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權力征收房屋嗎2025,政府可以委托企業實施征地嗎,我是北京來碩律師事務所李肖峰律師,先說答案:征收主體必須是縣級以上政府,政府不可以委托企業實施征地。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國家征收土地的,需依照法定程序批準
我是北京來碩律師事務所李肖峰律師,先說答案:征收主體必須是縣級以上政府,政府不可以委托企業實施征地。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國家征收土地的,需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這一規定明確了征地的主體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并未提及企業可以參與征地實施。
二、征地過程涉及到諸多法律程序和公眾利益,如土地現狀調查、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公告與聽證等,這些都需要由政府來主導和負責,以確保征地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三、如果企業需要用地,應當通過合法途徑向政府申請,由政府根據法律法規進行審批和征地。企業不能直接參與征地實施,以避免可能出現的利益沖突和不合規行為。
綜上所述,政府不可以委托企業實施征地,征地工作必須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組織實施。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于簽了離婚協議書后,是需要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的,在經過三十天離婚冷靜期后,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在領到離婚證以后才算離婚。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一、企業征地是否合法
企業征地是否合法就要看企業的征地是否經過政府的批準,實施過程中是否遵守法律規定的程序。土地征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并依法給予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現征地一般指征收。
二、企業征地的程序是怎樣的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銜接的兩大塊,即征地的批準程序和征地的實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準程序
1、建設項目依法經國務院、省政府或其它有權批準的機關批準。
2、建設單位向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
3、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審查后擬訂征收土地等方案。
4、經市、縣政府同意后逐級上報。
5、征收土地方案依法由國務院或者省政府批準。
(二)征地的實施程序
1、發布征地預公告(在征地獲批前)
(1)發布機關:市縣政府地政部門。
(2)發布范圍: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組。
(3)公告內容:擬征地的用途、位置、面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
(4)發布后果: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2、征地調查(在征地獲批前)
(1)調查機關:市縣政府地政部門。
(2)調查內容: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
(3)確認調查結果。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應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調查結果。
3、發布征地公告
(1)發布機關:市縣政府,由地政部門負責實施。
(2)發布范圍: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組。
(3)公告內容: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
(4)發布后果:公告發布后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搶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補償范圍。
4、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1)登記機關: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門。
(2)登記申請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青苗及地上附著物所有權人。
(3)登記期限:征地公告規定的期限。
(4)登記所需材料:土地權屬證書證書、地上附著物產權證明等文件。
(5)不辦理登記的后果:不列入補償范圍。
5、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1)擬訂機關: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
(2)擬訂根據:土地登記資料、現場勘測結結果、經核對的征地補償登記情況、法律法規規定的征地補償標準。
(3)方案內容: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等事項。
(4)方案公告: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公告方案,聽取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組織聽證。
(5)報批:由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報市、縣政府批準。
6、確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確定和批準機關:市、縣政府(并報省政府地政部門備案)。
7、實施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1)組織實施機關:縣級以上政府地政部門。
(2)費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個月內全部支付給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支付費用的,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拒交土地。
8、土地交付
被征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三、企業征地補償數額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法律分析:
公司不可以委托政府征地,該委托不合法。土地的所有權分為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征收土地的主體只能是行政部門,公司沒有征地權力,其需要用地的,應向縣(市)政府申請用地,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政府可將土地供給公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土地的所有權分為國有和集體所有,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所以征收土地的主體只能是行政部門,而不可能是企業或者是個人。
企業自己沒有征地權力,如果需要用地的時候,企業只能向縣(市)政府申請用地,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政府將土地供給企業使用。
一、征地的流程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銜接的兩大塊,即征地的批準程序和征地的實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準程序(以大型建設項目為例)
1、建設項目依法經國務院或省政府批準。
2、建設單位向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
3、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審查后擬訂征收土地等方案。
4、經市、縣政府同意后逐級上報。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國務院或者省政府批準。
(二)征地的實施程序
1、發布征地公告
(1)發布機關:市縣政府。
(2)發布范圍: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
(3)公告內容: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
(4)發布后果:公告發布后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搶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補償范圍。
2、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1)登記機關: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門。
(2)登記申請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
(3)登記期限:征地公告規定的期限。
(4)登記所需材料:土地權屬證書證書、地上附著物產權證明等文件。
(5)不辦理登記的后果:列入補償范圍。
3、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1)擬訂機關: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
(2)擬訂根據:土地登記資料、現場勘測結結果、經核對的征地補償登記情況、法律法規規定的征地補償標準。
(3)方案內容: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等事項。
(4)方案公告: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公告方案,聽取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5)報批:由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報市、縣政府批準。
4、確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確定和批準機關:市、縣政府(并報省政府地政部門備案)。
5、實施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1)組織實施機關:縣級以上政府地政部門。
(2)費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個月內俠客支付給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支付費用的,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條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應當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設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
(一)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二)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三)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法律分析:
可以,但要進行征地補償。每個地方土地征收補償標準都不一樣,具體的補償標準由當地的政府結合當地經濟水平、土地性質等因素制定:一般征地補償的費用項目包括:征地補償費、安置費、土地上的附著物及青苗費,具體的補償額度需要咨詢當地的征收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公司有權力征收房屋嗎知乎
●公司有權力征收房屋嗎合法嗎
●公司可以征收土地嗎
●公司有權力征收房屋嗎現在
●公司會給房子嗎
●企業有權征收農民土地嗎?
●公司被征收補償標準
●公司名下房產拆遷需要納稅嗎
●公司房屋拆遷款要交稅嗎
●公司房屋拆遷款如何處理
●政府可以委托企業實施征地嗎為什么
●政府可以委托企業實施征地嗎為什么
●政府可以委托企業征收嗎
●政府可以為企業征地嗎
●政府委托企業實施征拆
●政府幫企業征收土地合法嗎
●企業委托政府征地協議
●土地征收政府委托企業
●縣政府可以委托鎮政府征收土地嗎
●政府委托企業拆遷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公司有權力征收房屋嗎合法嗎,企業有權征收農民土地嗎?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褚佳夢
內容審核:趙明媛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