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市房屋拆遷過渡補償方案2025,泰州律師:簽字生效,手印蓋章非必需,#泰州律師# 合同只有雙方簽字了,沒有手印跟蓋章有法律效力嗎? 泰州律師解答:如合同主體為自然人,簽字雙方為當事人,合同本身合法有效的話則生效。
法律分析:律師函必須親筆簽字。律師函是指律師接受客戶的委托就有關事實或法律問題進行披露、評價,進而提出要求以達到一定效果而制作、發送的專業法律文書。用律師函對某一事實進行法律評價和風險估計,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師的判斷,對送達對象曉之以法律事實,動之以利弊得失,讓送達對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評價”,即“傳法達意”。律師函必須要有律師簽章和蓋章,代表對此函負有法律責任,如無則為偽造。如受到威脅、恐嚇、損失等,可向公安機關報警,追究委托人以及律師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三條 律師執業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律師執業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律師執業應當接受國家、社會和當事人的監督。
律師依法執業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害律師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條 律師擔任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的,應當在受委托的權限內,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一條 律師擔任辯護人的,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法律分析: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所以簽字和蓋章的效力是一樣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簽字或蓋章是選擇關系,意味著要么簽字,要么蓋章,要么簽字蓋章同時具備,這三種情況對于合同成立的意義是相同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法律分析:1、需要有律師事務所的蓋章和律師的簽字。
2、律師函是指律師接受客戶的委托就有關事實或法律問題進行披露、評價,進而提出要求以達到一定效果而制作、發送的專業法律文書。律師用律師函對某一事實進行法律評價和風險估計,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師的判斷,對送達對象曉之以法律事實,動之以利弊得失,讓送達對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評價”,即“傳法達意”。它的本質是一種委托代理進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為,對于訴訟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據:《律師執業管理辦法》
第三十二條 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應當嚴格依法履行職責,保證其所出具意見的真實性、合法性。律師提供法律咨詢、代寫法律文書,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并符合法律咨詢規則和法律文書體例、格式的要求。
法律分析:簽字與蓋章對于合同成立是選擇關系,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分析:簽字章只要被簽訂合同的當事人認可,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簽字章的行為也是民事法律行為,只要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法規及公序良俗的相關規定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四條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外,該代表行為有效,訂立的合同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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