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律說拆遷聊補償,別讓拆遷補償吃了虧七大關鍵必須知道多問律師? 劉智杰律師? 智杰說征拆,別讓拆遷補償吃了虧!七大關鍵必須知道!多問律師 劉智杰律師 智杰說征拆
無論是國家征收還是商業拆遷,都應當給予被拆遷人合理的拆遷補償。一般來講,拆遷補償的數額是以法律規定為基礎的彈性的、可變的區間。因此,如果被拆遷人掌握一定的技巧,完全可以獲得較高的、合理的拆遷補償。1不能提交權屬證明的原件
拆遷前期涉及很多程序,例如評估公司需要入戶丈量、拆遷人需要核對產權證書以確認適格的被拆遷人等等。一些拆遷人會借機索要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等重要的證件,很多被拆遷人不明所以,稀里糊涂的就將證書的原件交給了拆遷方。權屬證書是公民享有合法財產的重要證據,拆遷人收取后還要負有保管職責。要相信拆遷人不會無故的給自己“找麻煩”!如果遇到這種早早的要求提交權屬證書的情況就一定要小心了,拆遷人很可能有不軌的企圖。但如果不交,很多被拆遷人又擔心影響正常的拆遷。因此,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僅提交復印件!一旦日后發生糾紛或房屋被強拆,需要以訴訟解決爭議時也能夠有證據支持。
2不能隨意簽字
很多被拆遷人可能一輩子僅能遇到一次拆遷,因此不了解程序如何進行、補償有哪些內容也是情有可原的事情。面對拆遷人送達的五花八門的文件資料,例如拆遷通知、補償決定等,哪些會對自己的權利、義務產生影響,拆遷人一時間無法區分。大部分被拆遷人為了怕麻煩,草草了事,在沒看清內容的情況下就簽字,殊不知這種行為產生的影響是巨大的。因為一旦簽字就意味著你認可了文件的具體內容,文件就產生了法律效力。日后想要質疑或改變其內容就會困難重重。因此,被拆遷人一定要看清文件的內容,遇到自己無法判斷的內容要及早咨詢專業人士。
3不能輕易報價
對于被拆遷人來說,拆遷更像一個談判的過程。被拆遷人以自己享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為籌碼,要求拆遷人支付合理的對價,達成一致后,雙方互換房屋和補償款,拆遷就算結束了。在被拆遷人自己都不了解房屋價值或低估其價值的情況下,如何期待拆遷人能主動給出一個較高的補償數額呢?實踐中,拆遷方往往第一次見面就會問“想要多少錢啊?”,“有什么要求啊?”之類的問題。如果你以為這已經是在協商,那你就錯了。這只是為了打探你的心理價位,從而針對你的報價,來制定對付你的策略。在這個時候如果簡單的把自己的價報給了對方,話一出口,你就已經輸了,因為拆遷方已經知道了你的底線。面對這種情況,一定要沉著冷靜,判斷時機。時機未到時盡量少開口說話,以免喪失獲得高補償的機會。
4不能提前搬家
大部分被拆遷人即使不滿意補償數額、拒絕簽訂補償協議,面對已經施工的臟亂差的環境,也會提早搬遷。但是,如果被拆遷人輕易的搬遷無疑就向拆遷人釋放了“維權決心不大”的信號,拆遷人據此可能會大大降低支付的補償款。另外,如果被拆遷人不在原地居住,極有可能失去第一時間了解新拆遷信息的機會,在拆遷過程中陷入不利的地位。
5不能一時沖動
維權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在遇到拆遷人強行要求搬家或者實施非法強拆的時候,面對拆遷人動輒幾百人的陣仗,被拆遷人一定要稍安勿躁,切不可以卵擊石,進行無謂的抵抗,那樣不但不能挫敗對方,反而會給自己帶來傷害。拆遷人不能因一時的憤怒就有過激行為,合法的財產當然要采取合法的手段維護,應當及時報警或啟動相應的法律程序。
法律分析:認為拆遷補償不合理的當事人,通常情況下在短時間內也不能和拆遷方達成拆遷補償協議,但政府規劃的拆遷期限并不可能無限延長,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拆遷的補償如下: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房屋拆遷一般要經過哪些程序1、前期洽談、現場勘察;2、簽訂評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計劃;3、外業入戶評估;4、內業結算;5、出具正式評估報告;6、送達報告。送到拆遷戶手中;7、動遷解釋;8、把報告歸檔。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1、一般情況下,如果對征地補償不滿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協調。2、如果協調不成功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資料至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侵害并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湯律說拆遷聊補償,關于拆遷補償款能否被執行的規定: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穆惠
內容審核:李站波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