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涌房屋拆遷補償2025,隴電入魯工程拆遷房屋賠償,隴電入魯工程拆遷房屋賠償問題,涉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多個方面。以下是對這一問題的詳細解答:一、拆遷房屋補償標準房屋補償費: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被征收房屋的價值應得到
隴電入魯工程拆遷房屋賠償問題,涉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多個方面。以下是對這一問題的詳細解答:
一、拆遷房屋補償標準
房屋補償費: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被征收房屋的價值應得到補償。這通常是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房屋征收補償費。
周轉補償費: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和臨時安置,也應得到補償。這是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的房屋征收周轉補償費。
獎勵性補償費:市、縣級人民政府還應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這部分費用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
二、農村房屋拆遷特別規定
對于農村房屋拆遷,還需注意以下幾點:
宅基地補償:農村的宅基地是分開補償的,即土地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分離。宅基地產權歸村集體所有,但村民在宅基地上建的房子屬于個人財產。因此,在拆遷時,房屋部分按照上述標準補償,而宅基地部分則另行補償。
非本村村民房屋拆遷:非本村村民購買的房屋在拆遷時,可以獲得房屋拆遷補償款,但不能獲得土地補償款。因為宅基地使用權是村集體給予本村村民的福利,非本村村民不享有此權益。
三、隴電入魯工程拆遷房屋賠償實施
在隴電入魯工程拆遷房屋賠償過程中,應遵循上述法律法規,確保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具體實施時,還需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和當地政策,制定詳細的補償方案,并依法進行公告、聽證等程序,確保拆遷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綜上所述,隴電入魯工程拆遷房屋賠償涉及多個方面的法律規定和補償標準。在實施過程中,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確保被拆遷人的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電力建設征地拆遷補償標準為:鐵塔基礎占用土地的,以實際占用面積計算,標準如下:一水田、菜地,每畝補償25000~53400元;
二旱地、園地,每畝補償15000元~42000元;三林地、荒地、其他土地,每畝補償8000元~16500元;
四養殖水面(魚塘),每畝補償28000元~56200元;五國有未利用地、河涌、河流不予補償。等等。
一、農用地征地補償標準
各地的農業用地補償標準不一樣,所以會出現補償費用不一致的情況。一般情況下,1、耕地征收的補助和耕地的生產情況有很大關系,如果有作物,那么還會增加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費用的補償,一般來說,每畝耕地可以補償5.3萬元左右。2、基本農田包括旱田、水田、菜田,每一種的補償費用是不一樣的,旱田可以補償5-6萬左右,水田可以補償每畝9-10萬元,菜田可以補償每畝15-16萬元。3、林地本身是屬于村集體所有的,這些土地被征收的話,就可以獲得每畝10萬左右的補償。
二、占用農民耕地價格
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國家國土資源部第9號令《劃撥用地目錄》第十三條的規定,電力設施用地,需要使用國有土地的,全部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權。使用劃撥土地的電力設施用地可以申領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其中電力線路走廊、桿塔基礎用地,只作備案登記,不發土地使用證。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因企業轉制、土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改變土地用途等,按規定補辦出讓手續。
一、什么是電力建設
電力設施是指變電站、開關站、電纜頭場地、電力線路、桿塔基礎,以及電力設施配套的安全防護設施、專用交通設施、環保安全設施。
電力線路用地是指線路控制的全部用地,包括線路中線兩側按規定控制的用地,又稱電力線路走廊用地和線行用地。
電力設施的新建、擴建、改建等電網建設項目使用土地應符合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發展規劃和相關電力專項規劃;本市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發展規劃編制時應統籌安排和預留電力建設用地。
根據國家國土資源部第9號令《劃撥用地目錄》第十三條的規定,電力設施用地,需要使用國有土地的,全部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權。使用劃撥土地的電力設施用地可以申領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其中電力線路走廊、桿塔基礎用地,只作備案登記,不發土地使用證。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因企業轉制、土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改變土地用途等,按規定補辦出讓手續。
二、電力建設征地拆遷補償標準
1、架空電力線路的桿、塔基礎永久占用土地的面積1、架空電力線路的桿、塔基礎永久占用土地的面積,按照以下規定計算:
(一)塔以其基礎外露部分外側向外延伸1米所形成的四邊形計算;
(二)拉線桿、塔的主坑和拉線坑,按每坑2—3平方米計算;
(三)用以保護桿、塔基礎的圍堰或者擋土墻,以其實際占用面積計算。
2、變電站、配電室征地按規定的補償標準執行。
3、鐵塔基礎占用土地的,以實際占用面積計算,標準如下:
一水田、菜地,每畝補償25000~53400元;二旱地、園地,每畝補償15000元~42000元;
三林地、荒地、其他土地,每畝補償8000元~16500元;四養殖水面(魚塘),每畝補償28000元~56200元;
五國有未利用地、河涌、河流不予補償。
4、青苗補償按農作物現狀補償,沒有農作物不補償。征地預公告發出后,搶種的農作物不予補償。具體不超過以下標準:
一一般短期(一年生以內)作物青苗補償1000元/畝;
二魚苗補償1500元/畝;
三多年生作物(指果樹等)按附件1的補償標準執行;
四茶、桑、藥等園地的青苗補償2250元/畝;
五成熟林地和近熟林按林地的林木實際價值補償;中齡林按林地的林木實際價值2倍補償;幼齡林按實際造林投資的3倍補償;種植不到一年的未成林按當年實際造林補償;苗圃苗木、經濟林按前三年平均產值的3倍補償。
5、因電力設施建設引起的地上建(構)筑物拆遷(以領有合法有效證件等為準),以貨幣方式補償,其面積按如下計算:
一屬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和鋼筋混凝土磚混結構的房屋,按建筑面積計算補償(房屋陽臺、外走廊按其房屋補償標準的50%計算)。
二屬青磚、紅磚、泥磚瓦木結構及其他結構的建筑物、構筑物,按建筑物實墻以內的面積計算補償。
6、電力設施建設引起的地上建(構)筑物拆遷實行房地分開補償,即對地上建筑物、土地分別作出補償:
一地上建筑物補償費包括建筑物造價補償、裝修補償、搬遷費、臨時安置補助等,標準如下:
①框架結構:900元/平方米;
②磚混結構:750元/平方米;
③磚木結構:400元/平方米;
④簡易結構:250元/平方米。
二土地補償按土地使用權證登記的用地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土地補償300-800元(集體土地使用權證)。
三其他與拆遷建筑物配套的附著物、附屬設施補償標準如下:
①圍墻(磚墻、石墻):60元/平方米,曬谷場水泥混凝土地面:80元/平方米;水池:70元/立方米;一般水井每口按1000元補償。
②門柱、鋼大門3000元/個(寬4米以上、特殊另計);門樓、鋼大門4000元/個(寬4米以上、特殊另計);電話遷移費100元/臺;
有線電視遷移費250元/臺。
四對違章建筑物、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物、搶建的建筑物不予補償。
五上述不同結構房屋補償時,應扣除折舊費。折舊費以房屋補償費為基數,按每年1%計算;新宅基地可適當補助“三通一平”費用,最高可按房屋拆遷補償費總額10%計取。
7、因電力設施建設引起的墳墓遷移補償:
一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前已下葬的墓地,土墳每穴補償300元;磚砌或水泥結構的,每穴補償800元;骨壇每個補償120元。
二《殯葬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后下葬的,經省級民政部門批準建設的經營性墓地的墳墓,按原購買時價格予以補償,縣(市、區)、鎮(街)、村經縣以上民政部等部門備案建設的公益性生態墓地的墳墓,按前款補償標準進行補償。
三對其他亂埋亂葬墳,原則上不予補償。
1、架空電力線路的桿、塔基礎永久占用土地的面積
1、架空電力線路的桿、塔基礎永久占用土地的面積,按照以下規定計算:
(一)塔以其基礎外露部分外側向外延伸1米所形成的四邊形計算;
(二)拉線桿、塔的主坑和拉線坑,按每坑2—3平方米計算;
(三)用以保護桿、塔基礎的圍堰或者擋土墻,以其實際占用面積計算。
2、變電站、配電室征地按規定的補償標準執行。
3、鐵塔基礎占用土地的,以實際占用面積計算,標準如下:水田、菜地,每畝補償25000~53400元;旱地、園地,每畝補償15000元~42000元;林地、荒地、其他土地,每畝補償8000元~16500元;養殖水面(魚塘),每畝補償28000元~56200元;國有未利用地、河涌、河流不予補償。
4、青苗補償按農作物現狀補償,沒有農作物不補償。征地預公告發出后,搶種的農作物不予補償。具體不超過以下標準:一般短期(一年生以內)作物青苗補償1000元畝;魚苗補償1500元畝;多年生作物(指果樹等)按附件1的補償標準執行;茶、桑、藥等園地的青苗補償2250元畝;成熟林地和近熟林按林地的林木實際價值補償;中齡林按林地的林木實際價值2倍補償;幼齡林按實際造林投資的3倍補償;種植不到一年的未成林按當年實際造林補償;苗圃苗木、經濟林按前三年平均產值的3倍補償。
5、因電力設施建設引起的地上建(構)筑物拆遷(以領有合法有效證件等為準),以貨幣方式補償,其面積按如下計算:屬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和鋼筋混凝土磚混結構的房屋,按建筑面積計算補償(房屋陽臺、外走廊按其房屋補償標準的50%計算)。屬青磚、紅磚、泥磚瓦木結構及其他結構的建筑物、構筑物,按建筑物實墻以內的面積計算補償。
6、電力設施建設引起的地上建(構)筑物拆遷實行房地分開補償,即對地上建筑物、土地分別作出補償:地上建筑物補償費包括建筑物造價補償、裝修補償、搬遷費、臨時安置補助等,標準如下:框架結構:900元平方米;磚混結構:750元平方米;磚木結構:400元平方米;簡易結構:250元平方米。土地補償按土地使用權證登記的用地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土地補償300-800元(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其他與拆遷建筑物配套的附著物、附屬設施補償標準如下:圍墻(磚墻、石墻):60元平方米,曬谷場水泥混凝土地面:80元平方米;水池:70元立方米;一般水井每口按1000元補償。門柱、鋼大門3000元個(寬4米以上、特殊另計);門樓、鋼大門4000元個(寬4米以上、特殊另計);電話遷移費100元臺;有線電視遷移費250元臺。對違章建筑物、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物、搶建的建筑物不予補償。上述不同結構房屋補償時,應扣除折舊費。折舊費以房屋補償費為基數,按每年1%計算;新宅基地可適當補助三通一平費用,最高可按房屋拆遷補償費總額10%計取。
7、因電力設施建設引起的墳墓遷移補償: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前已下葬的墓地,土墳每穴補償300元;磚砌或水泥結構的,每穴補償800元;骨壇每個補償120元。《殯葬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后下葬的,經省級民政部門批準建設的經營性墓地的墳墓,按原購買時價格予以補償,縣(市、區)、鎮(街)、村經縣以上民政部等部門備案建設的公益性生態墓地的墳墓,按前款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對其他亂埋亂葬墳,原則上不予補償。
電力建設征地拆遷補償標準為:鐵塔基礎占用土地的,以實際占用面積計算,標準如下:一水田、菜地,每畝補償25000~53400元;二旱地、園地,每畝補償15000元~42000元;三林地、荒地、其他土地,每畝補償8000元~16500元;四養殖水面(魚塘),每畝補償28000元~56200元;五國有未利用地、河涌、河流不予補償。等等。
一、花都高速征地什么賠償標準
花都李溪村高速征地補償標準:征用耕地的,按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5位補償(其中土地補償費9倍,安置補助費6倍),畝產值按文件確定的標準執行,具體的補償標準為:旱地每畝1.8萬元,水地每畝3萬元,菜地每畝4.5萬元。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標準按《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05號令)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占用農民耕地價格
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國家國土資源部第9號令《劃撥用地目錄》第十三條的規定,電力設施用地,需要使用國有土地的,全部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權。使用劃撥土地的電力設施用地可以申領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其中電力線路走廊、桿塔基礎用地,只作備案登記,不發土地使用證。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因企業轉制、土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改變土地用途等,按規定補辦出讓手續。
法律客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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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孔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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