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卉拆遷補償標準南京2025,江蘇省農村拆遷標準,法律主觀:現在的江蘇省 農村宅基地 拆遷補償 標準的具體內容如下 目前我國的 拆遷 集體土地 住宅房屋的拆遷補償方式分為貨幣補償、產權調換和農民自建3種方式。 一、實行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金
現在的江蘇省 農村宅基地 拆遷補償 標準的具體內容如下 目前我國的 拆遷 集體土地 住宅房屋的拆遷補償方式分為貨幣補償、產權調換和農民自建3種方式。 一、實行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金額包括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和 宅基地 土地所有權 區位補償價。計算公式分別為: (1)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單價×被拆遷居住房屋建筑面積。被拆遷人在同一拆遷范圍內有多處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應區分房屋結構、等級分別計算合并補償。 (2)宅基地所有權區位補償價=宅基地綜合補償單價×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補償面積。 附:未超過批準使用期限的臨時建設房屋,按照重置成新價和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補償,不給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權區位補償價。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單價、宅基地土地所有權區位補償單價由市國土房管局根據從化市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從化市國有土地所有權基準地價、房地產市場變化情況予以適當調整,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定期公布。 二、實行產權調換的,被拆遷人的安置面積按照以下標準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準建筑面積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間的,按批準的建筑面積核定;超過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戶,按2人核定;已婚并達到法定育齡夫婦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遷人在同一拆遷范圍內有多處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應合并計算房屋建筑面積。 附:以下情形,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按房屋補償價給予補償,不再提供 安置房 或者另行安排宅基地: (一)被拆遷人除被拆除的集體土地住宅房屋外,尚有其他集體土地住宅房屋,且其他集體土地住宅房屋達到人均建筑面積40平方米的。 (二)拆遷非本村籍的外來人員的居住房屋。 三、實行農民自建,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村鎮規劃,并按相關規定進行建設。 (一)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尚有宅基地,可以安排宅基地給被拆遷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建設住宅。 1.如由被拆遷人自建,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按照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給予補償, 對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權區位補償價給予補償。 2.如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建設住宅,拆遷人按本規定第九條的有關規定給予村集體經濟組織補償,由村集體經濟組織將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給被拆遷人。 (二)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尚有農用地,可轉為非農建設用地供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建設安置住宅的,由拆遷人依法辦理 集體土地征收 、農用地轉建設用地等手續和支付相關費用,對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給予補償。 過渡期內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一、搬遷補助費(含電話、有線電視、空調、水表、電表、家電家私等搬遷涉及的一切搬遷費用) 拆遷人對在規定時間內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并完成搬遷的被拆遷人,本村戶籍人口每戶可享受搬遷補助費; 非本村戶籍人口,但有祖屋在拆遷區域的被拆遷人每戶可享受拆遷補助費;超過規定期限仍拒不搬遷的,拆遷人將申請依法 強制拆遷 ,并不給予搬遷補助費和獎勵。 二、臨時安置補助費 (1)(被征用地塊需安置人數×補償倍數)>15時 總安置費=該被 征地 塊前三年平均年產值×15 (2)(被征用地塊需安置人數×補償倍數)<15時 總安置費=該被征地塊前三年平均年產值×補償倍數×被征地塊需安置人數 地上附屬物的拆遷和青苗補助費補償 土地拆遷補償=土地種類×畝產量×該類土地補償標準 土地種類:土地種類、稻田、專業菜地、魚塘、旱地、果園、茶園、水塘、渠、壩等 青苗補助費=果樹種類補償×青苗生產期標準×果園面積 果樹種類:油茶、油桐、苗木、花卉、藥、材桃、李、梅、橙、板栗、奈李、柚、葡萄、核桃等其他果樹 林木種類:杉樹、國外松、樟、梓、楠、稠、馬尾松、泡桐、其他喬木、其他樹木及竹類 青苗生產期標準:果樹類按栽種年限劃分;林木類按樹苗高度和胸徑來劃分。 附:水池、糞池、井、排水溝、曬坪、擋土墻護坡、圍墻、水渠、墳地等按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一般按市場價格進行補償。種類劃分與各類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局定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至第三款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法律分析:江蘇征地補償新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法律依據:《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開發未確定土地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按照下列權限審批:(一)開發荒山、荒地、荒灘不滿三十公頃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批準;(二)開發荒山、荒地、荒灘三十公頃以上、不滿一百公頃的,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批準;(三)開發荒山、荒地、荒灘一百公頃以上的,由省人民政府批準。第二十七條 :因挖損、塌陷、壓占等造成土地破壞,用地單位和個人應當履行土地復墾義務。沒有條件復墾或者復墾不符合要求的,應當依法繳納土地復墾費,專項用于土地復墾。復墾的土地應當優先用于農業。第二十八條 :實行耕地保護激勵性補償。省人民政府按照誰保護誰受益的原則,從省級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等費用中安排資金,對耕地保護良好的地區給予獎勵。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耕地保護激勵機制,對承擔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的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予以獎補,具體標準由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 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建立易地補充耕地等耕地保護跨區域資源性補償制度。
法律分析:征用土地按照以下標準給予補償:(一)土地補償費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八至十倍計算;2、征用精養魚池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至十二倍計算,征用其他養殖水面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八倍計算;3、征用果園或者其他經濟林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八至十二倍計算;4、征用其他農用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計算;5、征用未利用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至五倍計算;6、征用農民集體所有的非農業建設用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計算。(二)安置補助費1、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征用耕地的面積計算。征地前被征地單位農業人口人均耕地十五分之一公頃以上的,安置補助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五倍;人均耕地不足十五分之一公頃的,從六倍起算,人均耕地每減少一百五十分之一公頃,安置補助費相應增加一倍,但最高不得超過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2、征用其他農用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該土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的百分之七十計算;3、征用未利用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非農業建設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補助費。(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構筑物的補償費,按照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確定;2、農田水利工程設施、人工養殖場和電力、廣播、通訊設施等附著物,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則付給遷移費或者補償費;3、青苗補償費一般按一季的產值計算,能如期收獲的不予補償。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經濟林木等,支付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給予合理補償或者作價收購。前款規定的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每公頃低于一萬八千元的,按一萬八千元計算。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具體標準,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確定,并報省人民政府備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
南京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3年如下:
1、住宅房屋拆遷補償。貨幣補償: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或經認定為合法房屋建筑占地面積18元/平方米計算;若選擇貨幣補償安置,根據被征收房屋合法或經認定為合法房屋占地面積27元/平方米計算補貼費用。產權調換:安置房為多層建筑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或經認定為合法房屋建筑占地面積18元/平方米結算;安置房為高層建筑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或經認定為合法房屋建筑占地面積27元/平方米結算。
2、非住宅房屋拆遷補償。商業用房: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或經認定為合法房屋建筑占地面積30元/平方米計算。工業用房: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或經認定為合法房屋建筑占地面積24元/平方米計算。倉儲用房: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或經認定為合法房屋建筑占地面積18元/平方米計算。
南京的拆遷補償標準是根據房屋的用途和類型來確定的,不同用途和類型的房屋補償標準也不同。同時,對于選擇貨幣補償安置的被征收人,政府還會給予一定的補貼費用。除了上述的補償標準,南京市的拆遷工作還需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在拆遷過程中,政府需要對被征收人進行充分的告知和聽證,確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綜上所述,南京市的拆遷補償標準是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的,政府需要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同時,拆遷工作也需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確保公正、公平、合理。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法律分析:1、江蘇征地補償新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法律分析:1、土地補償費是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2、安置補助費是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標準,是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6倍;3、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花卉拆遷賠償
●花卉園拆遷計劃
●花卉市場拆遷
●花卉園改造拆遷方案
●南京花卉公園項目征收
●花草拆遷賠錢嗎
●花圃拆遷補償
●花卉征收補償方案
●南京花卉公園規劃
●花圃拆遷都有啥補償
●江蘇省農村拆遷標準最新
●江蘇省農村拆遷標準最新
●江蘇省農村拆遷標準是多少
●2021年江蘇省農村拆遷標準
●江蘇省農村拆遷補償標準2020
●2021年江蘇省農村拆遷補償
●江蘇省農村拆遷賠償標準法律知識
●江蘇省農村拆遷條例
●2021江蘇新農村拆遷補償政策
●江蘇農村拆遷房屋賠償新規定2021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花卉園拆遷計劃,花草拆遷賠錢嗎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唐同桂
內容審核:圣運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