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王先生和律師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辦案公告 時間:2024年2月20日16:00 地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原告:王先生
時間:2024年2月20日16:00
地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原告:王先生
被告:哈密市自然資源局、哈密市自然資源局伊州分局
辦案事由:聽證
辦案事由:王蘭律師、李站波律師(王有銀律師團隊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