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劉先生訴靈溪鎮人民政府撤銷限期拆除通知一案開庭公告時間:2021年6月25日09:30地點:蒼南縣人民法院委托人:劉先生被告:靈溪鎮人民
浙江省劉先生訴靈溪鎮人民政府撤銷限期拆除通知一案開庭公告
時間:2021年6月25日09:30
地點:蒼南縣人民法院
委托人:劉先生
被告:靈溪鎮人民政府
辦案事由:撤銷限期拆除通知
辦案律師:范冰潔律師(王有銀主任團隊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