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 拆遷補償 合肥2025,合肥契稅減免優惠政策2022年,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
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因拆遷重新購置住房的居民,成交價格中相當于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城鎮職工按規定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稅。夫妻共有房屋屬共有財產,對離婚后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征收契稅。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購原有住房損毀而重新購買住房的,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可酌情準予減征或者免征契稅。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災害、戰爭等不能預見、避免、克服的客觀情況。政策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的房屋、土地權屬“加名”、“減名”、“換名”或變更共有份額的,均享受免征契稅優惠。也就是在婚姻中,夫妻之間的房產產權人更換是不需要繳納契稅的
契稅減免的情況有哪些
1、法定繼承人正常繼承房產
相關政策規定,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征契稅”
2、夫妻間房產正常更名
政策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的房屋、土地權屬“加名”、“減名”、“換名”或變更共有份額的,均享受免征契稅優惠。也就是在婚姻中,夫妻之間的房產產權人更換是不需要繳納契稅的
3、城鎮拆遷戶重新購房時征收部分契稅
針對拆遷戶,國家規定,被拆遷人因拆遷重新購置住房的,對購房成交價格中相當于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款的,對超過部分征收契稅。
法律依據
《契稅法》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各地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級政府在3—5%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因拆遷重新購置住房的居民,成交價格中相當于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城鎮職工按規定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稅。夫妻共有房屋屬共有財產,對離婚后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征收契稅。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購原有住房損毀而重新購買住房的,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可酌情準予減征或者免征契稅。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災害、戰爭等不能預見、避免、克服的客觀情況。政策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的房屋、土地權屬“加名”、“減名”、“換名”或變更共有份額的,均享受免征契稅優惠。也就是在婚姻中,夫妻之間的房產產權人更換是不需要繳納契稅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各地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級政府在3—5%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對在新購房的青年大學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購買首套住宅的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1萬元購房補貼,同時鼓勵用人單位給予適當補貼,涉及的房地產企業給予適當優惠。 該項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因房屋征收實行貨幣補償的征拆戶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成交總價不超過貨幣補償總價的,對所購新購住房免征契稅交總價超過貨幣補償總價的,對差價部分按規定征收的契稅給予50%補貼。買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商品住房的,給予所納契稅50%的補貼。一、購房補貼申報流程:1、購房人到市行政審批服務房產事務服務中心購房補貼窗口提出申請。2、填寫《購房補貼申請表》并提交所需材料。3、房產事務服務中心受理申請后,同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申請人及配偶的購房情況進行審核。4、符合補貼發放條件的,予以發放。二、請人提出補貼申請時,應提供以下資料:1、個人首次購買普通住房財政補貼申請表(附件,一式一份);2、房屋不動產證(原件);3、申請人身份證或身份證明(原件);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七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本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辦理所屬各區的不動產登記。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分別辦理。不能分別辦理的,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協商辦理;協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指定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條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2022年契稅減免優惠政策如下: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免征;2、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征;3、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酌情準予減征或者免征;4、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減征、免征契稅的項目;5、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契稅的納稅時間是什么1、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2、納稅期限,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契稅征收范圍有哪些1、如果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需要征收契稅;2、如果轉讓土地使用權,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的,征收契稅;3、如果買賣、贈與、交換房屋的,需要征收契稅;4、視同發生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應當繳納契稅的情形,包括以土地或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以土地或房屋權屬抵債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七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決定對下列情形免征或者減征契稅:(一)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二)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前款規定的免征或者減征契稅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法律分析:契稅繳納行為的新規定。契稅2021年新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契稅優惠政策是因拆遷重新購置住房的居民,成交價格中相當于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城鎮職工按規定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稅;對于《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征收契稅;夫妻共有房屋屬共有財產,對離婚后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征收契稅。契稅是指不動產,例如土地、房屋等產權發生轉移變動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產價的一定比例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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