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補償如何起訴賠償訴求2025,房屋拆遷糾紛如何起訴征收訴求,房屋拆遷糾紛如要起訴征收訴求,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一、行政裁決依據相關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會由房屋拆遷管理
房屋拆遷糾紛如要起訴征收訴求,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一、行政裁決
依據相關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會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如果對裁決不服,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規定期限內向法院起訴。
二、民事訴訟
如果對行政裁決不滿意,或者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對方在協議約定的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具體起訴流程如下:
撰寫起訴狀:起訴狀需明確原告、被告,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以及相關證據。
提交起訴狀:將起訴狀提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法院審查:法院在收到起訴書后,會在規定期限內進行審查,決定是否立案。
立案并交費:如果法院決定立案,會發出立案通知書,并通知原告交納訴訟費用。
舉證與開庭:在舉證期限內提交全部證據材料,并等待法院安排開庭。
法庭調解與宣判:在開庭審理過程中,法院會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會進行宣判。
請注意,在整個過程中,務必遵循法院的規定和程序,以確保自身權益得到有效維護。
三、法律依據
整個訴訟過程應嚴格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特別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對于起訴、舉證、開庭等流程有明確規定,應仔細研讀并遵循。
綜上所述,房屋拆遷糾紛如要起訴征收訴求,首先可以嘗試行政裁決,如對裁決不服或對方拒絕搬遷,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在整個過程中,應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和法院規定,以確保自身權益得到維護。
一旦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都應當經當事人申請,先由同級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只有經行政裁決后,當事人仍不滿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裁決是行政訴訟的前置程序。未經行政機關裁決,僅就房屋補償、安置等問題,向人民法院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一、拆遷強制搬遷的條件是什么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拆遷當事人向行政機關申請行政裁決。
2、行政機關受理當事人的申請并依法進行了調解。
3、已經落實了補償安置。
4、已經依法組織了聽證。
5、強制拆遷的裁決已經通知被拆遷人,被拆遷人拒絕自行搬遷。
6、已經進行了現場公證和證據保全。
二、老舊小區改造補償標準是什么
老舊小區改造補償標準以雙方協商的結果為準,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老舊小區改造補償標準包含在拆遷人與被拆遷人之間的拆遷安置協議中。如果不同意協商,如果協商失敗,拆遷人可以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拆遷補償和安置獎勵。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同級人民政府決定。房屋拆遷部門作出決定后,拆遷人或被拆遷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老舊小區的改造是一項惠民以及德政工程,改變的意義在于提高居民的居住品質,維護社會的穩定而且還十分有助于改善城市的面貌以及提高城市的形象,為社區的網格化管理打下了基礎。
三、拆遷回遷糾紛如何辦
1、行政裁決:經當事人申請,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的內容應當包括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2、依法起訴:若拆遷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60日內向作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3、強制拆遷:如果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絕執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裁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內未搬遷的,可以依法實施強制拆遷,由房屋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執行,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四條
被征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一、拆遷糾紛如何訴訟征遷申訴?
對拆遷房補償糾紛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簽完拆遷房補償協議后不履行搬遷義務可以申請強拆嗎?
滿足以下條件可以申請強拆:
1、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
2、強制拆遷以補償決定為前提;
3、必須對被征收人給予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房。
三、房屋拆遷補償協議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房屋拆遷雙方的法律行為。
2、房屋拆遷當事人之間的法律地位平等。
3、協議必須是房屋拆遷雙方的合法行為。
4、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5、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一種雙務有償協議,協議的當事人依據協議享有一定的權利,同時又要承擔相應的義務。
6、房屋拆遷安置協議必須采用書面的形式。
四、房屋拆遷補償協議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拆遷補償方式,貨幣補償金額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積、標準和地點;
3、產權調換房屋的差價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
5、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或停產停業損失費發放標準和支付方式;
6、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的方式;
7、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行政拆遷必須遵守先補償后搬遷的原則,在征地主管部門沒有依法支付補償金之前,不能要求被拆遷戶搬遷。不過,被拆遷戶如果沒有相關證據證明房屋拆遷補償政策不合理,是必須要執行政府部門已經制定好的拆遷補償方案的。
一、房屋征收補償方案是否可訴1、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可訴。房屋征收補償糾紛起訴應當先經當事人申請,由同級拆遷管理部門裁決,裁決后當事人仍不滿意的方可提起訴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二、房屋征收的具體流程是什么房屋征收的具體流程為:1、進行項目征收立項,并做好項目前期調查摸底;2、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并報縣區政府;3、對擬征收房屋進行調查登記并公布調查情況 ;4、有關部門對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5、政府部門組織補償方案論證并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舊城改造項目組織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聽證會;6、縣 區政府公布征求意見情況、聽證會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聽證會情況修改情況,并對征收補償方案重新修訂公布,同時做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7、縣區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涉及被征收人數量較多的,經縣區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8、公布房屋征收決定,做好房屋征收決定宣傳解釋工作。9、由被征收人選擇征收評估機構;10、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協議,在規定期限內達不成協議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征收決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補償決定,并依法送達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公告;
法律分析:房屋拆遷糾紛處理途徑如下:行政裁決。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對裁決不服,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60日內向做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也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遇到拆遷糾紛可以申請由同級拆遷管理部門裁決,裁決后當事人仍不滿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訴。針對不同的事由,被拆遷人作為原告的,可以采取起訴手段,運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拆遷人作為原告的,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或強制執行。
一、解決房地產糾紛的有效途經有哪些?
解決房地產糾紛的有效途經如下:
1、房屋確認、使用、銷售、租賃、典當、抵押等民事行為糾紛,以及房屋裝修、裝修、設計、附屬設施糾紛,當事人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因拆遷補償、安置等糾紛未達成協議的,由批準拆遷的主管部門或者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同級人民政府裁定,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起訴;
3、單位內部建房、公房使用權分配是單位內部的行政行為,職工對分房有意見或者單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糾紛,不屬于法院受理范圍,由單位或者有關行政部門解決;
4、單位分配職工住房使用權并訂立分房合同的,職工因自身原因離職、辭職或者被單位開除的,單位應當按照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權,由此產生的糾紛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5、當事人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解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因為有關部門審批建筑不當,影響他人通風、采光或污染引起的糾紛。
二、拆遷分為幾種
一、協議拆遷。是指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拆遷。拆遷補償安置協議達成又分兩種情況,一種是當事人按協議履行義務,拆遷人順利實施拆遷。二、裁決拆遷。是指在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下,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根據拆遷當事人的申請,就拆遷補償安置問題依法作出行政裁決,拆遷當事人執行行政裁決實施的拆遷。三、強制拆遷。是指行政裁決發生法律效力后,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拒不執行,由政府或者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法院依行政裁決實施強制拆遷的活動。
三、對門面拆遷補償不滿意應該怎么樣辦
門面房面臨拆遷,被拆遷人應當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首先,不要簽訂任何拆遷安置協議。一旦簽訂安置補償協議之后,意味著雙方都要遵守契約的限制,即使事后反悔可能性很小,到時候承擔違約責任,最終將導致得不償失的后果。所以,既然對拆遷不滿意,那么建議最好不要簽訂任何拆遷安置協議。其次,提起行政裁決或行政復議,重新制定拆遷補償方案。如果對政府提出的拆遷補償不滿意,可以及時提起行政裁決或行政復議。一般應當在知道征地行為發生之日起60日提出。最后,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一般來說,在征地拆遷中,如果被拆遷方和拆遷方出現糾紛,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我們在拆遷中應當得到的利益。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四條
被征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房屋拆遷補償如何起訴賠償訴求書
●房屋拆遷補償糾紛
●房屋拆遷補償訴求怎么寫
●房屋拆遷賠償官司
●房屋拆遷糾紛起訴
●房屋拆遷補償訴訟時效
●拆遷房屋訴訟
●房屋拆遷賠償訴求書范文
●房屋拆遷補償找誰投訴
●房屋拆遷訴訟時效幾年
●房屋拆遷糾紛如何起訴征收訴求書范文
●房屋拆遷糾紛如何起訴征收訴求書范文
●房屋征收拆遷官司怎么打
●拆遷糾紛訴訟步驟
●拆遷房屋訴訟
●拆遷怎么起訴
●房屋拆遷訴訟時效幾年
●房屋拆遷訴求怎么寫
●房屋拆遷糾紛找誰
●房屋拆遷起訴書怎么寫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房屋拆遷補償糾紛,房屋拆遷補償訴訟時效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方梓
內容審核:李娜娜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