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標準沒有統一怎么辦征收2025,征地補償標準不一致該怎么辦,征地補償標準不一致時,被征地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與征收方協商首先,被征地者可以嘗試與征收方進行協商,就補償標準達成一致。雙方可以在合理范圍內討論并尋求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
征地補償標準不一致時,被征地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與征收方協商
首先,被征地者可以嘗試與征收方進行協商,就補償標準達成一致。雙方可以在合理范圍內討論并尋求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二、申請行政裁決或行政復議
如果協商無果,被征地者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行政裁決或行政復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被征地者有權要求相關部門對補償標準進行裁決或復議。
三、提起行政訴訟
如果被征地者對行政裁決或復議結果仍不滿意,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被征地者有權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提起訴訟。
在整個過程中,被征地者應當注意保留好相關證據,如征收通知、補償協議、協商記錄等,以便在需要時提供證明。同時,也可以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以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綜上所述,面對征地補償標準不一致的情況,被征地者可以通過協商、申請行政裁決或復議以及提起行政訴訟等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分析:征地補償標準不一致,可以提出意見。召開聽證會時,可以如實反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第三款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第四十八條 第一款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法律分析:征地補償標準不一致的可以補償談判,必要時需錄音留作證據,房屋評估,報告不符實際要求重評,行政裁決要充分表達自己意見,臨強拆對房屋狀況拍照錄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條 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地補償費用包括征地統一年產值綜合補償標準(區片綜合地價補償標準)和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征地補償不合理可以投訴的部門如下:1、當事人首先可以到當地縣級政府投訴;2、如果當地縣級政府沒有解決的,可以向省級土地管理部門投訴;3、如果當事人是認為土地補償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也可以選擇訴訟的方式解決,但一定要相關證據,由法院作出判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征地補償費包括哪些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3、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征地補償標準不統一是合理的。征地補償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對農民集體所有建設土地或棚戶區實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因此這個金額很難進行充分的統一。
一、如何簽訂征地補償協議書?
土地征收應當嚴格按照法律程序簽訂征地補償協議,具體程序為:
1、市、縣國土資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圍內發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征地范圍、面積、補償方式、補償標準、安置途徑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者搶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補償范圍。
2、市、縣國土資源局會同被征地所在地的鄉鎮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內容征詢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應記錄在案,根據村委會或村民提出的意見分別處理并協調解決。
村委會或村民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補償方式有異議的,市、縣國土資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鄉鎮政府,應告知被征地相對人有權提出聽證申請,并依法組織聽證。
3、市、縣國土資源局會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實地調查被征土地的四至邊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積,地上附著物種類、數量、規格等,并現場填制調查表一式三份,由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和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共同確認無誤后簽字。
4、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應當就協議主要內容按照村民大會或者村民代表大會議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決議。
村委會作為被征收主體的,簽訂協議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應當向農村村民公示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對于違法占地等行為可向當地土地管理部門投訴舉報,土地管理部門通過依法調查,可責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停止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應當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忠于職守、秉公執法。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有關土地權利的文件和資料,進行查閱或者予以復制
(二)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就有關土地權利的問題作出說明
(三)進入被檢查單位或者個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現場進行勘測。
(四)責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停止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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