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補償協議面積造假無效2025,法院判決房屋買賣協議無效并且已生效現又起訴對方反還拆遷費補償面積等我,法律分析:因標的房屋被依法納入政府拆遷改造范圍,雙方當事人在此之后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法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該標的房屋的所有
法律分析:因標的房屋被依法納入政府拆遷改造范圍,雙方當事人在此之后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法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該標的房屋的所有權人仍為賣方。考慮到所購房屋物權因拆遷而消滅,買方已無法取得標的房屋的產權。賣方作為標的房屋的所有權人,其所簽訂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協議書,合法有效。在一定意義上而言,賣方在該協議中的合同權利即為其出賣給買方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權的對價。現因政府拆遷導致房屋物權消滅,買方可選擇解除合同,也可選擇主張所購房屋產權消滅的對價即拆遷補償款。因賣方尚未實際領取拆遷補償款,買方請求確認其享有上述征收補償協議中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權等財產所對應的拆遷補償款,符合法律規定和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賣方因將被征收標的物出賣并收取了購房款而無權重復享有征收補償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分析:
因標的房屋被依法納入政府拆遷改造范圍,雙方當事人在此之后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法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該標的房屋的所有權人仍為賣方。考慮到所購房屋物權因拆遷而消滅,買方已無法取得標的房屋的產權。賣方作為標的房屋的所有權人,其所簽訂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協議書,合法有效。在一定意義上而言,賣方在該協議中的合同權利即為其出賣給買方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權的對價。現因政府拆遷導致房屋物權消滅,買方可選擇解除合同,也可選擇主張所購房屋產權消滅的對價即拆遷補償款。因賣方尚未實際領取拆遷補償款,買方請求確認其享有上述征收補償協議中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權等財產所對應的拆遷補償款,符合法律規定和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賣方因將被征收標的物出賣并收取了購房款而無權重復享有征收補償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律師解答:
因標的房屋被依法納入政府拆遷改造范圍,雙方當事人在此之后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法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該標的房屋的所有權人仍為賣方。考慮到所購房屋物權因拆遷而消滅,買方已無法取得標的房屋的產權。賣方作為標的房屋的所有權人,其所簽訂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協議書,合法有效。在一定意義上而言,賣方在該協議中的合同權利即為其出賣給買方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權的對價。現因政府拆遷導致房屋物權消滅,買方可選擇解除合同,也可選擇主張所購房屋產權消滅的對價即拆遷補償款。因賣方尚未實際領取拆遷補償款,買方請求確認其享有上述征收補償協議中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權等財產所對應的拆遷補償款,符合法律規定和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賣方因將被征收標的物出賣并收取了購房款而無權重復享有征收補償款。
參考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對拆遷期間未達成的協議一般不能申請民事訴訟,可以申請行政訴訟。征地拆遷時當事人認為行政機關的征收決定或拆遷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一)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二)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三)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四)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五)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六)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七)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八)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起訴拆遷協議無效是行政訴訟。被拆遷人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要求人民法院確認拆遷協議無效、主張協議無效所造成的損失賠償。【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一)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二)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三)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四)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五)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六)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七)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八)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法律分析:1、不具備拆遷民事權利能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訂立的拆遷協議無效;拆遷人與其他不在拆遷范圍內的當事人訂立的拆遷協議為無效。
2、被拆遷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被拆遷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其與拆遷人對方所訂立的拆遷協議為無效。
3、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或者無代理權限所簽訂的拆遷協議無效。
4、拆遷協議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應認定為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拆遷協議上的面積和實際不符
●拆遷補償協議無效案例
●確認拆遷補償協議無效是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
●拆遷補償協議效力
●偽造拆遷補償協議
●拆遷協議顯失公平
●假的拆遷協議
●拆遷補償協議可以撤銷嗎
●拆遷補償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拆遷補償協議無效如何賠償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拆遷補償協議無效案例,假的拆遷協議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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