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 公職人員按照規定補償2025,國家公職人員能否享受拆遷安置,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國家機關公職人員要遵守的規定是非常多的,例如不得進行營利性的經營活動、不得收受他人財物等,那么國家公職人員能不能享受拆遷安置?下面由我為讀者進行解答,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國家機關公職人員要遵守的規定是非常多的,例如不得進行營利性的經營活動、不得收受他人財物等,那么國家公職人員能不能享受拆遷安置?下面由我為讀者進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識對讀者有所幫助。
一、國家公職人員能否享受拆遷安置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國家機關公職人員的房屋進行征收拆遷的,國家機關公職人員是可以獲得拆遷安置補償的。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二、拆遷賠償不合理怎么辦
1、達成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情形
如當事人在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不僅對補償方式、安置房屋面積、過渡期限等一般內容進行約定,而且對協議的標的物即安置用房的位置、用途也作了明確、特別約定的情況下,該標的物具有了特定性,結合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特殊性,按照對被拆遷人利益的側重保護原則,《解釋》將此種情況下被拆遷人對該特定房屋的債權視為一種特種債權,該特種債權的優先權屬于法規、司法解釋規定的,也就是債權物權化。根據特種債權的物權優先效力,被拆遷人的債權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即排他性,拆遷人出賣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標的物補償安置房屋給第三人的行為為侵權行為,即使第三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優先取得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第三人的物權變動也不得對抗被拆遷人的物上請求權。
2、對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情形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16條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以上知識就是我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國家機關公職人員的房屋進行征收拆遷的,國家機關公職人員是可以獲得拆遷安置補償的。
法律分析:公職人員是否享受農村拆遷安置需根據實際情況分析確定。如公職人員的戶口未遷出的,仍屬于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既可以享受拆遷安置補償。反之則無法享受農村拆遷安置補償。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民主議定程序,決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分配已經收到的土地補償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支付相應份額的,應予支持。但已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備案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地方政府規章對土地補償費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分配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公務員事業編拆遷不補償是因為財產權是人人平等的,公職人員也是平等地得到拆遷補償。首先是政府征收是由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負責,換句話說就是由當地政府制定拆遷補償政策。是按照人頭補償還是按照建筑面積補償。其次,主要看身份,公職人員已經轉化身份,失去本村村民身份,不是農民,相應的也就不能取得政府的拆遷補償。是因為公務員失去原來身份。不是因為是公職人員沒有補償。最后,如果當地是按照建筑面積補償,房屋還在的話。農村的補償分地上附屬物補償,和土地補償,失去村民身份不能取得土地補償,地上附屬物補償是可以取得的。具體細節需要進一步溝通了解,也可以委托律師協助辦理。【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六條 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下級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監督。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財政、國土資源、發展改革等有關部門,加強對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工作的指導。第七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都有權向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舉報應當及時核實、處理。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參與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政府和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監察。第十二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房屋征收決定涉及被征收人數量較多的,應當經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征收補償費用應當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第十三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第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公職人員能享受農村拆遷安置,只要公職人員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職人員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依法享有農村拆遷安置補償。
公職人員是否享受農村拆遷安置
國家公職人員符合條件同樣享受征地補償。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
公職人員能否享受征地拆遷補償
公職人員能否享受征地拆遷補償要看其是否具有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如果公職人員具有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土地被征收的時候,是可以享受征地補償款的。但如果公職人員的戶口已遷出,則不具備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不能享受征地補償款。
公職人員能否享受農村征地的補償
公職人員能否享受農村征地的補償要看其是否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可以獲得征地補償款,如果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將戶口遷出的,不能主張征地補償款。
公職人員能否享受征地補償
公職人員能否享受征地補償要看其是否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可以獲得征地補償款,如果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將戶口遷出的,不能主張征地補償款。
國家公職人員能否享受征地補償
國家公職人員符合條件同樣享受征地補償。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
法律分析:公職人員是享受政府財政補貼的福利人員,在拆遷或者征地的過程中一般是不享受政府的福利待遇的,公職人員人員也不參與土地補償款的分配。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公務員能享受農村拆遷補償,但必須擁有征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補償的對象是土地所有權人。農村土地屬于農民集體所有,所以土地補償費是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如下:1、產權調換的補償標準。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計算。償還面積與原面積相等的部分,按重置價格計算結構差價;償還面積超過原面積部分,按商品房價格結算;償還面積不足原面積部分,按重置價格結合成新度結算;2、貨幣補償標準。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的重置價格結合成新度計算。房屋拆遷需要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拆遷管理部門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發布拆遷通告;選擇確定評估機構;入戶調查;評估結果公示;出具并送達評估報告;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發放、領取補償款;拆除房屋。【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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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公職人員拆遷款,房屋拆遷公職人員能否獲取賠償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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