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房屋補償呼市標準2025,呼和浩特市征地補償標準,法律主觀:土地征用補償標準并非固定的,是需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及土地年產值來確定。通常是征用一年補償一年的土地年產值或高于年產值。1.土地補償費=被 征地 畝數×年產值×補償倍數。2.
土地征用補償標準并非固定的,是需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及土地年產值來確定。通常是征用一年補償一年的土地年產值或高于年產值。1.土地補償費=被 征地 畝數×年產值×補償倍數。2.安置補助費=需要安置的人數×年產值×補償倍數 需要安置的人數=被征地數÷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數。 1.土地補償費=被征地畝數×年產值×補償倍數。 2.安置補助費=需要安置的人數×年產值×補償倍數 需要安置的人數=被征地數÷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數。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 征地補償 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 法規 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 不動產權 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023內蒙古征地補償標準如下: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補償問題發生糾紛的解決方法如下:1、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2、要有明確的具體被告,必須能夠明確指出何人為對方當事人;3、準備證據材料,具體如下:(1)起訴書;(2)證據材料;(3)原告身份證以及證明被告的資料;(4)如委托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5)如委托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托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復印件;4、帶上訴訟費,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綜上所述,有關部門進行征地的需要向當事人提供相應的文件和證件,告知當事人具體情況,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征地。【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內蒙古拆遷補償標準具體如下: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加上被拆遷房屋;4、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以及建制雖然不撤銷,但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問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具體計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5、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自治區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要求,4月起,我市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報批開始執行征地補償新標準。從執行情況看,我市統一年產值補償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整體有所提高,最高統一年產值補償標準由原每畝32391元提高到32500元,最高區片綜合地價由原每畝280200元提高到298100元;最低統一年產值補償標準由原每畝10622元提高到10804元,最低區片綜合地價由原每畝19433元提高到19620元。
征地補償新標準是在2011年制定的《內蒙古自治區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基礎上進行更新的。更新后的標準對進一步加強征地補償安置工作、切實保護被征地農牧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障社會可持續健康發展等方面有著積極意義。
此次執行的征地補償新標準是綜合補償標準,是征收補償集體土地的重要參考依據,是實際征地補償費用的最低下限,由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償費組成(不含青苗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占用基本農田的,要按照當地最高標準予以補償;使用國有土地的,應參照標準執行;對于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標準,由各地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公布實施。各地區可按照保證被征地農牧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的原則,綜合考慮地類變化、土地質量、區位、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適時調整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調整的征地補償標準報自治區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新的征地補償標準實施后,我市國土部門認真落實征地補償新標準,進一步加強實施征地補償新標準的監督管理,嚴把建設用地審批關,確保廣大農牧民切身利益得到保護。
一、征地補償費用如何管理和分配?
征地補償費中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保管。經村民會議同意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有條件將土地補償費用于發展生產,解決農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統一安排使用;被征收的土地屬于農民承包經營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經村民會議2/3以上的成員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可以調整其他土地的給被征地農民,但質量和數量不相當的,可以給予被征地合理補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未能調整其他土地給農民,且又未解決農民生活出路的,應將不低于80%的土地補償費一次性支付給被征地農民用于發展生產、自謀生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依照前款規定取得的土地補償費應當設立專戶管理,用于發展生產和被征地農民的生活補助。
二、征地補償糾紛怎樣解決?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經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辦事處)和村、組予以公告,并聽取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意見。
對征地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市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收土地的市人民政府裁決。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收土地方案的實施。
征地補償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拒不領取征地補償費用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以被征地方的名義將其征地補償費用予以專戶儲存。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應當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的期限內交出土地。
從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調整完善成果聽證會上獲悉,為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保障被征地人的合法權益,呼和浩特擬提高土地征用補償標準。
據介紹,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的土地補償標準是以土地年產值的一定倍數來計算,未考慮土地潛在利用價值和區位因素,不僅補償標準偏低,也與呼和浩特市區范圍內實際征用地價格有較大差距。另外,有關部門僅對被征地農民進行貨幣補償,未系統考慮他們的生產、生活安置情況,難免對社會穩定構成一定的隱患。
呼和浩特于2006年11月舉行了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調整聽證會,并于2008年通過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國土資源部審查。為能及時將聽證方案順利實施,呼和浩特決定再次舉行聽證會,將政府有關部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基層群眾的意見和建議進行歸納、吸收,并考慮全市區征用土地按照地理位置、潛在價值等綜合因素,上調補償標準。上調幅度有待有關部門批準、公示。
聽證會通過的補償方案出臺后,不僅有利于強化全市土地管理、解決征地糾紛,還可讓被征地的農民分享被征收土地的增值收益。
法律分析:1、房屋補償標準:
(1)拆遷二層以上的樓房,每平方米應補償650元。
(2)拆遷搗制磚砼結構的房屋,應按照每平方米550元進行補償,磚瓦房每平方米應補償400元,平房每平方米應補償3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著物補償標準:
(1)拆遷倉房每平方米應按照補償120元進行補償。
(2)拆遷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應按照25元進行補償。
(3)拆遷沼氣池每個應按照400元進行補償、廁所每平方米應按照50—100元進行補償。
(4)拆遷豬雞舍每平方米應按照50—100元進行補償。
(5)拆遷塑料大棚每平方米應按照25—30元進行補償,菜窖每平方米應按照50—130元進行補償。
(6)拆遷磚石墻每延長米應按照50元進行補償,格柵(含工藝格柵欄)每延長米應按照150元進行補償。
(7)拆遷大門樓每個應按照400元進行補償。
(8)拆遷飲用水井(含壓水設備)每眼應按照2000元進行補償,農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設備)每眼應按照2000元進行補償,排灌大井(含設備)每眼應按照1萬元進行補償,排水管(塑料管、鑄鐵)每延長米應按照10—30元進行補償。
(9)拆遷電話移機補助費每戶為200元,有線電視遷移補助費每戶為300元。
(10)拆遷墳每座應按照300元進行補償。
3、異地安置補助費包括:宅地、配套設施、租房費等,應按照每戶6000元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拆遷房屋補償呼市標準最新
●呼市拆房賠償明細表
●呼和浩特拆遷補償
●呼市拆遷政策
●呼市拆遷辦
●呼和浩特拆遷戶
●呼和浩特拆房補貼標準
●2021年市拆遷范圍呼和浩特
●呼和浩特2020年拆遷
●呼和浩特市拆遷補償價格
●呼和浩特市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呼和浩特市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呼和浩特土地征收補償
●呼和浩特市征地公告
●呼和浩特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標準
●呼和浩特2021征收
●呼和浩特市集體土地征收
●呼和浩特市2020年征拆范圍
●呼和浩特拆遷補償方案
●呼和浩特市房屋征收補償細則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呼市拆房賠償明細表,呼和浩特拆遷戶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岑凱
內容審核:王有銀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