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開發建設補償費用,土地開發補償費包括前期費用、拆遷費用、工程費用、管理費用及資金利息。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經批準的建設項目需要使用國有建設用地的,建設單位應當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有關文件,向有批準權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
土地開發補償費包括前期費用、拆遷費用、工程費用、管理費用及資金利息。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經批準的建設項目需要使用國有建設用地的,建設單位應當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有關文件,向有批準權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經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查,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定,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標準和辦法,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其他費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一、征用土地的法定程序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征用土地一般要履行以下程序:
(一)申請。按照國家規定,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或者準許建設的國家建設項目,經過批準,建設單位方可申請用地。需要征用土地時,建設單位須持國務院主管部門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序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者其他批準文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二)選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對建設用地申請進行審核。審查同意后,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城市規劃的要求,初步選定建設地址,并劃定用地范圍。
(三)商定補償安置方案。用地范圍及建設面積估算之后,土地管理部門應組織建設單位、被征地單位以及有關單位,依法商定征用土地的補償、安置方案。
(四)劃撥建設用地。建設用地的申請,依照法定批準權限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給建設用地批準書。土地管理部門根據建設進度一次或者分期劃撥建設用地。
(五)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項目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驗收時,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查實際用地。如在城市規劃區內,由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土地管理部門核查實際用地。經認可后辦理土地登記手續,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二、農村土地征用程序有哪些
1、農用地轉用、征用土地,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因此,用地單位在初步選定某農用地為建設用地后,應首先向國土資源局、建設部門、規劃部門咨詢是否符合該農用地的各項規劃。
2、確認該農用地可以用于建設,再根據建設部門的要求,進行和編制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向建設部門提交用地申請,建設部門審查符合的,頒發建設項目的《選址意見書》。用地單位應按規定繳納選址規費。
3、用地單位持該《選址意見書》向同級國土資源局提出用地預審申請,由該國土資源局核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書》。
4、用地單位憑《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書》向建設部門、環保局等辦理立項、規劃、環保許可等手續,并繳納各項審批費用;
5、用地單位再持以上審批文件,向原預審的國土資源局提出項目用地的正式申請。
6、國土資源局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類型,經各級人民政府審批。
7、由國土資源局具體負責對該農用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進行征用,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按征地程序辦理征地手續。
8、國土資源局根據批準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補償、安置補助完成后,向用地單位發出批準用地文件和《建設用地批準書》,被征地單位應在規定的期限內交出土地。
9、被征用單位交出土地后,該土地即成為國有土地,由國土資源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出讓供地)或向土地使用者核發劃撥決定書(劃撥供地)。用地單位按約定繳納出讓費用。
10、簽訂出讓合同并按約定繳納費用后,用地單位才真正獲得該土地的使用權,用地單位即可辦理建設項目的相關審批手續予以施工建設。
11、如用地單位欲轉讓該土地使用權,必須符合國家關于已出讓土地轉讓的規定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約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時,不得改變規定的規劃設計條件。以轉讓方式取得建設用地后,轉讓的受讓人應當持《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轉讓地塊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向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換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條
經批準的建設項目需要使用國有建設用地的,建設單位應當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有關文件,向有批準權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經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查,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
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標準和辦法,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其他費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1、基礎設施配套費。對于基礎設施配套常常概括為“三通一平”和“七通一平”。“三通一平”指:通水、通路、通電、平整地面。“七通一平”指:通上水、通下水、通電、通訊、通氣、通熱、通路、平整地面。
2、公共事業建設配套費用。這與項目大小、用地規模有[1]關,各地情況不一,視實際情況而定。
3、小區開發配套費。同公共事業建設配套費類似,各地根據用地情況確定合理的標準。
在計算土地開發費過程中,首先必須準確確定土地開發程度。
所謂土地開發程度,是指土地的基礎設施建設和開發的狀況,一般包括道路、供電、供水、通訊、排水、通氣、供暖和場地是否平整等,這就是通常所說的“七通一平”。
“七通一平”的說法實際上最早來源于房地產開發和土地開發區的開發,比如在開發區的開發建設過程中,政府或開發商通常應實現開發區內的“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等,但這種開發程度對開發區來說,是指區內的“通”和“平”,而具體對于開發區內某一塊地(宗地)來說,各種設施一般只建設到宗地紅線外,而宗地內若還沒有建成房屋等建筑物的話,一般來說是不通的,但通常應達到平整。這是指在正式的開發區內,土地開發程度一般來說比較容易分析,而在一般地區,尤其是獨立工礦區的土地開發程度設定通常就比較困難了。
一、土地開發補償費的含義
土地開發費是進行土地開發時所投入的費用總和,即生地變成熟地所需要的總費用。包括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公共事業建設配套費和小區及宗地開發配套費。
土地開發補償費是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對甲方進行該宗地開發建設所發生的前期費用、拆遷費用、工程費用、管理費用及資金利息等土地一級開發費用的補償。
二、土地開發補償費不包括的費用
1、毛地價。
2、宗地(含代征地)范圍內開發項目按規定應配套的人防工程建設、綠化工程費用。
3、宗地內因乙方建設而需向有關部門交納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費用。
4、在組織出讓宗地項目開發建設中涉及到應由乙方交納的有關稅費。
5、宗地內的市政建設費用。
6、其他應由乙方支付的費用。
土地開發程序
1.開發主體
土地一級開發工作主要由政府授權或土地儲備機構來完成,不管是包含農地征轉用過程的土地一級開發,還是使國有土地由生地變熟地的土地一級開發,實施主體往往是政府授權的一級開發公司或土地整理儲備機構。
2.開發程序
(1)計劃編制
首先要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以及土地供應計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土地儲備開發計劃,來編制土地一級開發計劃。
(2)前期策劃
根據已編制的土地一級開發計劃,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縣(區)人民政府和鎮級人民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向市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出土地一級開發申請。市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并進行預審,委托土地儲備機構編制土地一級開發實施方案。
(3)征詢意見和審批
市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包括規劃、建設、交通、環保等部門,就土地一級開發實施方案提出原則意見。
同時,土地一級開發項目涉及征用土地的,土地儲備機構根據計劃和規劃有關手續分別向所在區(縣)政府提出征地申請,由區(縣)政府按規定程序辦理征地報批手續;涉及農轉用的,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辦農轉用手續;涉及房屋拆遷的,向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拆遷手續。
土地儲備機構通過委托或招標的方式確定土地一級開發主體,并下達土地一級開發批復,簽訂土地一級開發合同。
(4)組織實施開發
土地一級開發主體首手進行拆遷調查、評估,按相關政策文件協商制定拆遷安置補償方案等等,并需經過政府主管部門審查通過。與此同時,進行一級土地開發的開發商要及時做出土地規劃方案,以核定土地性質、使用功能、范圍、規模、開發強度等技術經濟指標。完成以上準備工作,就可以針對地塊實施拆遷、拆除、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等工作。
(5)項目驗收
土地一級開發項目完成后,土地儲備機構負責實施,由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根據《土地一級開發合同》、計劃和規劃的批準文件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建設用地,納入政府土地儲備庫
土地開發補償費包括前期費用、拆遷費用、工程費用、管理費用及資金利息。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經批準的建設項目需要使用國有建設用地的,建設單位應當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有關文件,向有批準權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經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查,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定,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標準和辦法,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其他費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一、辦理國有土地證的流程
國有土地證辦理流程如下:
1、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的申請;
2、提交申請書、身份證明、出讓協議等材料;
3、材料審核通過后,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使用權。其中,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登記發證,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登記發證辦法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制定。
二、房子五證是指哪五證
房子五證,第一《國有土地使用證》,證明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的憑證,第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征用等,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建設項目位置和范圍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定憑證,第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四《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第五《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條
經批準的建設項目需要使用國有建設用地的,建設單位應當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有關文件,向有批準權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經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查,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
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標準和辦法,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其他費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土地開發建設補償費用由誰承擔
●土地開發建設補償費用怎么算
●土地開發建設補償款
●土地開發建設補償費用會計分錄
●土地開發建設補償協議
●土地開發補償費相關規定
●土地開發賠償標準
●土地開發建設補償費用怎么算
●建設用地土地補償費
●土地補償項目
●國家土地開發建設基金回收管理試行辦法,國有土地回收管理辦法: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內容審核:王學棉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土地開發建設補償費用,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