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滅籍的房屋能獲得拆遷補償2025,拆遷戶滅籍以后名下有房產嗎,拆遷戶滅籍以后名下是否有房產,取決于具體情況。一方面,如果拆遷戶選擇貨幣補償,并未獲得新的房產作為補償,那么在滅籍后,其名下可能不再有房產。另一方面,如果拆遷戶選擇的是房屋產
拆遷戶滅籍以后名下是否有房產,取決于具體情況。
一方面,如果拆遷戶選擇貨幣補償,并未獲得新的房產作為補償,那么在滅籍后,其名下可能不再有房產。另一方面,如果拆遷戶選擇的是房屋產權調換,即獲得了新的房產作為補償,并且該房產已經進行了不動產登記,那么在滅籍后,其名下仍然有房產。
此外,還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拆遷戶在滅籍前名下有房產,但如果該房產因拆遷而被依法征收,且征收決定已經生效,那么該房產的所有權就已經轉移給了征收方,拆遷戶對該房產不再享有所有權。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拆遷戶滅籍后名下也不會有該房產。
總的來說,拆遷戶滅籍后名下是否有房產,需要根據具體的拆遷補償方式、不動產登記情況以及征收決定等因素來判斷。如有疑問,建議咨詢當地的房屋征收部門或專業律師以獲取更準確的信息。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法律分析:不會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拆遷的補償對象是房屋的所有權人,所以只要被拆遷房屋是合法的,而且權屬是明確的清晰的,那么這個房屋的所有權人就可以拿到該房屋拆遷時相應的補償。總的來說,拆遷補償的計算主要是看這個房屋本身的價值,補償的對象也是這個房屋的所有人,所以與這個所有人其他的房屋是沒有關系的。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不會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拆遷的補償對象是房屋的所有權人,所以只要被拆遷房屋是合法的,而且權屬是明確的清晰的,那么這個房屋的所有權人就可以拿到該房屋拆遷時相應的補償。總的來說,拆遷補償的計算主要是看這個房屋本身的價值,補償的對象也是這個房屋的所有人,所以與這個所有人其他的房屋是沒有關系的。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會安置,在進行拆遷房屋時,首要的就是要與被拆遷者協商拆遷補償,一般來說補償的標準會按照地區不同標準而有所不同,也會隨著房屋性質有所調整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法律分析:
會安置,在進行拆遷房屋時,首要的就是要與被拆遷者協商拆遷補償,一般來說補償的標準會按照地區不同標準而有所不同,也會隨著房屋性質有所調整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法律分析:
不會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拆遷的補償對象是房屋的所有權人,所以只要被拆遷房屋是合法的,而且權屬是明確的清晰的,那么這個房屋的所有權人就可以拿到該房屋拆遷時相應的補償。總的來說,拆遷補償的計算主要是看這個房屋本身的價值,補償的對象也是這個房屋的所有人,所以與這個所有人其他的房屋是沒有關系的。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已經滅籍的房屋能獲得拆遷補償嗎
●動遷房子滅籍是什么意思
●已滅失的房屋 動遷
●已經滅失房屋是否可以確權
●已經滅失的房子能否確認產權
●房屋滅籍怎么辦
●房子滅失后 土地是否收歸國有
●被滅失房屋是否可以要求重建
●房屋已經滅失的能否申請裁決
●滅失房屋能補償嗎
●拆遷戶滅籍以后名下有房產嗎怎么辦
●拆遷戶滅籍以后名下有房產嗎怎么辦
●拆遷戶口被注銷后怎么處理
●拆遷戶消失新政
●動遷房滅籍后才能辦新的房產證
●拆遷戶將消失
●拆遷后戶口注銷了影響拿房嗎
●拆遷時戶口名下人數怎么算的
●拆遷的戶口
●房屋拆遷后戶籍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動遷房子滅籍是什么意思,房屋滅籍怎么辦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鄒麗言
內容審核:馮立影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