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上市交易要補土地出讓金嗎,安置房上市交易要補土地出讓金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安置房是沒有完整產權的,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后才能辦理房產證,取得產權后才能上市交易。《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條 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安置房上市交易要補土地出讓金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安置房是沒有完整產權的,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后才能辦理房產證,取得產權后才能上市交易。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準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后,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并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買安置房的風險有什么
1、政策因素。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
此類房屋產權雖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一定期限內不能上市交易。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別,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價格因素。目前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大多是在簽訂了拆遷安置協議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況下轉讓買賣的。由于從訂立安置協議到房屋交付,中間間隔時間長、變化大。
特別是價格不斷上漲,到交房時的價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遷戶認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損失,因此拒絕交房,要求漲價,最終導致雙方的矛盾加劇,引起訴訟。
3、人的因素。共有人是拆遷安置房買賣風險的最大制造者。他們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安置房是沒有完整產權的,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后才能辦理房產證,取得產權后才能上市交易。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北京圣運律師網進行法律咨詢。
●安置房上市交易要補土地出讓金嗎?
●安置房上市交易要補土地出讓金嗎為什么
●安置房上市交易要補土地出讓金嗎怎么辦
●安置房上市交易要補土地出讓金嗎合法嗎
●安置房上市交易繳納土地收益
●安置房上市要繳納什么費用
●安置房 上市交易
●安置房上市交易要補土地出讓金嗎為什么
●安置房上市后和商品房一樣嗎
●安置房交易需要上市證明
●安置房上市交易條件?安置房上市需滿足什么條件: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內容審核:郭建煒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安置房上市交易要補土地出讓金嗎,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