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紹關于征地補償協議是行政協議嗎2025,征地補償協議是行政協議嗎怎么寫的相關內容,征收公告和征收補償方案不屬于行政協議,而是行政程序中的不同環節和文件。 1、征收公告是行政機關發布的告知性文件,目的是告知公眾征收相關事宜,屬于單方面的
本段提取核心關鍵詞:征收公告,征收補償方案,行政協議,行政機關,行政相對人。
征收公告和征收補償方案不屬于行政協議,而是行政程序中的不同環節和文件。
1、征收公告是行政機關發布的告知性文件,目的是告知公眾征收相關事宜,屬于單方面的行政行為。
2、征收補償方案是行政機關為實施征收補償而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包括補償標準、方式和程序等。
3、行政協議是行政機關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協商訂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權利義務內容的協議,而征收補償協議則屬于行政協議的范疇。
本段提取核心關鍵詞:征地補償協議書,村委會,補償款發放,法律效力,法律救濟途徑。
簽定征地補償協議書后村委會不給發放補償款是不合法的,具體依據如下:
1、征地補償款的發放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可以依法征收土地并給予補償,被征地者有權獲得補償款。
2、補償協議的法律效力: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補償協議訂立后需履行,否則可提起訴訟。
3、村委會的責任與義務:
村委會有責任按法律規定和協議約定發放補償款,拒絕或拖延發放是違法的。
4、法律救濟途徑:
被征地者可通過協商、申請裁決、提起行政復議或訴訟等方式維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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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定征地補償協議書后村委會不給發放補償款是不合法的,具體依據如下:
1、征地補償款的發放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可以依法征收土地并給予補償,被征地者有權獲得補償款。
2、補償協議的法律效力: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補償協議訂立后需履行,否則可提起訴訟。
3、村委會的責任與義務:
村委會有責任按法律規定和協議約定發放補償款,拒絕或拖延發放是違法的。
4、法律救濟途徑:
被征地者可通過協商、申請裁決、提起行政復議或訴訟等方式維護權益。
本段提取核心關鍵詞:征地補償方案,申請復議,權利主體,可復議性,申請期限。
滿16周歲的公民對征地補償方案不滿有權申請行政復議。
1、申請復議的權利主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公民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可申請復議。
2、征地補償方案的可復議性: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可申請行政復議。
3、申請復議的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公民可在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復議申請。
本段提取核心關鍵詞:民事訴訟,行政訴訟。
拆遷補償協議屬于民事訴訟范圍,不屬于行政訴訟。
在民事訴訟中,這類案件的案由是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
只有對政府部門作出的補償決定不服的,才屬于行政訴訟的范圍。
沒有征地補償協議即進行土地征收是違法的。
1、沒有征地補償協議屬于違法征收:
征地補償協議是征地過程中的必要環節,未簽訂即進行征收違反了法律規定。
2、法律依據:
雖然直接條款未列出,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征地必須依法進行,未簽訂協議即征收違反了法律原則。
3、違法征收的后果:
包括法律責任和補償問題,相關部門將依法追究責任,被征地單位和個人可能無法獲得應有補償。
本段提取核心關鍵詞:征收補償協議,行政機關,變更,合同,法律約束力,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征收補償協議行政機關不能隨意變更,具體依據和分析如下:
1、合同變更原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合同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
2、征收補償協議性質: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協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征收補償協議是行政機關與被征收人依法訂立的行政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
3、征收補償協議的變更與救濟:
行政機關不能隨意變更協議,如單方面變更或違反,被征收人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本段提取核心關鍵詞:行政征收協議,合同管理辦法,行政征收性質,兼容性分析。
行政征收協議是否適用合同管理辦法,需從行政征收性質和合同管理辦法適用范圍分析。
1、行政征收性質:
具有強制性、公益性和補償性,是行政機關單方面行為。
2、合同管理辦法適用范圍:
適用于平等主體間的民事合同,規范雙方權利義務。
3、兼容性分析:
行政征收協議實質非基于雙方合意,更接近行政決定,不完全適合用合同管理辦法。
本段提取核心關鍵詞:征收補償協議,違約責任,行政責任,訴訟風險,法律約束。
政府沒錢不能履行征收補償協議可能承擔的責任包括:
1、違約責任:
征收補償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政府未能履行構成違約,應承擔繼續履行、補救或賠償等責任。
2、行政責任:
政府征收行為受法律約束,未能履行協議可能被追究行政責任,甚至構成違法。
3、訴訟風險:
被征收人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政府可能面臨敗訴后果及聲譽、效率損失。
本段提取核心關鍵詞:土地征收,補償協議,法律效力,履行職責,特殊情況。
在土地征收中,與行政機關簽訂補償協議后,通常無需再申請行政機關履行職責,因為協議具有法律效力,明確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補償協議的法律效力:
協議一旦簽訂即生效,雙方需按約定履行義務。
2、無需額外申請履行職責:
協議本身就是行政機關的承諾,是其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
3、特殊情況下的處理:
如法律法規變化或協議存在違法等情況,雙方應協商解決或依法維護權益。
本段提取核心關鍵詞:征地補償協議,法律效力,民法典,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征地補償協議的法律效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保障。
1、法律效力基礎: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2、征地補償協議的具體規定:
包括補償方式、金額、支付期限等,不履行可提起訴訟。
3、法律效力的保障措施:
協議需真實意思表示、內容合法,不履行可依法救濟。
本段提取核心關鍵詞:征地補償安置協議,有效性,村委會,商業用途,村民簽字,法律依據。
和村委簽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有效性分析:
1、協議有效性的一般條件:
需滿足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合同是真實意思表示且自愿簽訂、合同內容合法。
2、特殊情形下的協議有效性:
商業用途征地需村民簽字同意,征地過程需確保農民知情并表達意愿。
3、法律依據與協議執行:
依據相關法律,補償協議訂立后不履行可提起訴訟,協議有效性需綜合多方面因素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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