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大學畢業生的房屋拆遷補償2025,農村的在校大學生可以享受征地補償款分配嗎,農村的在校大學生是享有征地補償款的分配權的,當事人雖然在外地讀書,但是從戶籍上來講還屬于本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一員,而且農村的這些在校大學生的學費及生活費等,這些都
農村的在校大學生是享有征地補償款的分配權的,當事人雖然在外地讀書,但是從戶籍上來講還屬于本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一員,而且農村的這些在校大學生的學費及生活費等,這些都來源于父母承包土地以后的收益,所以,法律應保障在校大學生的征地補償款分配權。
一、農村的在校大學生可以享受征地補償款分配嗎?
可以,在校大學生仍然依靠原農村集體土地,主要靠其父母的供給,靠原來的農村的土地收益,如果排除原農業戶口的在校大中專學生享受分配征地補償款的權利,會加重其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員的負擔,也不利于國民素質提高與農村的發展。因而,村里不能因她求學期間取消他的成員資格,不能剝奪她參與分配土地補償費的權利。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二、新農村建設中的征地拆遷存在哪些問題?
1、征地補償標準偏低問題。在征地工作中,被征地農民往往以發達地區的征地補償標準和政府招拍掛出讓土地的價格來衡量當地征地補償標準的高低,期望高,愿望強,普遍認為現行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偏低,不認可,要求提高征地補償費用。在青苗、地上附著物、建(構)筑物等補償上,村民想方設法、瞞天要價,造成征地協議簽訂難。
2、被征地塊搶種、搶栽、搶建等問題。部分被征地村民大局意識不強,法制觀念淡薄,對政府已經公告告知需要征收的土地范圍,采取各種不同的方式,搶種搶栽,或不同程度的增加地面上的附著物、附屬物、建筑物、構筑物的數量(面積),以套取國家補償資金,人為制造征地補償工作難題。
3、征地補償款項分配問題。現在支付征地補償款項一般是先從縣市財政統一撥付到鄉鎮財政所,然后再由村、組進行統一收益、統一分配。在具體發放中,村或組集體在分配時不根據補償款性質和法律規定加以區分,在分配過程中存在程序不合法、發放不規范、標準不統一,人為侵犯村民的權益。被征地農民往往把自己和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在征地補償費分配和使用上產生的矛盾以及與村組干部的矛盾轉移到征地工作上來,借機阻攔,給征地工作設置重重障礙。
4、被征地塊內有關租地企業的補償問題。被征地區域一般距城市中心較近,交通便利,土地區位優勢較好,經濟較為活躍,因此,部分村民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出租場地或閑雜房屋給個人興辦企業,有的企業還是招商引資的項目,其用地行為是“以租代征”,是一種國家明文禁止的行為。對該部分土地的附著物、附屬物、建筑物、構筑物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拆遷補償政策,但企業主認為,我的項目是合法的,應該予以補償;而且企業生產和經營的損失又沒有標準補償,故企業業主瞞天要價。
有很多在校大學生畢業以后就算是到了其他的省份去參加工作,但是戶口都一直并沒有遷離本村,這種時候村里面不管是有什么福利性的政策,都不應該把當事人排除在外的,像是分配征地補償款這么重要的事情,不能因為在外讀書就剝奪了相應的權益。
可以,在校大學生仍然依靠原農村集體土地,主要靠其父母的供給,靠原來的農村的土地收益,如果排除原農業戶口的在校大中專學生享受分配征地補償款的權利,會加重其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員的負擔,也不利于國民素質提高與農村的發展。因而,村里不能因她求學期間取消他的成員資格,不能剝奪她參與分配土地補償費的權利。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一、新農村建設中的征地拆遷存在哪些問題?
1、征地補償標準偏低問題。在征地工作中,被征地農民往往以發達地區的征地補償標準和政府招拍掛出讓土地的價格來衡量當地征地補償標準的高低,期望高,愿望強,普遍認為現行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偏低,不認可,要求提高征地補償費用。在青苗、地上附著物、建(構)筑物等補償上,村民想方設法、瞞天要價,造成征地協議簽訂難。
2、被征地塊搶種、搶栽、搶建等問題。部分被征地村民大局意識不強,法制觀念淡薄,對政府已經公告告知需要征收的土地范圍,采取各種不同的方式,搶種搶栽,或不同程度的增加地面上的附著物、附屬物、建筑物、構筑物的數量(面積),以套取國家補償資金,人為制造征地補償工作難題。
3、征地補償款項分配問題。現在支付征地補償款項一般是先從縣市財政統一撥付到鄉鎮財政所,然后再由村、組進行統一收益、統一分配。在具體發放中,村或組集體在分配時不根據補償款性質和法律規定加以區分,在分配過程中存在程序不合法、發放不規范、標準不統一,人為侵犯村民的權益。被征地農民往往把自己和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在征地補償費分配和使用上產生的矛盾以及與村組干部的矛盾轉移到征地工作上來,借機阻攔,給征地工作設置重重障礙。
4、被征地塊內有關租地企業的補償問題。被征地區域一般距城市中心較近,交通便利,土地區位優勢較好,經濟較為活躍,因此,部分村民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出租場地或閑雜房屋給個人興辦企業,有的企業還是招商引資的項目,其用地行為是“以租代征”,是一種國家明文禁止的行為。對該部分土地的附著物、附屬物、建筑物、構筑物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拆遷補償政策,但企業主認為,我的項目是合法的,應該予以補償;而且企業生產和經營的損失又沒有標準補償,故企業業主瞞天要價。
農村戶口上大學有補助,必須是農村特困戶救助證的學生、建檔立卡家庭學生、孤兒、烈士子女、低保戶、五保戶家庭的學生。補貼申請流程:1、貧困生向學校提出申請;2、組成由學校、學生家長、村干部和教師代表參加的評審小組,對申請學生的家庭貧困程度進行審核;3、將擬受助學生名單及其家庭貧困程度向社會公布,公示期為7天;4、學校公示無異后,將受助學生名單及評審公示情況上報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審核確定。低保戶上大學補貼金額:1、九年義務階段:免除學雜費、書費、以及每年800元營養健康補助;家庭貧困的農村寄宿生小學每年可領1000元生活補助,初中生每年可領1250元。2、高中教育階段:在公立高中就讀,可以免除全部的學雜費,還可領取2000元/年的國家助學金。3、大學教育階段:可以申請助學貸款,另外還可申請國家助學金,根據貧困等級不同,分為2000元/年、3000元/年、4000元/年。4、研究生教育階段:碩士生每年6000元,博士生每年10000元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第十一條申請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群眾評議、信息核查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進行調查核實,提出初審意見,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示后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三)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經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予以批準,并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布;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不予批準,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一)國家對在義務教育階段就學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給予教育救助。(二)對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階段就學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以及不能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殘疾兒童,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教育救助。《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教育救助根據不同教育階段需求,采取減免相關費用、發放助學金、給予生活補助、安排勤工助學等方式實施,保障教育救助對象基本學習、生活需求。《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第三十五條教育救助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教育救助對象的基本學習、生活需求確定、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申請教育救助,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就讀學校提出,按規定程序審核、確認后,由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
可以。許多農村學生一旦考上大學、戶口遷入學校所在地之后,在農村的“村民資格”也隨著被取消,其承包地被收回、不再享有村民權利,土地征收時也不得享有相應補償。實際上這是不對的。
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應當堅持以戶籍登記和是否在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生產、生活為原則,并綜合考慮來確定,因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不能僅以是否具有農村戶口為判斷標準。
在校大學生仍然依靠原農村集體土地,主要靠其父母的供給,靠原來的農村的土地收益,如果排除原農業戶口的在校大中專學生享受分配征地補償款的權利,會加重其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員的負擔,也不利于國民素質提高與農村的發展。因而,村里不能因她求學期間取消他的成員資格,不能剝奪他參與分配土地補償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一、農村集體山林承包政策是怎么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三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發包。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的,不得改變村內各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權。
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由使用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發包。
第十四條發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發包本集體所有的或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
(二)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五條發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四)執行縣、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六條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
農戶內家庭成員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項權益。
第十七條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依法互換、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
(三)依法流轉土地經營權;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八條承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二)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在校大學生能不能獲得征地補償款,關鍵看您還是不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而判定一個人是不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一看戶口在不在村里,二看是否長期在村里生產、生活,三看是否以農村承包地作為基本生活保障。
在校大學生因為政策性原因,雖然將戶口遷出農村,也不經常在農村生產、生活,但仍然作為農村家庭中的一員,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其基本生活來源仍由農村家庭提供,因此,遇到農村征地,在校大學生是應當獲得征地補償款的,而一些地方在征地拆遷時,以在校大學生戶口遷出農村為由,不給分配征地補償款的做法是違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需要征收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認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應當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征收土地預公告應當包括征收范圍、征收目的、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等內容。征收土地預公告應當采用有利于社會公眾知曉的方式,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發布,預公告時間不少于十個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土地現狀調查應當查明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情況。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當對征收土地的社會穩定風險狀況進行綜合研判,確定風險點,提出風險防范措施和處置預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當有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參加,評估結果是申請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據。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農村戶口考上大學自己可以申請補助。補助金是根據學生家庭是否經濟困難決定發放的,和戶口沒有關系。貧困生可以申請補助。每年秋季開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可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貸款(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
一、助學金是貧困補助嗎
不是,國家助學金需要學習優秀并且家庭條件不怎么好,關鍵成績還要靠前,金額大概5000左右,貧困補助就看家庭情況,金額幾千塊錢不等。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是一種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資助的方式。它主要是以家庭收入為標準進行發放。
二、建檔立卡申請助學金需要哪些材料?
國家助學金申請需要提交的資料:一張蓋上相關部門章印的家庭經濟調查表復印件;學校的助學金申請表;家庭成員重大疾病證明材料復印件;高中已經被評為貧困生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國家助學金是為了體現黨和政府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的助學金。
三、廣州大學生入伍優惠政策有哪些?
家庭優待金:由地方政府發放,共發2年,每年按照不低于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的標準發放;義務兵服役期間個人獲得榮譽稱號、立功或者獲得優秀士兵稱號的,其家庭按不同比例增發一次性優待金;對到新疆、西藏等軍隊確定的高原、邊遠、艱苦地區服役的義務兵,其家庭優待金按照不低于普通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當年發放標準的2倍發放。一次性經濟補助金:由地方政府對退出現役的義務兵發放,標準不低于2.5萬元。大學生學費資助:大學生服義務兵役享受學費補償代償,本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大學畢業生入伍補助:2018至2020年,廣東省除廣州、深圳市以外的19個地級市應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且服役滿2年的,碩(博)士畢業生每人3萬元,本科畢業生每人2.5萬元,專科畢業生每人2萬元。研究生升學政策: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擁有碩士研究生推免資格的高校,每年安排不低于2%的推免生招生計劃,專門招收本校應屆畢業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國家擴大“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擴大到8000人,專項計劃重點向“雙一流”建設高校傾斜,自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起執行。專升本:放寬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專科)大學生士兵升學條件限制,高職(專科)畢業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的前提下,可免試入讀普通本科,或根據意愿入讀成人本科,自2022年專升本招生起執行。復學轉專業:除定向生、委培生外,大學生士兵退役后復學,按學校有關規定在當年開放轉專業的專業和人數范圍內,不受專業門檻、成績、學科限制,優先轉入本校其他專業學習。公務員招錄:將全省退役大學生士兵招錄公務員工作納入公務員錄用“四級聯考”,全省至少安排400名指標,與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統籌安排職位,重點向基層一線單位傾斜,職位設置指標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各地區退役大學生士兵數量按比例分配下達。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五條國家設立獎學金,并鼓勵高等學校、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各種形式的獎學金,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國家規定的專業的學生以及到國家規定的地區工作的學生給予獎勵。國家設立高等學校學生勤工助學基金和貸學金,并鼓勵高等學校、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設立各種形式的助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幫助。獲得貸學金及助學金的學生,應當履行相應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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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征地大學生分配政策
●農村征地大學生分配政策
●農村在校大學生有補助嗎
●農村大學生可以在當地申請補助政策
●大學生有農村土地承包權嗎
●大學生能享受農村拆遷房子
●大學生土地征收補償
●大學生在村里是否有補貼
●農村大學生土地政策
●大學生是否有農村土地承包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農村大學畢業生的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大學生拆遷政策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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