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安置補償返房申請2025,商品房、房改房、拆遷返還房、經濟適用房申請分割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材料;,商品房、房改房、拆遷返還房、經濟適用房申請分割變更登記,應提交以下材料:一、商品房申請分割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材料: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
商品房、房改房、拆遷返還房、經濟適用房申請分割變更登記,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商品房申請分割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材料:
登記申請書;
申請人身份證明;
房產證;
已登記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如適用);
當事人關于預告登記的約定(如適用);
設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供抵押權人同意房屋買賣的證明材料(如適用);
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二、房改房、拆遷返還房、經濟適用房申請分割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材料(除上述商品房所需材料外,還需特別注意以下材料):
房改房:房改相關政策文件或房改售房合同等材料,證明房屋來源和房改情況;
拆遷返還房: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或相關政府部門的拆遷證明文件,證明房屋來源和拆遷情況;
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或相關政府部門的審批文件,證明房屋來源和購房資格。
請注意,以上材料需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并確保其真實性和完整性。如有任何疑問,建議咨詢當地不動產登記機構或專業律師。
另外,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在提交申請后,請耐心等待并關注登記進展。
不能單純的說經濟適用房能不能買賣。經濟適用住房自合同備案之日(未備案的以購房家庭辦理產權登記之日)起,不滿5年不得上市交易或完善產權。5年內購房家庭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離婚析產和法院判決除外),由市住房保障機構按經濟適用住房原出售價格回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產權時應按照不低于計征單價(實際成交價高于計征單價的,按實際成交價)與該經濟適用住房原購房價格差價的60%繳納增值收益,用于補交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計征單價以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公布的屆時成都市中心城區享有優惠政策普通商品住房標準中,同一環域范圍土地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價格下浮10%為基準計算。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該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產權時,其已享受的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積部分,應全額上繳計征單價與該經濟適用住房原購房價格的差額。曾作為經濟適用住房產權人或共有人,離婚析產后不再擁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再婚組成家庭后可與新組成的家庭成員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的,可共同申請經濟適用住房。但該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產權時,其原享受的經濟適用住房人均建筑面積部分應全額上繳計征單價與該經濟適用住房原購房價格的差額。什么是拆遷安置房所謂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埔江兩岸進行的世博動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別,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一、進行產權調換應該滿足的法律條件
實行產權調換,必須滿足以下幾方面的法律要求:
1、拆遷人是安置房的所有權人。
在產權調換法律關系中,被拆遷人因產權調換而取得新調換房屋的所有權,并作為對價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轉讓給拆遷人。所以,作為拆遷人來講,如果采用產權調換的方式安置被拆遷人,其首先要對供調換的房屋享有所有權,否則無法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產權調換。
2、安置房必須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
在產權調換中,調換房的質量和性能直接關系被拆遷人的利益,拆遷人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房屋,用于拆遷安置。
3、以房屋市場評估價為計算差價的依據。
由于安置房與被拆遷房在面積、位置、結構等方面存在差異,所以實行產權調換的,必須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作為計算依據,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
二、個人的房屋因拆遷而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應當如何繳納契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以售后回租方式進行融資等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82號)規定,自2012年12月6日起,居民因個人房屋被征收而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并且不繳納房屋產權調換差價的,對新換房屋免征契稅;繳納房屋產權調換差價的,對差價部分按規定征收契稅。
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申購經濟適用房需符合三個條件,購房者需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一)是具有市內四區城鎮常住戶口5年以上;
(二)是家庭人均年收入1.2萬元以下;
(三)是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2平方米以下。(對于符合這三個條件的購房家庭,可持有關證明在規定期限內,到市內四區的國土資源和房屋分局窗口辦理申購手續。)經濟適用房申請程序經濟適用房只有符合了條件才能申購,申請經濟適用房的程序如下:
(一)有購買經濟適用房意向的消費者,持相關證件到大連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辦理購房審批手續。符合條件的,由大連市安居辦出具《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審批單》,購房者持審批單到經濟適用房銷售單位購房。
(二)在經濟適用房銷售單位(目前只有錦繡和泡崖小區)購房的,購房者持《購買經濟適用房住房審批單》和購房合同到大連市房地產交易所、登記發證中心等辦證部門辦理產權證書,無審批單的,不予辦理產權證書。什么是拆遷安置房所謂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別,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法律分析:
房屋置換以房換房政策就是一種改變居住環境的方式,并且在置換的過程中,買賣雙方是一種雙向的服務,即在置換的嫁衣進行時同時進行銷售。房屋置換的稅費政策,根據發條的規定,交換價格相等的可以免征契稅,以房換房除契稅外,還需要繳納度低增值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非,印花稅,毒地增值稅以及個人所得稅等稅費,且稅費均由賣方支付。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因此,對于拆遷補償,被拆遷人是可以選擇產權置換的。
鄧某與章某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有效,章某應配合鄧某辦理房屋的產權過戶手續。根據調查結果,房屋的性質不同于政府批準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符合上市交易條件。
法律分析
基本案情
鄧某與章某約定,鄧某以38萬元的價格買進章某的房子,兩人簽了買賣協議。
合同簽訂后,鄧某按約定支付了房款,章某也將房屋交付給鄧某使用。但章某卻一直拒絕為鄧某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為此,鄧某起訴至法院,要求確認雙方簽訂的買賣協議有效,判令章某限期配合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章某則稱,她因原來承租的公房被拆遷,回遷后取得了這套房屋的產權。她雖就此房與鄧某簽了房屋買賣協議,但產權證書上加蓋有“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管理”印章,所以該房屋性質應屬于經濟適用房。
而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經濟適用房的買賣應符合相關條件。
而鄧某不符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條件。
基于以上原因,章某認為雙方之間的買賣協議屬于無效。
東城法院經審理,判決鄧某與章某簽的房屋買賣協議有效,章某應配合鄧某辦理房屋的產權過戶手續。
法官析案
張*麗法官:合同當事人應當依約履行己方義務。
根據本案已經查明的事實,章某與鄧某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訴訟期間,法院致函東城區房地產事務所(東城區房屋土地經營管理中心)詢問爭議的房屋性質問題。
該單位復函稱:在危改回遷項目中,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管理的危改房不同于政府批準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
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管理的危改回遷房上市交易時,繳納了相關稅費、補繳完土地出讓金,登記要件提交齊全,?薹ㄔ翰櫸獾認拗魄榭觶捎枰園燉磣頻羌鞘中;
根據法院調查的上述情況可知,本案中的房屋的性質不同于政府批準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危改回遷房上市交易時,繳納了相關稅費、補繳完土地出讓金,登記要件齊全,無法院查封等限制情況,即可上市交易。
所以雙方所簽的房屋買賣協議合法有效。
結語
經過東城法院的審理,根據事實查明,鄧某與章某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是真實有效的。在訴訟期間,法院向東城區房地產事務所進行了詢問,得到的回復證實了房屋的性質不同于經濟適用住房,符合上市交易的條件。因此,法院判決章某應配合鄧某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合同當事人應當依約履行己方義務,本案中的房屋買賣協議合法有效。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四章 銷售代理 第二十六條 受托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銷售商品房時,應當向買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關證明文件和商品房銷售委托書。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章 銷售條件 第十二條 商品住宅按套銷售,不得分割拆零銷售。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 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房屋拆遷安置補償返房申請書
●房屋拆遷安置補償返房申請怎么寫
●拆遷返還房
●房屋拆遷安置補償返房申請流程
●拆遷返還房怎么辦房產證
●拆遷返還房是什么意思
●拆遷補償安置申請書
●拆遷補償安置申訴
●返還拆遷補償款
●房屋拆遷返還比例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房屋拆遷安置補償返房申請怎么寫,拆遷返還房是什么意思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顧光藝
內容審核:侯承志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