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房屋征收補償款誰出2025,征地拆遷費由誰出如何進行征地拆遷,拆遷費:1、征地和拆遷可以由政府來實施,或者由開發商實施。2、拆遷費用一般是政府承擔,如果開發商承擔了拆遷費用,那么在辦土地出讓手續時,會將相應費用從土地出讓金中扣減。征地拆
拆遷費:1、征地和拆遷可以由政府來實施,或者由開發商實施。2、拆遷費用一般是政府承擔,如果開發商承擔了拆遷費用,那么在辦土地出讓手續時,會將相應費用從土地出讓金中扣減。征地拆遷的工作方法:1、傾力宣傳教育。2、致力完善政策。3、是堅持以人為本。4、著力解決困難。
在推進城市化的過程中,征地拆遷問題日益突出。若拆遷有關部門不能合理解決民眾拆遷中遇到的問題,雙方勢必會起沖突,造成社會矛盾。那么解決問題的方法歸根結底是要拆遷部門深入群眾,在拆遷的同時,維護好群眾利益。接下來就跟著的我了解征地拆遷費由誰出和相關的工作方法吧。
一、拆遷費用由誰出
1、征地和拆遷可以由政府來實施,或者由開發商實施。
2、拆遷費用一般是政府承擔,如果開發商承擔了拆遷費用,那么在辦土地出讓手續時,會將相應費用從土地出讓金中扣減。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四十三條 【征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
二、如何進行征地拆遷
1、傾力宣傳教育
征地拆遷工作的順利與否,離不開被征地拆遷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因此,征地拆遷職能部門要牢固樹立“思想先行”的工作理念,克服急躁和盲動心理,采取多種方式,多了解群眾的想法,多分析群眾的顧慮,有針對性地做好群眾的宣傳、解釋工作,要帶著感情上門溝通,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一家一戶走訪的方式進村入戶進行宣傳,要講清講透征地拆遷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要多為困難群眾著想,以人性化的工作態度,柔性的工作方式贏得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2、致力完善政策
要認真研究相關的法律法規,要吃透征地拆遷有關政策,科學比較新老政策規定的差異,結合本地實際,在不違背上級精神的前提下,科學合理地制定征地拆遷的相關規定,規范征地拆遷行為,統一界定補償標準,嚴明工作紀律,劃分職責義務,杜絕一地一價、阻鬧漲價的現象發生,政府要做好征地拆遷的后續處理工作,要依法依規、入情入理地介入村組征地拆遷補償款分配方式的規范工作,防止強勢家族強勢分配的事情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新的矛盾糾紛的發生。
3、是堅持以人為本
真正站在群眾的立場,認真落實國家補償安置政策,讓群眾滿意。同時,要有效擴大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維護好廣大群眾的利益。以保障民生為本,統籌解決群眾的安置、出路和發展問題。要優先考慮大多數群眾滿意的補償安置問題,除了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外,因地制宜采取農業安置、就業安置、征地款入股等多種安置方式,徹底消除群眾的后顧之憂。要從完善工作機制入手,切實做到先建后征,最大限度地讓老百姓在征遷安置中真正改善條件、得到實惠,從而使廣大群眾真心地擁護、支持征遷工作。
4、著力解決困難
征地拆遷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牽涉到群眾日常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些事情,雖然事小,于理不合,但是,多年來,老百姓已形成了一種習慣,小事不找政府,征地拆遷了,政府來找他了,則小事也成了大事,易事也成了難事。在部分群眾眼中,滿足了他的要求,就是和諧,政府找他,就是求他,現實生活中,群眾對中央、省級政策關注多,對法律關注少,不滿意,就組織圍攻和阻撓施工,而在現行體制下,往往對他們有利。所以,在征地拆遷過程中,要相信絕大部分群眾是明事理的。因此,從事征地拆遷的工作人員,要切實發揮務實的工作作風,在做好群眾的思想宣傳工作的同時,力所能及地幫助群眾解決面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特別是要組織協調好村與村、組與組之間的界址不清的遺留問題。要加大對征地補償費特別是集體土地補償費的分配方式的協調監管,避免不必要的后續矛盾和問題的出現,對蓄意串聯組織、阻撓征地拆遷行為要理直氣壯地予以打擊。同時,對被征地農民實行就業扶助,著力建立“統籌就業、政策引導、政府促進、市場調節、自主擇業”機制,完善被征地農民的社會就業制度。健全完善勞動就業服務平臺,為被征地勞動力提供技能培訓、就業指導、就業介紹等一系列的服務,鼓勵被征地勞動力自謀職業、自主創業。
看完上文,我們解決了征地拆遷費由誰出的問題,即由政府或開發商承擔。征地拆遷工作方法始終是不能脫離群眾利益,創新群眾工作的方式,讓拆遷工作中的每一環節都有群眾參與,知情。這就能讓拆遷工作順利進行,群眾也能放心,拆遷便不再是問題。
一、拆遷費用由誰出
1、征地和拆遷可以由政府來實施,或者由開發商實施。
2、拆遷費用一般是政府承擔,如果開發商承擔了拆遷費用,那么在辦土地出讓手續時,會將相應費用從土地出讓金中扣減。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四十三條【征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
二、如何進行征地拆遷
1、傾力宣傳教育
征地拆遷工作的順利與否,離不開被征地拆遷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因此,征地拆遷職能部門要牢固樹立“思想先行”的工作理念,克服急躁和盲動心理,采取多種方式,多了解群眾的想法,多分析群眾的顧慮,有針對性地做好群眾的宣傳、解釋工作,要帶著感情上門溝通,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一家一戶走訪的方式進村入戶進行宣傳,要講清講透征地拆遷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要多為困難群眾著想,以人性化的工作態度,柔性的工作方式贏得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2、致力完善政策
要認真研究相關的法律法規,要吃透征地拆遷有關政策,科學比較新老政策規定的差異,結合本地實際,在不違背上級精神的前提下,科學合理地制定征地拆遷的相關規定,規范征地拆遷行為,統一界定補償標準,嚴明工作紀律,劃分職責義務,杜絕一地一價、阻鬧漲價的現象發生,政府要做好征地拆遷的后續處理工作,要依法依規、入情入理地介入村組征地拆遷補償款分配方式的規范工作,防止強勢家族強勢分配的事情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新的矛盾糾紛的發生。
3、是堅持以人為本
真正站在群眾的立場,認真落實國家補償安置政策,讓群眾滿意。同時,要有效擴大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維護好廣大群眾的利益。以保障民生為本,統籌解決群眾的安置、出路和發展問題。要優先考慮大多數群眾滿意的補償安置問題,除了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外,因地制宜采取農業安置、就業安置、征地款入股等多種安置方式,徹底消除群眾的后顧之憂。要從完善工作機制入手,切實做到先建后征,最大限度地讓老百姓在征遷安置中真正改善條件、得到實惠,從而使廣大群眾真心地擁護、支持征遷工作。
4、著力解決困難
征地拆遷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牽涉到群眾日常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些事情,雖然事小,于理不合,但是,多年來,老百姓已形成了一種習慣,小事不找政府,征地拆遷了,政府來找他了,則小事也成了大事,易事也成了難事。在部分群眾眼中,滿足了他的要求,就是和諧,政府找他,就是求他,現實生活中,群眾對中央、省級政策關注多,對法律關注少,不滿意,就組織圍攻和阻撓施工,而在現行體制下,往往對他們有利。所以,在征地拆遷過程中,要相信絕大部分群眾是明事理的。因此,從事征地拆遷的工作人員,要切實發揮務實的工作作風,在做好群眾的思想宣傳工作的同時,力所能及地幫助群眾解決面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特別是要組織協調好村與村、組與組之間的界址不清的遺留問題。要加大對征地補償費特別是集體土地補償費的分配方式的協調監管,避免不必要的后續矛盾和問題的出現,對蓄意串聯組織、阻撓征地拆遷行為要理直氣壯地予以打擊。同時,對被征地農民實行就業扶助,著力建立“統籌就業、政策引導、政府促進、市場調節、自主擇業”機制,完善被征地農民的社會就業制度。健全完善勞動就業服務平臺,為被征地勞動力提供技能培訓、就業指導、就業介紹等一系列的服務,鼓勵被征地勞動力自謀職業、自主創業。
一般由當地的市、縣國土資源局支付征地拆遷費,包括貨幣補償和房屋產權調換兩種方式。進行征地拆遷分為頒發拆遷許可證、發布拆遷公告、拆遷補償協商、進行裁決、實施拆遷五個階段。
一、房屋拆遷怎么辦手續
(1)房屋拆遷首先相關拆遷文件要齊全。(建設項目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存款證明等;)
(2)房屋拆遷需要有《拆遷許可證》,拆遷公告(現公布)。(30日內進行審查,頒發拆遷許可證。)
(3)房屋拆遷的拆遷人委托評估【發送評估報告及通知(5日)】。(評估委員會由三名以上國家注冊的房地產估價師組成。)
(4)根據遼寧省改辦發【2000】39號文件有關規定結合市場確定附屬物價格。
(5)房屋拆遷需要制定拆遷補償細則。(貨幣補償和回遷安置兩種)
(6)房屋拆遷要做好宣傳/講解政策。(國務院305號令和遼寧省145號)
(7)房屋拆遷要與被拆遷人反復協商,做工作。
(8)房屋拆遷需簽定拆遷補償協議。
(9)房屋拆遷對未達成協議的,由當事人一方申請行政裁決。(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裁決申請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被拆遷房屋權屬證明材料及土地使用證{復印件};被拆遷房屋估價報告;對被申請人的補償安置方案;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協商記錄;未達成協議的被拆遷人比例及原因。】
(10)受理裁決先期工作【行政裁決書副本及答辯通知書,是否同意聽證會通知,聽證會通知書(7日內)】調解/聽證(專家委員會鑒定評估價格)。
(11)下達房屋拆遷裁決書(15天)。(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依法申請復議或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裁決到期之日下達聽證會通知書(7日內)。
(12)申請強制拆遷。(行政強制拆遷申請書;裁決調解記錄和裁決書;拆遷人的安置意見;被拆遷人不同意拆遷的理由;被拆遷房屋的證據保全公證書;給被拆遷人提供的臨時安置周轉用房權屬證明和補償資金提存證明;關于對被拆遷人實施強制拆遷的請示)
(13)縣政府下達限期遷出決定書(15天)。
二、單位拆遷殘疾人合伙有補償嗎?
征地拆遷的補償標準不是固定的,也沒有統一的計算標準,因為要參考的因素很多,比如市場價格、政策等,當然,補償金額最好與當事人協商確定,這樣就不會出現補償糾紛。一般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告。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地方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當地人均收入增長速度,每2至3年調整一次征地補償標準,逐步提高征地補償水平。
三、沒有宅基地證可以補償嗎
沒有宅基地證一般不予賠償,但符合當地宅基地使用條件和征地補償條件的予以賠償。征地拆遷時依據宅基地使用權證書進行貨幣補償,被征收戶選擇產權調換方式進行安置的,依據被征收村民合法宅基地證載面積為補償依據。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二十一條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拆遷款不需要納稅。免納房產稅的對象有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拆遷補償款是屬于具有政策扶助性,也是非營業所得到的房產收入,所以不用交稅。國家為了經濟建設有時候難免需要對一些房屋進行拆遷,在拆遷的同時也會予以房屋主人合理的拆遷補償。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要注意:1、主體不符不簽(1)拆遷指揮部與被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2)沒有拆遷許可證或雖有許可證而無房地產開發資質的公司與被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協議;(3)拆遷公司以自己的名義與被拆遷人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2、內容不確定慎簽,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是房屋回遷時間不定;(2)是異地安置房屋交付時間和安置地點不明 ;(3)是違約責任沒約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五條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四)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五)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不需要繳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一、征地拆遷費由誰出如何進行征地拆遷
1、征地和拆遷所涉及的費用是由政府負責的。
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第六條 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下級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監督。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財政、國土資源、發展改革等有關部門,加強對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工作的指導。
二、如何進行征地拆遷
1、征地的程序分前后銜接的兩大塊,即征地的批準程序和征地的實施程序。方案內容: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等事項。費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個月內支付給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支付費用的,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拒交土地。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拆遷房屋征收補償款誰出錢
●拆遷房屋的征收補償
●拆遷房屋補償款是什么
●拆遷征收房屋補償多少
●拆遷補償房子
●拆遷征收補償方案
●房屋拆遷補償款歸誰
●房屋拆遷補償款要交稅嗎
●拆遷房屋補償費
●拆遷房屋補償比例
●征地拆遷費由誰出如何進行征地拆遷補償
●征地拆遷費由誰出如何進行征地拆遷補償
●征地拆遷費用包括哪些
●征地拆遷費用的支付與管理
●征地拆遷補償費
●征地拆遷賠付標準
●征地拆遷補償標準明細表
●征地拆遷政策解讀
●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標準
●征地拆遷費包含哪些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拆遷房屋的征收補償,拆遷征收補償方案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時安翔
內容審核:張曙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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