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評估選對拆遷補償能翻倍嗎2025,政府拆遷價格太低怎么談判,法律主觀: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2)周轉補償費(3)獎勵性補償費,不同的房屋性質會獲得不同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2)周轉補償費(3)獎勵性補償費,不同的房屋性質會獲得不同數額的補償,如商業用房補償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如果補償額過低或者補償不合理,建議委托專業律師處理。可以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新聞媒體曝光等多種方式來維權。根據我們專業律師的代理經驗,主動出擊會獲得更多補償,甚至翻倍,
1、首先要考慮和拆遷方進行協商處理,因為協商的方式相對來說更加簡單便捷,對于拆遷雙方的時間也可以更大限度的節省。同時,要注意的是,在進行協商之前,被拆遷方應當對于自身遇到的問題以及相關規定進行充足的了解,以保證自身在協商時有足夠的理由。
2、如果協商不成,可能就需要通過法律渠道來進行解決。
3、拆遷方認為自己得到的補償不合理的情況下,可以在得知結果起60日之內向政府提請行政復議,如果對于最終的行政復議決定還是不服就需要向當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通過訴訟方式來進一步解決。需要注意的是,3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時效應該是在6個月之內。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拆遷公益事業用房的,拆遷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給予貨幣補償。拆遷租賃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在行政機關向行政相對人支付拆遷補償金的時候,行政相對人可以和行政機關之間予以協商,如果是行政機關和行政相對人之間發生糾紛的,那么就可以通過協商、行政復議或者是行政訴訟的方式來處理,只不過不同的處理方式有著不同的處理程序。
拆遷價格低,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維權:
1、收集證據要及時
加蓋公章的入戶調查單可以明確房屋的實際建筑情況。
2、參與、聽證和異議
在房屋評估階段,有權選定評估機構,對評估報告有異議,可以申請復核,也可以申請專家鑒定。
3、復議訴訟兩手抓
注意復議期限和訴訟期限,復議期60天,訴訟期6個月。
一、農村房屋拆遷要怎么補償
農村房屋拆遷賠償標準由當地作出征收的人民政府確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二、土地征收補償賠償標準
土地的征收、拆遷各地補償政策不統一,可能存在一個項目一個區片一個政策的問題,是否合理應當參照當地市場價格和實際情況。對賠償結果有異議的可以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建議依法維權。征收補償方案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對征收補償方案有異議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三、被拆遷人的權利有哪些?
在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中,規范拆遷行為的規定主要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及其他國務院文件等。在這些文件中,可以總結出被拆遷人的如下權利:(1)知情權:即征地批文或者征收決定作出后,拆遷人應就拆遷范圍、拆遷期限,補償標準及相關法律、政策向被拆遷人進行充分的解釋與說明。(2)依法要求拆遷人給予合理的拆遷補償安置。(3)依法要求拆遷人就拆遷補償進行協商的權利。(4)選擇拆遷補償、安置方式的權利,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5)評估機構的選擇權:評估機構由被拆遷人協商確定。(6)評估結果的復核權: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對評估結果不服時,均有提起復核的權利。(7)申請鑒定權:被拆遷人如果對復核結果有異議,則可申請專家鑒定委員會對評估結果進行鑒定。(8)申請裁決權: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時,被拆遷人可以向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行政裁決或申請作出征收補償決定。(9)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訴訟權利。拆遷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拆遷補償安置裁決或征收決定不服時,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拆遷人的權利是穿插于拆遷項目全程的,每一項都必須嚴格捍衛,才能保證最終的拆遷補償合法合理。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法律分析:談判對象要有選擇性:在涉及到提出拆遷補償要求的問題上,一般在進行第一輪報價前可以與一般的工作人員先行了解,通過實際沒有談判權限的工作人員反應自己較高或者認為無法達到的報價,通過對其向上反饋結果的試探、從其字里行間獲取有用信息,了解對方的可承受價格與底線。其次,從談判技巧上講,也不主張在談判的一開始就與高層人員交談,這樣能保證較大的回旋余地,等到在項目調查和其他渠道中抓住對方的把柄和短處,足以撼動談判的地位時候找到高層人員,一錘定音。最后,多方的獲取信息也極為重要,一般高層的信號都會逐級通過工作人員釋放出來,及時的把握信息、判斷形勢,有利于最終獲得最理想的談判結果。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如果征收補償低于市場價,這種征收補償決定是違法的,是可能會被撤銷的。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如果征收補償低于市場價,這種征收補償決定是違法的,是可能會被撤銷的。
法律分析:拆遷價格低,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維權:
1、收集證據要及時
加蓋公章的入戶調查單可以明確房屋的實際建筑情況。
2、參與、聽證和異議
在房屋評估階段,有權選定評估機構,對評估報告有異議,可以申請復核,也可以申請專家鑒定。
3、復議訴訟兩手抓
注意復議期限和訴訟期限,復議期60天,訴訟期6個月。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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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房子拆遷評估,評估價對動遷補償款有影響嗎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時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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