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權益受損起訴誰賠償2026,征收拆遷后承租人能否起訴賠償,法律分析:征收拆遷后承租人有權利起訴賠償。承租人在被征收房屋時可獲得不同的補償。若是公房,已購買房屋,擁有所有權的承租人可獲得規定中的房屋價值補償、安置補償。沒有所有權的承租人只
法律分析:
征收拆遷后承租人有權利起訴賠償。承租人在被征收房屋時可獲得不同的補償。若是公房,已購買房屋,擁有所有權的承租人可獲得規定中的房屋價值補償、安置補償。沒有所有權的承租人只能得到搬遷補償、裝修補償。若是私房和商用房,可獲得裝修、搬遷、停業補償,補償根據房屋用途和裝修情況發放。
法律依據: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房屋拆遷時,承租人有權獲得拆遷補償的,如果房屋拆遷損害承租人利益,承租人有權向法院起訴,維護自己的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七條【用益物權人因征收、征用有權獲得補償】因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權消滅或者影響用益物權行使的,用益物權人有權依據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五條的規定獲得相應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十二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五)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一、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是什么
1、規劃管理部門在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拆遷范圍后,通知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政府機關。
2、區、縣政府機關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控制居民常住戶口的遷入,停止辦理居民常住戶口分戶手續;房管部門和房屋經營單位停止辦理房屋的買賣、交換、析產、分割、贈予、分戶等手續;被拆遷單位停止建筑物、構作物的改建、擴建和裝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停止核發營業執照。
3、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數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并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5、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就拆遷事項的權利義務,如補償形式、金額、應安置人口、應安置面積、安置地點、層次、搬遷過渡形式、期限、違約責任等作明確規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征收拆遷后,如果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達成補償協議,或者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被征收人有權向市、縣級政府申請補償決定。補償決定應公平,包括補償協議的內容。被征收人可以通過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來申訴補償決定。
法律分析
征收拆遷后承租人能起訴賠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拓展延伸
征收拆遷后承租人的維權途徑
征收拆遷后,承租人面臨著損失的情況,但他們也有權利通過維權途徑來保護自己的利益。首先,承租人可以通過與拆遷方進行協商和談判,爭取合理的賠償和安置方案。其次,他們可以尋求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此外,承租人還可以咨詢相關的律師或律師事務所,以獲取專業的法律意見和指導。另外,承租人可以通過向政府部門、媒體或社會組織尋求幫助,引起公眾的關注和支持。總之,承租人應積極行動,利用各種維權途徑,堅決捍衛自己的權益。
結語
征收拆遷后,承租人面臨損失,但他們有權通過維權途徑保護利益。可與拆遷方協商,爭取合理賠償和安置。可尋求法律援助,提起訴訟,維護權益。咨詢律師獲得專業意見。向政府、媒體、社會組織求助,引起關注和支持。承租人應積極行動,捍衛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賃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賃物無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賃物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賃物權屬有爭議;
(三)租賃物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使用條件的強制性規定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二章 電子商務經營者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十一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賃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條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但是轉租合同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應當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償。
1、農民的土地在經過確權之后,能夠將自家的土地轉讓,簽訂租賃的合同,租賃給其他人使用。如果被國家征用,相應的土地也會得到補償。這筆補償金到底給誰,需要分兩種情況考慮。2、如果是土地補償金,應該給出租人,如果是土地上面附著物所發的補償金,應該給承租人。因為按照土地法的規定,土地補償金或者安置費屬于出租人所有,但是土地上面的樹木、植被、秧苗等等,這些賠償應該屬于承租人所有。3、如果雙方協調不成,鬧上了法庭,一般人民法院都會支持將這筆補償款給承租人。因為之間已經簽訂了合同,而在合同當中也會對補償款有所約定,避免以后發生糾紛。一、拆遷和征收的區別為:1、主體不同:征收是以政府為主體,而拆遷一般是開發商征用的;2、目的不同:征收是為了公共的利益,而拆遷為是為了市場利益;3、決定方不同:征收的時候需要聽取大家的意見,而拆遷是政府單方決定;4、補償順序不同:征收是先補償,而拆遷是先拆遷后補償。二、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應當明確下列事項:1、建設項目的基本情況;2、拆遷范圍、拆遷方式、搬遷所需時間、拆遷期限;3、被拆遷房屋狀況;4、預計實行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補償的面積,補償安置資金概算;5、可提供的拆遷安置周轉用房的數量、標準和地點;6、拆遷范圍內按規定應予保留的房屋、綠地及其他設施的保護措施。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租賃房屋被征收后對租戶的賠償如下:1、拆遷租賃房屋的,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2、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3、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承租租賃合同;4、被拆遷房屋的室內自行裝修裝飾補償金額,由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委托評估確定。所以被拆遷人與承租人解除合同的,裝修裝飾費由被拆遷人支付。出租人應在租賃期限內承擔交付義務和瑕疵擔保責任,即出租人要在租期內保證房屋能夠正常使用。出租人與承租人應根據征收的時點與租賃期限的關系確定雙方的損失分擔:如征收發生在租賃期限內,承租人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補償款就可以酌情彌補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等損失。承租人在使用房屋的過程中對房屋進行了擴改建,此時發生征收,應核實合同約定的租賃部位與實際使用的部位是否一致,以及有無約定對租賃部位的改動事宜,如有超出合同約定的部位納入了征收補償的范圍,那么承租人有權針對該部分的補償主張權利。房屋征收部門對被征收人的補償一般包括,房屋價值補償、停產停業補償、裝潢補償以及搬遷安置補償等。征收補償的不同款項,對應的是不同的損失,應根據其補償的性質和目的分別予以判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法律分析: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拆遷權益受損起訴誰賠償呢
●拆遷權益糾紛
●拆遷損害賠償
●拆遷補償權益糾紛
●拆遷損失
●拆遷中侵權造成損失
●拆遷利益糾紛
●論房屋拆遷中被拆遷人利益的法律保護
●拆遷補償糾紛訴訟時效多少
●拆遷引起的糾紛
●征收拆遷后承租人能否起訴賠償房東
●征收拆遷后承租人能否起訴賠償房東
●拆遷對承租人的補償
●拆遷中承租人
●拆遷對承租戶的賠償
●拆遷 承租
●遇拆遷承租戶起訴房東如何立案
●拆遷中承租人的可得利益
●拆遷對承租方補償
●拆遷中承租人的權利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6拆遷權益糾紛,拆遷中侵權造成損失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周凱亮
內容審核:石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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