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征遷若不同意簽字會強制拆除嗎,城市更新征遷中,如果不同意簽字,是否會強制拆除取決于具體情況。一、強制拆除的可能性在城市更新征遷過程中,如果被征收人不同意簽字,并且未在法定期限內提起相應的法律程序,如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征收方可以依法
城市更新征遷中,如果不同意簽字,是否會強制拆除取決于具體情況。
一、強制拆除的可能性
在城市更新征遷過程中,如果被征收人不同意簽字,并且未在法定期限內提起相應的法律程序,如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拆除。這種情況下,強制拆除是可能發生的。
然而,如果被征收人雖未簽字,但已接收拆遷方給予的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房,那么此時強拆的可能性會降低。此外,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同時也不申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這也可以視為一種默示的同意,征收方在此情況下可能申請強拆。
二、強制拆除的條件和程序
強制拆除并非隨意進行,必須遵守法定拆遷程序。在強制拆除之前,拆遷人、拆遷主管部門等應當對被拆遷戶進行說服工作,講清道理,說明利害關系,盡可能促使其轉變思想,主動讓房拆除。
實施強制拆遷前,還需辦理證據保全,將被拆遷戶的財產逐一清點登記,并由相關人員簽名后交給被拆遷人,以確保財物安全。
在強制拆除過程中,還需注意保障人身安全,對確有阻礙強制拆房、行為過激、情節嚴重的被拆遷戶或其他人員,可依法由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
綜上所述,城市更新征遷中,如果不同意簽字,并不一定會立即導致強制拆除。強制拆除的發生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和程序,并且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此,在面對城市更新征遷時,建議及時咨詢專業律師,了解自身權益并作出明智的決策。
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法第三章第九條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申請行政訴訟,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的,復議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人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一、動遷房是什么意思
動遷房即是拆遷安置房。
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二、動遷房如何辦理房產證
動遷房即是拆遷安置房,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1、拆遷安置房沒有房產證一般是出于以下兩種原因:不是完整的房屋產權,本身就沒有資格辦理;可以辦理房產證,只是開發商還沒來得及辦理,這種情況下不用慌張,保存好拆遷協議書日后可以補辦。
2、拆遷安置房反產證的辦理一般是由開發商負責,但是有些時候也可以個人自行辦理。拆遷安置房的辦理需要通過房管部門來辦理,在辦理過程中需要繳納一定比例的費用,金額的具體數目根據房子的具體情況存在差異。動遷房辦理房產證大致可以分為兩步:
(1)初始登記:依據相關資料按每幢樓辦理在拆遷人名下;
(2)轉移登記:依據初始登記的房屋產權證和《拆遷安置協議》等相關資料登記到每個安置戶名下,并頒發房屋擁有權證。
動遷房辦理房產證需要什么材料
1、拆遷賠償協議書;
2、《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書》;
3、相關證明材料;
4、被拆遷人身份證;
5、安置房屋產權證原件;
6、被拆除房屋產權權證原件。
實際上來講是會的。
國家征收房屋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求,是一種強制性的行為。在征收過程中,如果征收方沒有任何違法行為,也在法定期限內發布了相關的征收文件,并且評估程序合法,最終給的補償也合理合法,這種情況下被征收人因自身原因(大部分是不愿意搬離現在居住的地方)而一直拒絕搬遷,征收方也不能因為這種情況就放棄整個項目,所以在此時便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經法院同意后就可以強制執行,也就是合法的強拆。
一、哪些部門可以實施強拆
(一)對于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組織強拆;
(二)對于作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經人民法院裁定準予組織強拆;
(三)依據《行政強制法》第三十四條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決定后,當事人在行政機關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依照本章規定強制執行。
(四)對于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已作出征收補償決定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經過司法訴訟,已產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組織強拆。
除以上機關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實施房屋強拆。
二、強拆要滿足哪些條件
強制拆遷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法定條件:
1、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法律后果:
一是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遷;
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強制執行。實踐中有些市、縣人民政府不守法,違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法院不能依法進入強制執行程序,進行強制拆遷。
2、強制拆遷以補償決定為前提
如果沒有補償決定,任何單位都不能采取強制拆遷。實踐中,可以強制拆遷的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簽訂了補償協議,不搬遷的;二是作了補償決定,既不搬遷又不按照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
3、必須對被征收人給予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房
沒有提供貨幣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的不能強制拆遷。
4、征收補償決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準予執行:
(1)明顯缺乏事實根據;
(2)明顯缺乏法律、法規依據;
(3)明顯不符合公平補償原則,嚴重損害被執行人合法權益,或者使被執行人基本生活、生產經營條件沒有保障的;
(4)明顯違反行政目的,嚴重損害公共利益;
(5)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或者正當程序;
(6)超越職權;
(7)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他不宜強制執行的情形。
h3>四、不同意動遷會強拆嗎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法第三章第九條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申請行政訴訟,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的,復議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人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一、動遷房是什么意思
動遷房即是拆遷安置房。
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二、動遷房如何辦理房產證
動遷房即是拆遷安置房,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1、拆遷安置房沒有房產證一般是出于以下兩種原因:不是完整的房屋產權,本身就沒有資格辦理;可以辦理房產證,只是開發商還沒來得及辦理,這種情況下不用慌張,保存好拆遷協議書日后可以補辦。
2、拆遷安置房反產證的辦理一般是由開發商負責,但是有些時候也可以個人自行辦理。拆遷安置房的辦理需要通過房管部門來辦理,在辦理過程中需要繳納一定比例的費用,金額的具體數目根據房子的具體情況存在差異。動遷房辦理房產證大致可以分為兩步:
(1)初始登記:依據相關資料按每幢樓辦理在拆遷人名下;
(2)轉移登記:依據初始登記的房屋產權證和《拆遷安置協議》等相關資料登記到每個安置戶名下,并頒發房屋擁有權證。
動遷房辦理房產證需要什么材料
1、拆遷賠償協議書;
2、《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書》;
3、相關證明材料;
4、被拆遷人身份證;
5、安置房屋產權證原件;
6、被拆除房屋產權權證原件。
●拆遷 城市更新
●城市更新拆遷補償
●城市更新拆遷談判流程
●城市更新項目拆遷補償安置各法律關系
●城市更新拆賠比例
●城市更新與房屋征收
●城市更新可以強拆嗎
●城市更新拆遷補償
●城市更新項目是否是拆遷
●城市更新拆遷流程
內容審核:楊建峰律師
來源:臨律-城市更新征遷若不同意簽字會強制拆除嗎,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