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京山市征地拆遷補償標準2025,湖北荊門市征占用林地補償標準,法律主觀:湖北省荊門市沙洋縣土地共分為三類: 一類區片區片范圍:沙洋城市規劃區具體為:沙洋鎮;李市鎮新城村;官當鎮高橋、雙橋、鄂家村;高陽鎮(含濱江新區)新湖、垢_、楊集、
湖北省荊門市沙洋縣土地共分為三類: 一類區片區片范圍:沙洋城市規劃區具體為:沙洋鎮;李市鎮新城村;官當鎮高橋、雙橋、鄂家村;高陽鎮(含濱江新區)新湖、垢_、楊集、黃集、棗林、辛巷村;在上述鎮、村轄區內的監獄土地。 擴展閱讀: 2017年最新湖北省荊門市屈家嶺管理區征地補償標準 2017年最新湖北省荊門市 掇刀區 征地補償標準 2017年最新湖北省荊門市 東寶區 征地補償標準 2017年最新湖北省荊門市京山縣征地補償標準 補償標準:耕地:31920元/畝;菜地:35112元/畝;果園:35112元/畝;茶園:35112元/畝;精養魚池:35112元/畝;林地:25536元/畝;未利用地:15960元/畝。 二類區片區片范圍:后港鎮;高陽鎮其他村;李市鎮其他村;與上述村相鄰的監獄土地。 補償標準:耕地:31500元/畝;菜地:34650元/畝;果園:34650元/畝;茶園:34650元/畝;精養魚池:34650元/畝;林地:25200元/畝;未利用地:15750元/畝。 三類區片區片范圍:官當鎮(除高橋、雙橋、鄂家村外);十里鋪鎮;紀山鎮;拾回橋鎮;五里鋪鎮;毛李鎮;沈集鎮、曾集鎮、馬良鎮、在上述鎮轄區內的監獄土地。 補償標準:耕地:30870元/畝;菜地:33957元/畝;果園:33957元/畝;茶園:33957元/畝;精養魚池:33957元/畝;林地:24696元/畝;未利用地:15435元/畝。 愛土征地拆遷律師團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補償標準僅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規定執行。 該標準為保護性標準,根據國家征地相關立法精神,征收農民土地補償,以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為宜,其次,因對土地利用較好,而使土地年產值遠高于區委平均產值的,如在土地上種植經濟作物,利用農用地開展特殊種植、養殖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獲得更高補償。 如你對該標準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歡迎咨詢即明拆遷律師(咨詢熱線:4006161660)。
法律分析:一類區片區片范圍:白廟街道辦事處。
補償標準:耕地:42930元/畝;菜地:47223元/畝;果園:47223元/畝;茶園:47223元/畝;精養魚池:51516元/畝;林地:34344元/畝;未利用地:21465元/畝。
二類區片區片范圍:掇刀石街道辦事處、團林鋪鎮興隆村、龍王村。
補償標準:耕地:35420元/畝;菜地:38962元/畝;果園:38962元/畝;茶園:38962元/畝;精養魚池:42504元/畝;林地:28336元/畝;未利用地:17710元/畝。
三類區片區片范圍:團林鋪鎮其他村、麻城鎮。
補償標準:耕地:31710元/畝;菜地:34881元/畝;果園:34881元/畝;茶園:34881元/畝;精養魚池:38052元/畝;林地:25368元/畝;未利用地:15855元/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地補償有: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等補償,以及因征用土地給被征用土地單位和農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損失而支付的費用。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湖北省黃石市陽新縣農村土地征地補償標準
農村征地補償標準方式的具體規定如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第四款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第四款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如何計算湖北省土地征地補償金額?
征地補償費用計算如下:土地補償費=被征地畝數×年產值×補償倍數;青苗補償費=年產值÷耕種季數;安置補助費=需要安置的人數×年產值×補償倍數。《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如何計算湖北省土地征地補償金額?
征地補償費用計算如下:土地補償費=被征地畝數×年產值×補償倍數;青苗補償費=年產值÷耕種季數;安置補助費=需要安置的人數×年產值×補償倍數。《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湖北省土地征地補償金額如何計算?
法律分析:1、土地補償費的計算標準:土地補償費=前三年平均年產值×補償倍數(62、征地安置補助費的計算標準:(1)(被征用地塊需安置人數×補償倍數)>15時,總安置費=該被征地塊前三年平均年產值×15(2)(被征用地塊需安置人數×補償倍數)3、地上附屬物和青苗補助費的計算標準:地上附屬物和青苗補助費補償的計算標準=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一般按市場價格進行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條:征用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并將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
農村土地征地補償標準,湖北省黃石市陽新縣
農村征地補償標準方式的具體規定如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第四款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第四款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法律分析:林地征地補償標準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二十一條,征用、占用林地,按照下列標準支付林地補償費:
1.用材林地,按照平均年產值的4至5倍補償;用材林地平均年產值是指林木主伐期產材量除以主伐期所得平均產量的實際價值;
2.苗圃地、有收益的經濟林地,按照前3年平均年產值4至5倍補償;尚無收益的經濟林地,按照有收益經濟林地補償標準的50至70%補償;
3.疏林地、灌木林地、薪炭林地、采伐跡地、火燒跡地,按照用材林地補償標準的20%至70%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第二十一條 征用、占用林地,按照下列標準支付林地補償費:
(一)用材林地,按照平均年產值的4至5倍補償;用材林地平均年產值是指林木主伐期產材量除以主伐期所得平均產量的實際價值;
(二)苗圃地、有收益的經濟林地,按照前3年平均年產值4至5倍補償;尚無收益的經濟林地,按照有收益經濟林地補償標準的50至70%補償;
(三)疏林地、灌木林地、薪炭林地、采伐跡地、火燒跡地,按照用材林地補償標準的20%至70%補償。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林地征收的補償標準具體如下:1、防護林地、用材林地的補償費標準:造林當年為1000元/畝,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2、經濟林、竹林的補償標準:以造林、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畝產值三至五倍計算。暫定投產前每畝按1500~5000元計算,投產后每畝按5000~30000元計算。3、特殊用途林的補償標準:以防護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三倍計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標的實際價值計算。暫定造林當年每畝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計算。4、苗木以征用、占用當前或前三年平均畝產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才樹苗一年生苗木每畝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畝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畝3500~6000元;珍貴綠樹苗以一般用材樹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5、“四旁”林木:按植樹、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材樹植樹當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計算;珍貴常綠樹木以一般用材樹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十八條進行查、開采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應當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須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并由用地單位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森林植被恢復費專款專用,由林業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統一安排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植樹造林面積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減少的森林植被面積。
法律分析:1、林木補償標準
楊、柳、榆、槐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元;
4—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32000元。
柞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24000元。
紅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畝補償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畝補償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26000元。
落葉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10000元。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湖北省京山市征地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
●湖北省京山市征地拆遷補償標準文件
●京山拆遷2021
●京山征地補償標準文件
●京山縣城拆遷政策
●京山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湖北省京山市土地拍賣信息
●2021年京山市規劃
●京山土地基準價格更新通知
●京山舊城區改造
●湖北荊門市征占用林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湖北荊門市征占用林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荊門林地出售
●荊門市2021年征地補償標準
●荊門市農田占用補償標準
●荊門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湖北省占用林地補償標準
●湖北省林地征用補償標準多少錢一畝
●荊門市集體土地征收新規
●湖北省林地占用收費標準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湖北省京山市征地拆遷補償標準文件,京山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史樂
內容審核:李軒教授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