我國國情,正確處理近期建設和遠景發展的關系。
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建設,必須堅持適用、經濟的原則,貫徹勤儉建國的方針。
第六條 城市規劃的編制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當地的自然環境、資源條件、歷史情況、現狀特點,統籌兼顧,綜合部署。
城市規劃確定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序的規定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按計劃分步實施。
第七條 城市總體規劃應當和國土規劃、區域規劃、江河流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協調。
法律主觀: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土地管理法》中刪除。政府征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被征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征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征收行為都屬于違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法律客觀:《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內江市在拆遷時實行“拆遷補償四不一直”,即不低于基礎補償、不低于搬遷補助、不低于臨時安置費、不低于重建安置房,恢復原狀不虧空。同時,可以根據拆遷人的情況和房產評估結果進行適當增加。內江市在拆遷過程中,為了保障拆遷人的合法權益,制定了拆遷補償標準,實行“拆遷補償四不一直”。具體包括:1. 不低于基礎補償:根據被征收房屋的性質、用途、面積、位置等因素,按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標準進行補償。2. 不低于搬遷補助:根據拆遷人的人口、年齡、職業、家庭狀況等因素,按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標準進行補助。3. 不低于臨時安置費:針對無房人員和家庭經濟困難者,安排住房并支付臨時安置費。4. 不低于重建安置房:對符合條件的拆遷人,提供重建安置房,并支付相應的過渡期租金。5. 恢復原狀不虧空:對被征收房屋外的綠化、硬化、設施進行恢復,確保不虧空。此外,根據拆遷人的情況和房產評估結果,可以進行適當增加,如增加文物保護補償、高樓房拆遷補償等。內江拆遷補償標準是否合理?有無爭議?內江拆遷補償標準是經過內江市政府和相關部門多次制定、修改并公示的,旨在保障拆遷人合法權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由于房價的波動、市場環境的變化等因素,仍然存在一些爭議,需要各方面繼續探討和完善。內江市在拆遷過程中實行“拆遷補償四不一直”,旨在保障拆遷人的合法權益。雖然該標準已經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但仍需在實踐中不斷完善,以更好地適應市場環境和拆遷人的需求。【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二條 城市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應當依法實行補償。補償的具體標準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同時還可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法律分析: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一條 為了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條例。
第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法律分析:土地的賠償標準依據土地的性質、位置等是有不同的標準的。依據《土地管理法》,土地的賠償標準是由各個省自己制定的,因此該標準各個省是不一樣的,建議到省相應職能部門管網查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四川內江拆遷補償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四川內江拆遷補償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四川內江拆遷補償標準2021
●四川內江拆遷補償的法律規定最新
●四川省內江拆遷
●四川內江房屋拆遷補償
●內江拆遷賠償標準
●四川內江拆房補償規則
●內江地區拆遷文件
●內江房屋拆遷
●內江拆遷補償標準
●內江拆遷補償標準
●內江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2
●內江拆遷補償30平方多少錢啊
●內江拆遷補償標準2024
●內江拆遷補償政策
●內江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3最新消息
●內江拆遷補償方案
●內江拆遷補償123號文件是什么
●內江拆遷補償一覽表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四川內江拆遷補償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四川內江房屋拆遷補償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范建樂
內容審核:鄧海鳳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