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香山拆遷補償標準最新,北京市海淀區香山今年拆遷嗎,根據目前我所掌握的信息,暫時無法確定北京市海淀區香山今年是否會進行拆遷。拆遷計劃通常由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所列舉的公共利益需要來決定。這些需要可能包
根據目前我所掌握的信息,暫時無法確定北京市海淀區香山今年是否會進行拆遷。
拆遷計劃通常由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所列舉的公共利益需要來決定。這些需要可能包括國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以及舊城區改建等。然而,具體的拆遷計劃和時間安排是由政府相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和規劃進行制定的,因此我無法給出確切的答案。
如果您對北京市海淀區香山的拆遷情況感興趣,建議您關注當地政府的官方公告或咨詢相關部門以獲取最新和準確的信息。同時,您也可以了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權益和可能的補償方案。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各地標準不一,詳情請咨詢當地拆遷部門。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二十二條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第二十三條
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法律分析:1、海淀區東至:恩濟西街,南至:海軍干休所住宅樓,西至:國家外匯管理局住宅樓,北至:北至:西八里莊路范圍
2、海淀區東至:萬泉河邊快速路西輔路,南至:長春橋路,西至:新起點嘉園一期東側路,北至:小男裝12號樓北側現狀小路范圍
3、海淀區東至:圓明園西路項目用地邊界,南至:項目用地南側邊界,西至:海華換熱水器廠西側項目用地邊界,北至:河北新營北側邊界范圍
法律依據:《北京市房屋拆遷延期公告》
北京大學在海淀區東至:圓明園西路項目用地邊界,南至:項目用地南側邊界,西至:海華換熱水器廠西側項目用地邊界,北至:河北新營北側邊界范圍實施北京大學肖家河加工住宅項目一標段項目建設,需對上述范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進行拆遷。拆遷期限為2011年10月20日至2012年10月19日,后經延期至2021年4月19日,由于拆遷工作尚未完成,現將拆遷期延長至2021年10月19日。”
北京國賓花園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在海淀區東至:恩濟西街,南至:海軍干休所住宅樓,西至:國家外匯管理局住宅樓,北至:北至:西八里莊路范圍內實施西八里裝上住樓土地以及開發項目建設,需對上述范圍內實施房屋及其附屬物進行拆遷。拆遷期限為2007年9月30日至2008年9月29日,后經延期至2021年3月29日。由于拆遷工作未完成,現將拆遷期限延長至2021年9月29日。”
北京三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海淀區東至:萬泉河邊快速路西輔路,南至:長春橋路,西至:新起點嘉園一期東側路,北至:小男裝12號樓北側現狀小路范圍內實施北京新起點嘉園項目二期項目建設,需對上述范圍內實施房屋及其附屬物進行拆遷。拆遷期限為2006年3月15日至2007年3月14日,后經延期至2021年2月15日。由于拆遷工作未完成,現將拆遷期限延長至2021年8月15日”
法律分析:各地的拆遷規劃需要去政府發布的拆遷公告會在當地市、縣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目查詢。拆遷公告,又名拆遷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設規劃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對區縣市的某個待拆遷區域公告的文書,告知該區域因規劃需要被拆遷。其中包括:拆遷原因、拆遷目的、拆遷期限、拆遷單位。拆遷公告是由國家城建主管部門發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法律分析:根據海淀區分區規劃,蘇三四村為非保留村,按照北部地區一級開發建設時序,計劃于2023年左右適時啟動騰退拆遷,具體時間以公告為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筑活動,實施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法。本法所稱建筑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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