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房屋拆遷補償律師2025,江西勝訴:房屋拆遷必須先補償到位,沒有例外,專注征地拆遷的 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 2022-06-30 09:00 發表于北京01案情介紹彭女士是江西省某村居民,在當地擁有合法的房屋。因地處城市規劃改造范圍內,需
專注征地拆遷的 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 2022-06-30 09:00 發表于北京
01案情介紹彭女士是江西省某村居民,在當地擁有合法的房屋。因地處城市規劃改造范圍內,需對房屋進行征拆。當地區政府以拆違強拆彭女士房屋,彭女士應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這時彭女士聽周圍的朋友說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學物權與土地制度研究所聯席所長、西北政法大學法治學院特聘教授史西寧主任律師在征地拆遷方面經驗豐富,為許許多多的被征收人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于是彭女士找到史西寧律師,并委托其為自己代理維權。02辦案經過在接手該案后,史律師帶領的團隊詳細了解案件詳情,研究對策,史主任認為,行政機關應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并需要履行催告履行等程序,該區人民政府的強拆行為明顯違法。辦案律師團在史主任的帶領下,有序推進案情進展。在史律師的指導下,彭女士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人民政府強制拆除房屋及其他建筑物行為違法。開庭過程中史西寧律師據理力爭,認為:強制執行由法律設定,法律沒有規定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的,作出行政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前,應當事先催告當事人。因此,在強制拆除前,行政機關應當將此不利決定所依據的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告知被征收人,并應遵循正當的行政程序,聽取被征收人的陳述和申辯。本案中,該區人民政府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的強制拆遷程序拆除彭女士的涉案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屬于違法強拆,另外對于彭女士的合法房屋強拆程序,區政府在未支付補償款項的情況下強制拆除了彭女士的合法房屋,也違反了先補償后拆除的規定,也屬于違法強拆。法院最終支持了彭女士的訴訟請求,確認區人民政府強拆行為違法!03律師提醒史律師在此提醒各位被拆遷人,一定要清楚對與違法建筑限期拆除,根據法律規定要經過以下程序:首先是公告,對違法建筑下達停建、限期拆除等指令并公告。其中屬于違法建筑的,由城鄉規劃部門或者鄉、鎮政府下達停止建設的指令;屬于程序性的違法建筑,責令限期整改、消除影響;對于實體性的違法建筑,責令限期拆除,否則按照規定處罰。其次是通知,或者催告。下達催告通知書,告知當事人有陳述申辯的權利。再次是下達強制拆除決定書。告知當事人享有復議、訴訟的權利。最后如果當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內,既不復議又不訴訟,行政機關可以強制拆除違法建筑。強制拆除的機關包括規劃、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建設局執法大隊等。法律依據在于《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該條規定:“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04總結最后,征地拆遷案件,各項辦事流程十分復雜,同時涉及行政訴訟,專業性很強,被拆遷人對此往往知之甚少,所以當我們遇到此類案件時,一定要及時委托相關專業律師進行指導,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本文部分圖片來源網絡 如有版權問題請及時聯系本單位法律分析:如果認為拆遷補償不滿意,要提高拆遷補償,需要注意以下幾點:首先、在沒有談攏補償之前,一定不能簽訂拆遷補償協議,一旦簽字,后面就無法再進行維權。其次、收集好證據和材料。再次,跟拆遷方協商談判。最后,協商不成功的情況下,建議主動采取措施,走法律程序維權爭取。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對拆遷補償不滿意,可以進行協商。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一、拆遷已簽字但補償不合理應該怎么辦1、簽字的房屋拆遷補償不合理可以申請撤銷。方法具體如下:(1)一旦對補償決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2)一方有權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違反真實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第二十六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二、拆遷補償的標準有哪些拆遷補償的標準具體如下: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拆遷已簽字 但補償不合理具體操作如下:1、如果存在可撤銷的情形,可以申請撤銷;2、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3、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遷補償協議無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類:1、不具備拆遷民事權利能力(或主體資格)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訂立的拆遷補償協議無效;2、拆遷人與非安置房屋所有權人或權利人訂立的拆遷補償協議無效;3、被拆遷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與拆遷人所訂立的拆遷補償協議無效;被拆遷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與拆遷人所訂立的拆遷補償協議應征得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否則無效;4、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或者無代理權時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且未經權利人追認的無效;5、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訂立的拆遷補償協議無效;6、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認定為無效等。除以上所列情形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無效情況外,其他依法訂立的拆遷補償協議受法律保護。綜上所述,已簽字的房屋拆遷補償不合理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進行申請復核評估,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法律分析: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應急預案的,一律不得實施強制拆遷。征地涉及拆遷農民住房的,必須先安置后拆遷,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戶的居住問題,切實做到被征地拆遷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拆遷凍結就是已經決定要拆,但是拆遷之前需要對拆遷區域內的房產進行評估以便對業主給出相應的補償或者安置方案,在這個期限之內所謂的凍結就是在凍結期內禁止房產持有人變更房產的面積以及歸屬,禁止人口遷入該房產所在戶口,拆遷凍結的期限不等,也許因為安置資金不到位會凍結一到兩年,拆是一定要拆的,剩下的就是時間問題了。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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