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沈先生訴吳江區太湖管理委員會和松陵街道辦事處撤銷整治通知單一案開庭公告時間:2021年10月27日13:30地點: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吳江
時間:2021年10月27日13:30
地點: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吳江太湖新城人民法庭三號法庭
原告:沈先生
被告:吳江區太湖管理委員會和松陵街道辦事處
辦案事由:撤銷整治通知單
辦案律師:吳夢閣律師(王有銀主任團隊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