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葛拆遷補償標準2025,長葛農田拆遷補償,長葛市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河南省實施 辦法》有關規定,擬征收集體土地42.3627公頃(其中尉氏縣域內飛地0.3506公頃)。
長葛市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河南省實施
辦法》有關規定,擬征收集體土地42.3627公頃(其中尉氏縣域內飛地0.3506公頃)。現將《征收土地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及用途
賈魯河綜合治理工程(長葛段)建設用地征收土地,擬作為水工建筑用地。
二、征收目的
該項目屬于賈魯河干流新建堤防、加固堤防、疏浚河槽、建設橋梁、重建攔河閘等工程用地,為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現對該項目土地進行征收。
三、被征地單位及面積
被征地單位涉及:大周鎮大谷寺村、付橋村、葛莊村、龐莊村、夏張村、小河董村、新魏莊村;董村鎮李河口村、口王村;古橋鎮菜王村、古橋村、劉李村、師莊村、史莊村、雙劉村、西辛莊村、徐王趙村;老城鎮打繩趙村、前白村;南席鎮胡街村、馬武村、毛莊村、水寨村、仝莊村、西街村、楊店村。
長葛市總征地面積42.3627公頃,含耕地28.4475公頃(尉氏縣域內飛地0.1082公頃),園地1.8419公頃,林地10.0724公頃(尉氏縣域內飛地0.1528公頃),交通運輸用0.4240公頃(尉氏縣域內飛地0.0060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0.7342公頃,其他土地0.4602公頃,建設用地0.2728公頃,未利用地0.1097公頃(尉氏縣域內飛地0.0836公頃)。
大周鎮大谷寺村集體耕地3.2203公頃,林地1.4496公頃,交通運輸用0.0069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0.0565公頃,其他土地0.0157公頃;大周鎮付橋村集體耕地0.0431公頃,其他土地0.0042公頃,未利用地0.0099公頃;大周鎮葛莊村集體耕地1.1729公頃(尉氏縣域內飛地0.0814公頃),林地0.0572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0.1943公頃,建設用地0.0951公頃,未利用地0.0007公頃;大周鎮龐莊村集體耕地4.7321公頃,園地0.5465公頃,林地0.3608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0.0093公頃,其他土地0.0150公頃,未利用地0.0102公頃;大周鎮夏張村集體耕地4.6456公頃,交通運輸用0.1125公頃;大周鎮小河董村集體耕地2.7867公頃,園地0.1643公頃,林地0.9339公頃,交通運輸用0.0307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0.3921公頃,建設用地0.0075公頃,未利用地0.0053公頃;大周鎮新魏莊村集體耕地1.8526公頃,交通運輸用0.0672公頃,其他土地0.0232公頃。
董村鎮李河口村集體耕地0.7285公頃,園地0.9523公頃,林地0.7475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670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0.0580公頃,其他土地0.3517公頃,建設用地0.0430公頃;董村鎮口王村集體耕地0.0877公頃,林地0.0226公頃。
古橋鎮菜王村集體耕地1.1761公頃,林地0.4719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097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0.0090公頃,建設用地0.0258公頃;古橋鎮古橋村集體耕地0.6842公頃,園地0.0434公頃,林地0.2460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026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0.0150公頃,其他土地0.0043公頃,建設用地0.0014公頃;古橋鎮劉李村集體耕地0.5596公頃,林地0.2602公頃;古橋鎮師莊村集體耕地0.0750公頃,園地0.0982公頃,林地0.5156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259公頃,其他土地0.0084公頃;古橋鎮史莊村集體耕地0.5805公頃,林地0.7032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046公頃;古橋鎮雙劉村集體耕地1.2230公頃,園地0.0009公頃,林地0.3280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040公頃;古橋鎮西辛莊村集體耕地0.8898公頃,林地0.0001公頃;古橋鎮徐王趙村集體耕地1.3034公頃,林地0.5210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519公頃,其他土地0.0034公頃。
老城鎮打繩趙村集體耕地0.1782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095公頃,其他土地0.0250公頃;老城鎮前白村集體耕地0.2314公頃,林地0.0161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163公頃,其他土地0.0033公頃。
南席鎮胡街村集體耕地0.1860公頃,林地0.9408公頃(尉氏縣域內飛地0.0048公頃),建設用地0.0735公頃;南席鎮馬武村集體耕地0.5394公頃(尉氏縣域內飛地0.0268公頃),園地0.0363公頃,林地0.9417公頃(尉氏縣域內飛地0.0187公頃);南席鎮毛莊村集體耕地0.3131公頃,林地0.2693公頃;南席鎮水寨村集體耕地0.3307公頃,林地0.3642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103公頃(尉氏縣域內飛地0.0060公頃),其他土地0.0025公頃,未利用地0.0168公頃(尉氏縣域內飛地0.0168公頃);南席鎮仝莊村集體耕地0.2529公頃,林地0.1541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049公頃,建設用地0.0013公頃;南席鎮西街村集體林地0.6094公頃(尉氏縣域內飛地0.1293公頃),建設用地0.0252公頃,未利用地0.0668公頃(尉氏縣域內飛地0.0668公頃);南席鎮楊店村集體耕地0.6547公頃,林地0.1592公頃,其他土地0.0035公頃。
四、土地補償安置費標準
(一)土地補償安置費
老城鎮打繩趙村、前白村,區片編號為4110820201,征收區片綜合地價為168.00萬元/公頃(含66萬元/公頃的社保費用)。
大周鎮大谷寺村、付橋村、葛莊村、龐莊村、夏張村、小河董村、新魏莊村;董村鎮口王村、李河口村;古橋鎮菜王村、徐王趙村,區片編號為4110820301,征收區片綜合地價為158.40萬元/公頃(含66萬元/公頃的社保費用)。
古橋鎮古橋村、劉李村、師莊村、史莊村、雙劉村、西辛莊村;南席鎮胡街村、馬武村、毛莊村、水寨村、仝莊村、西街村、楊店村,區片編號為4110820501,征收區片綜合地價為147.00萬元/公頃(含66萬元/公頃的社保費用)。
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征地區片價按照長葛市最高區片價執行,其余用地按照上述標準執行。占用永久基本農田依據區片編號4110820101,征收區片綜合地價為178.35萬元/公頃(含66萬元/公頃的社保費用)。
(二)青苗補償費標準
耕地(水澆地)2.25萬元/公頃。《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許昌市建設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的通知》(許政〔2016〕63號)。
(三)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按照《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許昌市建設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的通知》(許政〔2016〕63號)文件標準,據實補償。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員安置辦法
(一)貨幣安置
由長葛市人民政府指導并監督被征地單位,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地補償費分配和使用的意見》(豫政辦〔2006〕50號)文件規定支付和分配征地補償費用。
(二)社保安置
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1〕49號)文件規定,社保費用由財政部門直接劃入社保專戶,具體社會保障措施由社保部門負責落實。
六、其它事宜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擬征收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自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7月6日,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長葛市人民政府辦理補償登記。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補償登記的,以相應鄉級人民政府現場清點登記為準。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請于2022年7月6日前以書面反饋至長葛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大項目辦公室,聯系人:王冠華,聯系電話:15617213266。公告期滿,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無異議的,由市政府委托老城鎮人民政府、大周鎮人民政府、董村鎮人民政府、古橋鎮人民政府、南席鎮人民政府與擬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特此公告。
法律主觀:拆農村房子沒有補償,被拆遷人可以拒絕拆遷,直到補償后再 簽訂拆遷協議 ;還可以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裁決后被拆遷人仍不滿意的,可以向法院 提起行政訴訟 。
合肥葛*店片區征遷補償細則:
根據安徽省國土資源廳發布的《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安徽省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中,包河區淝河鎮片區的綜合地價屬于Ⅱ類標準,綜合標準為108500元/畝,其中涵蓋43400元/畝的土地補償費、65100元的安置補助費。
2017年11月10日,合肥葛*店片區改造對交房房屋正式開拆。
從2017年11月10日開始,隨著大型挖掘機不斷揮舞著機械臂,葛*店"城中村"許郢組6戶房屋隨之倒塌,這標志著葛*店片區改造項目對已交房屋正式開拆!
葛*店片區改造是淝河片區綜合改造的一個項目,征遷土地面積約1700畝,涉及總戶數489戶、人口2140人。
此次淝河鎮片區的改造,分8個片區進行,分別為葛*店商住街區、都市產業提升版塊、黃巷商住街區、衛鄉商住街區、關鎮都市服務街區、新興產業聚集版塊、綠色港灣生態街區、生態綠楔。
未來葛*店社區將規劃新建一所中學和一所小學,同時還將配套建設公園、農貿市場、睦鄰中心和街道級社區中心等。
應根據具體情況分析,看征地拆遷的具體位置。
一、什么是拆遷補償
拆遷補償是指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給予的補償。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二、拆遷補償之產權置換
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面積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
產權置換分為兩種形式:
異地安置:是指由于開發商項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該地塊容積率原因,不能進行回遷安置,只能選擇在其他地塊上新建安置房,再通過產權的增減盡量以等價價值做到產權置換。
回遷安置:是指開發商拆遷重建項目能夠完成回遷安置,通過產權置換比例完成回遷安置。
附:目前我國各大城市在拆遷補償上都有設定人均最低面積,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積為22㎡,所以拆遷安置。
現行拆遷中的房屋置換制度內蘊含著雙重價值目標:一方面是通過房屋的所有權調換,實現對被拆遷房屋產權的價值補償;另一方面,在保護房屋經濟的價值的同時,也要對被拆遷人居住權進行充分保護。
被拆遷人存在選擇的權利,可以從自身的實際情況出發,合理地選擇貨幣補償或者房屋產權置換。權威律師王有銀認為這樣的制度安排,既兼顧了財產保護與社會穩定,更有利于實現多元價值目標的平衡。因此除了法定的特殊情形之外,任何人無權指定被拆遷人只能接受其中一種安置方式。
法律分析:農村拆遷宅基地的補償標準如下:第一,房屋補償費,該費用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第二,周轉補償費,該費用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第三,獎勵性補償費。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法律分析:農村動遷宅基地補償:一是宅基地補償;二是房屋補償。由于宅基地的產權屬于村集體,因此,這部分補償歸村集體所有,不會直接給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產權屬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償歸村民所有。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實施征收:
(一)軍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區綜合服務、社會福利、市政公用、優撫安置、英烈保護等公共事業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扶貧搬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規定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規定的建設活動,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的建設活動,還應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第(五)項規定的成片開發并應當符合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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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長葛市拆遷補償標準,長葛征收土地賠償標準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曹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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