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標準什么單位規定2025,拆遷補償標準是哪個部門制定,拆遷補償標準是由市、縣級人民政府制定的。一、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市、縣級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決定時,應給予被征收人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搬遷與臨時安置、
拆遷補償標準是由市、縣級人民政府制定的。
一、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市、縣級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決定時,應給予被征收人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搬遷與臨時安置、停產停業損失等補償,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這表明市、縣級人民政府不僅負責確定補償的具體內容,還負責制定相關的補助和獎勵政策。
二、該條例第四條進一步明確了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并確定房屋征收部門來組織實施。這意味著在拆遷補償標準的制定和執行過程中,市、縣級人民政府扮演著主導角色。
三、此外,第十八條也提到,對于征收個人住宅的情況,如果符合住房保障條件,市、縣級人民政府還應優先給予住房保障。這一條款同樣顯示了政府在拆遷補償工作中的主動性和責任。
綜上所述,拆遷補償標準是由市、縣級人民政府制定的。
法律分析:制定的依據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是為了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和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專門制定的法律法規。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一條 為了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第三條 房屋征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
第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活動,保證房屋征收評估結果客觀公平,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評估國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價值,測算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以及對相關評估結果進行復核評估和鑒定,適用本辦法。
法律分析:拆遷補償標準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法律分析: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房屋征收拆遷補償方案是由房屋征收部門擬定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論證。(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 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 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遷補助費 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 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法律分析:社保轉入需要以下材料:1、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2、用人單位或者參保人員委托他人代辦社保轉入手續的,需本人出具委托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及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拆遷補償有房屋基地補償費、房屋補償費及裝修費、拆房安置費和搬遷費、困難補助和獎勵、房屋內各項家電移機補償、非住宅房屋營運損失補償等相關費用。【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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