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城市拆遷補償規定2025,蘭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法律主觀:蘭州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第二十六條拆遷補償的方式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被拆遷人可以選擇拆遷補償方式。但本辦法第三十條第三款和第三十六條第二款情形的除外。第二
蘭州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第二十六條拆遷補償的方式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被拆遷人可以選擇拆遷補償方式。但本辦法第三十條第三款和第三十六條第二款情形的除外。第二十七條拆除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按使用期限的殘存價值參考剩余期限給予補償。拆遷經有關部門或單位同意修建的臨時占道經營的建筑物不予補償,可由拆遷人按不超過12個月的歇業補助費標準給予一次性經營補助。第二十八條拆遷用于公益事業的房屋及市政公用設施,拆遷人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予以重建。第二十九條被拆遷房屋貨幣補償的金額應當參照類似房地產市場交易價格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定期公布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結合房屋地段、用途、建筑面積、建筑結構、容積率、成新、環境、朝向、設施等因素評估。拆遷非住宅房屋,按前款規定的評估價給予補償。拆除住宅房屋,在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基礎上上浮20%補償。一個房屋所有權證或公有房屋租賃憑證載明的住宅建筑不足30平方米的,按30平方米補償。第三十條拆遷住宅房屋實行產權調換的,按被拆遷房屋的貨幣補償金額與所調換房屋套內建筑面積的評估價格,結算產權調換的差價。拆遷非住宅房屋實行產權調換的,按被拆遷房屋的貨幣補償金額與所調換房屋建筑面積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結算產權調換的差價。拆除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第三十一條被拆遷的房屋和產權調換的現房、期房的價格,均以房屋拆遷公告發布之日為估價時點,由同一家估價機構進行評估。第三十二條估價機構應當向拆遷人和被拆遷人解釋拆遷估價的依據、原則、程序、方法、參數選取和估價結果產生的過程。第三十三條產權調換的房屋,應當根據城市規劃和建筑項目的性質,實行就地、就近或易地返還。拆遷區域用于住宅房屋建設的,拆遷人應當就地、就近返還。被拆遷房屋易地返還的,每降低一個地段類別,住宅房屋在貨幣補償金額的基礎上增加15%,非住宅房屋在貨幣補償金額的基礎上增加20%,予以產權調換。第三十四條拆遷人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和設計規范的房屋,用于產權調換。第三十五條被拆遷房屋的使用性質按照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的用途結合實際使用情況確定。房屋所有權證未載明用途的,以產權登記檔案記錄為準;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為住宅房屋的,經規劃部門批準改變為非住宅房屋的,按非住宅房屋給予補償;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為住宅房屋,未經規劃部門批準改變為非住宅房屋,對有營業執照及完稅憑證的,按住宅房屋補償,另按非住宅歇業補助費標準給予12個月的經營補助。第三十六條拆遷租賃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另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第三十七條拆遷租賃國有直管住宅房屋,分別按下列規定予以補償安置:(一)被拆遷人和房屋承租人共同選擇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金額的30%給被拆遷人,70%給承租人;(二)房屋承租人選擇房屋安置的,拆遷人可按前項貨幣補償的比例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并提供與被拆遷房屋等價值的房屋用于安置原承租人,安置的房屋產權歸拆遷人,由拆遷人按政府規定租金標準與原房屋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拆遷租賃其他國有產權的住宅房屋,參照前款規定進行補償安置。第三十八條拆遷租賃國有直管非住宅房屋,被拆遷人和房屋承租人共同選擇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金額的40%給被拆遷人,60%給承租人。租賃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房屋承租人選擇房屋安置的,拆遷人可按前款貨幣補償的比例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并提供與被拆遷房屋等價值的房屋安置原承租人,安置的房屋產權歸拆遷人,由拆遷人按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與原房屋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拆遷租賃其他國有產權的非住宅房屋,參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進行補償安置。第三十九條被拆遷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拆遷人提出補償安置方案,報房屋拆遷管理機構審核同意后實施拆遷。(一)產權、使用權有糾紛或暫時無法確定的;(二)產權人下落不明的;(三)房屋共有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前款所列房屋實施拆遷的,拆遷人應當在拆遷前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第四十條拆遷設有抵押權的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由抵押權人和抵押人重新設立抵押權或者由抵押人清償債務后,方可予以補償。拆遷設有抵押權的房屋實行產權調換的,由抵押權人和抵押人重新簽訂抵押協議。在規定的拆遷期限內達不成抵押協議的,由拆遷人參照本辦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實施拆遷。第四十一條拆遷住宅房屋,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自行過渡的,由拆遷人發給過渡補助費。過渡補助費按被拆遷房屋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屋過渡的,過渡期內拆遷人不再支付過渡補助費。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的,過渡補助費發給被拆遷人;未解除租賃關系的,過渡補助費發給房屋承租人。實行貨幣補償的,對被拆遷人或公有房屋的承租人一次性給予3個月的過渡補助費。第四十二條拆遷非住宅房屋,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過渡的,由拆遷人發給歇業補助費。歇業補助費按被拆遷房屋的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的,歇業補助費發給被拆遷人;未解除租賃關系的,歇業補助費由被拆遷人和房屋承租人協商分配。第四十三條用期房產權調換的,一般過渡期限不超過24個月。周轉房屋的使用人應當按時騰退周轉房屋。拆遷住宅房屋因拆遷人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拆遷人應當增發過渡補助費。逾期過渡12個月以內,自逾期之月起,在規定過渡補助費標準的基礎上增加50%;逾期過渡12個月以上的,在上年基礎上每年遞增50%。由拆遷人提供周轉房屋過渡的,自逾期過渡之月起,按規定的過渡補助費標準給予補助。第四十四條拆遷住宅房屋,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搬家補助費。因拆遷導致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通訊、有線電視、燃氣設備等發生移機、初裝費用的,由拆遷人按實際費用支付。拆遷非住宅房屋引起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的通訊、燃氣、動力設施、機器設備、貨物、生產辦公用具等拆除、安裝、存放及運輸所發生的費用,由拆遷人按實際費用支付。第四十五條被拆遷房屋裝飾裝修的補償金額,由拆遷當事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委托評估確定。
律師分析:
蘭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蘭州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工作。官網上面提供了蘭州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綜合信息平臺、商品房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平臺、存量房交易監管服務平臺、房屋租賃服務平臺、保障資格申請、物業管理系統、市住建局雙隨機系統等多項服務。主要職責包括:執行國家和省、市規定的住房和城鄉建設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負責城鎮規劃和土地利用計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城市綜合開發規劃、房屋拆遷安置規劃等方面的工作。
蘭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蘭州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主要職責是執行國家和省、市規定的住房和城鄉建設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市民可以在其官網上查詢房產信息等相關業務。
拓展內容:
如何在蘭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查詢房屋信息?蘭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官網提供了蘭州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綜合信息平臺、商品房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平臺、存量房交易監管服務平臺、房屋租賃服務平臺等多項服務,市民可以在相關平臺進行查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三條 所有者對房屋進行分割、合并以及改變用途、結構的,應當依法申請規劃、土地、建設、消防、環保等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并按照批準內容處理不動產登記等有關手續。未依法辦理有關手續的,不予登記。
對于蘭州市各區、市房管局地址、電話的內容
1、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經濟適用房管理處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通渭路1號蘭州房地產大廈1424室
電話:4607333---8253/4607685
2、蘭州市城關區房管局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雁南路2268號
電話:8519965
3、蘭州市七里河區房管局
地址:蘭州市七里河區西津東路498號
電話:2662189/2660281
4、蘭州市西固區房管局
地址:蘭州市安寧區安寧西路500號
電話:7532958
5、蘭州市安寧區房改辦
地址:蘭州市安寧區安寧西路500號
電話:7679346
6、蘭州市紅古區房管局
地址:蘭州市紅古區中和路13號
電話:0931-6211253
7、蘭州市西固區房管局
地址:蘭州市西固區公園路202號
電話:0931-73604628、蘭州市榆中縣房管局
地址:蘭州市榆中縣棲云南路4號
電話:0931-52237309、蘭州市永登縣房管局
地址:蘭州市永登縣解放路232號華悅大廈5/10層
電話:0931-8551641
法律分析:皋蘭縣房產管理局
地址:蘭州市皋蘭縣北辰路附近
蘭州市開發區建設和房地產管理局
地址:蘭州市安寧區安寧東路462號
蘭州市紅古區房地產管理局
地址:蘭州市紅古區平安路1084附近
蘭州市房地產管理局安寧房管所
地址:蘭州市安寧區文化巷1號
電話:0931-7756247
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張掖路136號
電話:0931-4607333
蘭州市七里河區房管局
地址:蘭州市七里河區西津東路498
電話:0931-2660281
城關區房地產管理局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大雁灘104號安居小區院內
電話:0931-8512787
永登縣房地產管理局
地址:蘭州市永登縣解放路232號華悅大廈5/10層
律師解答:
蘭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蘭州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工作。官網上面提供了蘭州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綜合信息平臺、商品房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平臺、存量房交易監管服務平臺、房屋租賃服務平臺、保障資格申請、物業管理系統、市住建局雙隨機系統等多項服務。主要職責包括:執行國家和省、市規定的住房和城鄉建設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負責城鎮規劃和土地利用計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城市綜合開發規劃、房屋拆遷安置規劃等方面的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三條 所有者對房屋進行分割、合并以及改變用途、結構的,應當依法申請規劃、土地、建設、消防、環保等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并按照批準內容處理不動產登記等有關手續。未依法辦理有關手續的,不予登記。
通過依法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分別單獨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依法利用國有建設用地建造房屋的,可以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應當提交土地權屬來源材料、權籍調查表、宗地圖以及宗地界址點坐標、土地出讓價款、土地租金、相關稅費等繳納憑證以及其他必要材料。申請在地上或者地下單獨設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的,按照本條規定辦理。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
法律分析
通過依法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分別單獨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
依法利用國有建設用地建造房屋的,可以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
2、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土地權屬來源材料;
(二)權籍調查表、宗地圖以及宗地界址點坐標;
(三)土地出讓價款、土地租金、相關稅費等繳納憑證;
(四)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規定的土地權屬來源材料,根據權利取得方式的不同,包括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以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入股)、授權經營批準文件。
申請在地上或者地下單獨設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的,按照本條規定辦理。
3、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土地權屬來源材料;
(二)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材料;
(三)房屋已經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產調查或者測繪報告;
(五)相關稅費繳納憑證;
(六)其他必要材料。
4、辦理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時,申請人應當將建筑區劃內依法屬于業主共有的道路、綠地、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及其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申請登記為業主共有。業主轉讓房屋所有權的,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權利依法一并轉讓。
5、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發生變更的材料;
(三)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四)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者補充協議;
(五)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稅費等繳納憑證;
(六)其他必要材料。
6、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買賣、互換、贈與合同;
(三)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協議;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六)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七)相關稅費繳納憑證;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申請登記時須提交經備案的買賣合同。
7、具有獨立利用價值的特定空間以及碼頭、油庫等其他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的登記,按照本實施細則中房屋所有權登記有關規定辦理。
拓展延伸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和《房屋登記辦法》的規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所需材料清單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土地使用權申請表:申請人需要填寫土地使用權申請表,并提供申請人、申請人代表身份證明、土地使用權來源證明等文件。
2. 土地權屬證明:申請人需要提供土地權屬證明,證明土地權屬歸申請人所有。
3. 房屋權屬證明:申請人需要提供房屋權屬證明,證明房屋權屬歸申請人所有。
4. 設計圖紙:申請人需要提供房屋的設計圖紙,證明房屋符合國家建筑規范。
5. 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人需要提供工程規劃許可證,證明房屋建設項目符合國家有關工程規劃的要求。
6. 施工許可證:申請人需要提供施工許可證,證明房屋建設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施工規范的要求。
7. 資金來源證明:申請人需要提供資金來源證明,證明申請人資金來源合法、充足。
8. 其他證明材料:根據房屋建設項目性質、規模、所在地區等因素,可能還需要提供其他證明材料。
如果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房屋登記部門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全材料或者重新提交申請。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021-07-02)\\t第四十二條\\t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者應當按照約定及時支付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價款,并依法繳納相關稅費,對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以及依法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造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所有權,依法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2019-08-26)\\t第六十三條\\t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個部門統一負責房產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頒發統一的房地產權證書,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和變更,分別載入房地產權證書。
法規規章備案條例(2001-12-14)\\t第十二條\\t經審查,地方性法規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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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土地資源管理局
●蘭州市國土資源局官網網址
●甘肅省蘭州市國土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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