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評估管理水平不足導致的內部風險有哪些2025,征地拆遷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調查表會公開嗎,征地拆遷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調查表會公開。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擬申請征收土地時,需要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征地拆遷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調查表會公開。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擬申請征收土地時,需要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相關情況在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進行公告,公告期至少為三十日。這表明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結果,包括征地拆遷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調查表,是需要公開的。
二、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相關規定,政府信息應當公開,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征地拆遷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調查表作為政府在進行土地征收過程中的一項重要信息,沒有特殊規定不公開,因此應當公開。
三、需要注意的是,公開的方式可以是主動公開,也可以是依申請公開。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需要獲取這類信息,可以向相關行政機關提出申請。
總的來說,征地拆遷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調查表是會公開的,這符合我國土地管理法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
依據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所以社會風險評估是必須的。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一條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征求意見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修改的情況及時公布。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數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并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第十二條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房屋征收決定涉及被征收人數量較多的,應當經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征收補償費用應當足額到位、專戶存儲、??顚S?。
第十三條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一、拆遷評估的環節
1、被征收人在規定時間內協商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
2、由房屋征收部門作為委托人,與評估機構簽訂評估委托合同;
3、估價師對被征收房屋進行實地查勘;
4、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向房屋征收部門提供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房屋征收部門將評估結果向被征收人公示;
5、公示期滿后,評估機構向征收部門提供整體和分戶評估報告,房屋征收部門向被征收人轉交分戶評估報告;
6、雙方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
7、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依據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所以社會風險評估是必須的。
相關法律規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一條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征求意見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修改的情況及時公布。
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數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并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第十二條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房屋征收決定涉及被征收人數量較多的,應當經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征收補償費用應當足額到位、專戶存儲、??顚S?。
第十三條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拆遷評估的環節
1、被征收人在規定時間內協商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
2、由房屋征收部門作為委托人,與評估機構簽訂評估委托合同;
3、估價師對被征收房屋進行實地查勘;
4、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向房屋征收部門提供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房屋征收部門將評估結果向被征收人公示;
5、公示期滿后,評估機構向征收部門提供整體和分戶評估報告,房屋征收部門向被征收人轉交分戶評估報告;
6、雙方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
7、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拆遷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內容是比較多的,根據重大事項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個要素進行評估。
(一)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章,是否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是否符合國家、省委省政府的戰略部署、重大決策以及暫行辦法。
(二)是否符合本省、本系統近期和長遠發展規劃,是否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規律,是否符合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是否兼顧了各方利益群體的不同需求,是否考慮了地區的平衡性、社會的穩定性、發展的持續性。
(三)是否經過充分論證,是否符合大多數人民群眾的意愿,所需的人力、財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圍內并且有保障,是否能確保連續性和穩定性,時機是否成熟。
(四)對所涉及區域、行業群眾利益和生產生活的影響,群眾對影響的承受能力,引發矛盾糾紛、群體性事件的可能性。
(五)其他有可能引發不穩定因素的問題。
一、企業拆遷損失評估如何確定
(一)財務狀況資料
1、企業適用的稅種、稅率;享受哪些稅收優惠?相應稅收優惠政策的批文。
2、企業前3年長期投資分紅情況說明,并請提供相應的明細帳頁和收到分紅的記帳憑證及原始憑證復印件。
3、獨立核算單位,請提供其全部的財務報表、成本費用的明細資料。
4、根據“收益法評估明細表”進行預測,并請提供對各項預測的文字詳細說明;(收益預測表需蓋章及有董事會或股東會認可的書面依據)
5、法人單位前三年會計報表(最好是審計后的)
(二)主營業務及產品的說明資料
1、公司主營業務及產品的生產能力及規模;目前在區域或全國及行業所處的地位狀況;
2、影響公司主營業務及產品的相關國家政策以及行業規章,
3、對行業及市場發展的趨勢判斷,上下游產業的發展趨勢以及對公司業務的影響。
4、企業面臨市場競爭分析,包括主要競爭對手情況、競爭對手與公司的對比和簡單分析;
5、企業的主要經營優勢,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國家政策優勢支持、市場開拓優勢、產品(技術)優勢、產品價格以及成本優勢、財務(債務)優勢等;
6、企業面臨的主要風險(政策、經營、財務)和應對措施;
7、司對市場開發潛力預測及開發設想;
8、近幾年內主營業務及產品方向是否存在重大調整的預期;
9、請提供公司的發展規劃資料,本企業未來五年的經營發展規劃以及經營策略。應包括主營產品(業務)的市場容量和需求、競爭狀況以及價格策略、產能計劃、產品(技術)的更新改造、開發、銷售計劃和策略、成本費用控制以及資金籌措和投資使用計劃等;
10、請提供目前正在籌劃的重大生產型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
(三)盈利預測說明
1、企業的生產經營業績與經營優勢
主要寫明企業生產經營的歷史情況,并反映企業生產經營的特點、企業在行業中的地位與優勢(目前的和未來的),包括市場的容量(總銷售額)、市場份額、產品的優缺點、競爭力等,同時要說明有關國家產業政策的支持程度,國家稅收、信貸、資源、用工等方面的優惠政策;企業在行業中的地位與優勢要通過系列經濟指標說明及比較來反映;
2、企業歷史經營情況說明,產品價格的變化,對生產成本、費用及銷售收入的變化原因予以分析;
3、對于受國家有關規定約束或禁止的情況應予以揭示;
4、對于企業的關聯交易應作適當說明。
(四)企業經營計劃
主要介紹企業在生產經營方面的年度計劃、中長期計劃以及經營策略,特別說明企業的產品更新與開發計劃、銷售計劃、成本控制計劃、資金籌措計劃、投資計劃。
(五)
1、營業收入預測
2、歷史營業收入的構成及變化的趨勢
3、產品的銷售量、價格的變化趨勢,
4、說明預測的依據和變化原因
5、營業收入的預測應與被評估的資產范圍配比
(六)成本費用預測
1、歷史成本費用的構成及變化趨勢
2、說明預測的依據及變化原因
3、成本費用的預測應與被評估的資產范圍配比
4、對于可能發生的土地使用權、商標、專利技術等租賃費應特別提示說明。
法律主觀:土地風險評估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征地的原因; 2、征地動員; 3、征地范圍; 4、征地補償方案。根據《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 國家征收土地 的,應當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 集體經濟組織 及其成員、 村民委員會 和其他 利害關系人 的意見。
法律客觀:估價風險主要是估價結果與房地產真實價值偏差的程度及發生較大偏差的可能性。這種偏差,即是風險的發生源,主要包括下面幾個方面:1、技術風險。為估價行業廣為接受的基本估價方法是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場法。從估價理論角度這三種方法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不管采用哪一種方法,都需要詳實的基礎資料來支撐。因此,在利用具體的估價方法進行估價時,是否掌握豐富的基礎資料是估價結果能否準確的重要保障。實際評估過程中,由于我國房地產估價業起步較晚,許多技術資料無法在短時期內積累下來,比如市場基準收益率水平、房地產價格分類變動指數等等。這樣使得估價機構和估價人員將在房地產價格預期的技術上面臨極大的不確定性。另外,估價人員的技術水平和參數的獲取能力不同,在技術運用上存在或多或少的不確定性,特別是許多因素判定都要靠估價師的主觀判斷能力。再者就是估價人員素質水平不一,雖然通過估價師考試但缺乏實際估價經驗,在參數選擇和方法運用上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偏差,也會產生一定的估價風險。因此,估價技術也是一個風險源。2、政策風險。房地產價格的變化一方面受到供求變化的影響;另一方面政策變動也同樣會對房地產價格產生重要影響。政策的變化是一般估價人員無法或者說是沒有能力預期的。政策的變化,包括稅收政策、金融政策以及產業政策都必然會對房地產價格產生影響。同時,政策的變動往往還會對估價方法產生影響,如《城市房屋拆遷條例》的修改,使得房屋拆遷補償估價方法也發生了變化。3、估價對象手續不全產生的風險。房地產估價主要是對房地產權益的估價。我國房地產市場雖然在逐步規范,但是由于歷史原因,在產權界定方面還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比如,某企業通過政府對原農民所有的土地通過征地取得了劃撥土地使用權。企業為了節省費用不去辦理產權登記手續。這種情況在估價實踐中經常遇到,給估價的結果帶來一定的風險。4、不端正執業態度引發的風險。這已成為房地產估價風險的重要來源,主要表現有估價人員工作態度不認真,估價報告質量低劣,或受自身執業能力限制,使估價結論發生較大偏差。在未能掌握房地產的有關情況下,就盲目估價導致估價不實不準。另外,在對國家政策理解不充分的情況下,輕率確定經濟性貶值率或貶值額;以及估價人員與委托方有利害關系,使估價結論失去公允性,從而發生經濟糾紛的風險。5、客觀因素引發的風險。除估價人員本身原因外,由客觀外界不確定因素引發的風險也比較多。通常情況下有,委托評估房地產的情況未能真實告知評估人員,或有意借口拖延提供有關證件而造成評估不準確,出現經濟糾紛。如產權不明晰,產權證明文件不完整等情況,致使估價值嚴重失實。同時,法律、經濟政策等方面不可預料的變化也會導致某些風險。另外,由于我國統計資料的發布存在不系統、不完全、嚴重滯后的問題,給估價操作帶來難度,易造成估價值失實而引發爭議。還有,委托方對估價報告使用不當,也易造成經濟糾紛。6、房地產估價自身特性而導致的風險。房地產評估是評估人員根據評估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活動。評估價格是評估人員對房地產理論價格作出的一種估測、推斷。由于房地產市場波動很大,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的因素時,國家產業政策、金融貨幣政策對房地產價格的影響方向、影響幅度等預測,在實際把握中難以做到絲毫不差。
一般自公示告之日起七日內。不同地方有不同地方的法規,有的時間更長或更短。因情況而異,一般公告后會寫。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家發改委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第五條由項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其有關部門指定的評估主體組織對項目單位做出的社會穩定風險分析開展評估論證,根據實際情況可以采取公示、問卷調查、實地走訪和召開座談會、聽證會等多種方式聽取各方面意見,分析判斷并確定風險等級,提出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評估報告的主要內容為項目建設實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可能引發的社會穩定風險,各方面意見及其采納情況,風險評估結論和對策建議,風險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應急處置預案等內容。
●拆遷評估管理水平不足導致的內部風險有哪些方面
●拆遷評估不合理怎么辦
●拆遷評估不滿意走什么程序
●拆遷評估工作
●拆遷評估管理辦法
●對拆遷評估報告不滿意怎么辦
●拆遷評估工作內容
●拆遷評估指導意見
●拆遷評估方案
●拆遷評估太低怎么辦
●征地拆遷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
●征地拆遷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
●拆遷前社會風險穩評
●征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方案
●關于開展征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
●土地征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調查表
●土地征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公示
●房屋征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多久征地
●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應該由誰發起
●征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流程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拆遷評估不合理怎么辦,對拆遷評估報告不滿意怎么辦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吳佳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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