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南昌招商引資2025,駐上海聯絡處是干什么的,第一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駐上海聯絡處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2022年主要工作任務 三、部門基本情況第二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駐上海聯絡處2022年部門預算
第一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駐上海聯絡處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2022年主要工作任務
三、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駐上海聯絡處2022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駐上海聯絡處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駐上海聯絡處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市政府駐上海聯絡處是主管招商引資工作的市本級預算單位,主要職責是:(一)積極開展招商引資和經濟技術協作,利用上海經濟文化、金融中心、高新技術優_和長江經濟帶的龍頭地位以及浦東開發的輻射作用,密切兩市的聯系,加大引項目、引資金、引信息、引技術、引人オ、引客商的服務力度,積極組織勞務輸出,為全市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的發展服務。(二)建立與上海市及轄區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科研機構的聯系,收集整理并傳遞各種政治、經濟、文化、科技尤其是高新技術、招商引資、勞務輸出等有價值的信息,供市委、市政府和有關部門決策參考。(三)負責赴滬市領導同志的接待工作;為市赴滬辦理公務的人員提供方便。(四)開展與在滬聯誼會的交流與合作,宣傳南昌,擴大南昌知名度。(五)代行市政府原駐南京、杭州辦事處的有關職能,密切南昌與長三角有關省會城市的聯系,為我市與其開展合作交流提供服務。(六)加強聯絡處國有資產的管理。(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部門2022年主要工作任務
市政府駐上海聯絡處2022年的主要工作任務是:
1、招商任務:與長三角有關城市、企業加強聯系,完成我處長三角招商團隊工作任務;配合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和縣區在滬組織的招商引資活動,積極拜訪企業,邀請企業回南昌考察,為意向落戶項目做好一切協調服務工作,配合市、縣區在滬組織的招商推介活動;赴市縣區實地走訪、考察,加強交流互訪,參加有關招商培訓、會議,了解全市招商的需求和引資的重點。
2、信息收集:提供有價值的招商引資信息及其他信息;參加相關培訓調研,為市、縣、區提供有價值的招商信息;完成市委、市政府政務信息采集任務。
3、社群團服務:與在滬的省、市、縣各級商會及其他行業協會加強聯系,宣傳南昌,交流信息;主動聯系在滬招商服務機構,宣傳南昌,交流信息,加強與上海市南昌商會、南昌之友(上海)聯誼會聯系、積極參加商會活動,走訪會員企業,宣傳南昌招商引資政策;加強與上海社會幫教協會聯系,積極做好在滬昌籍服刑人員幫教工作;走訪各行業協會,邀請行業協會參與我市招商活動,增強交流,走訪慰問原南京辦困難職工。
4、接待任務:做好市領導赴滬及周邊地區的公務聯絡及接待,協助市相關縣區及部門在上海及周邊地區舉辦大型招商活動及其它相關活動,積極協助并參與滬贛醫促會南昌工作部赴南昌義診活動,做好市領導、縣區、市直部門赴上海及周邊地區開展活動的聯絡及接待服務,為市其他赴上海辦理公務的人員提供便利的服務。
5、黨建工作:履行黨建主體責任,抓好支部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市委組織部要求,在江西省駐滬單位黨委的領導下,努力建設“六好”支部。
三、部門基本情況
市政府駐上海聯絡處共有預算單位1個,包括市政府駐上海聯絡處本級,編制人數11人,其中;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編制8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3人。實有在編人數6人,其中:參公事業編制5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1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駐上海聯絡處2022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注:1由于本說明中數據四舍五入原因,部分匯總數據與分項加總之和可能存在尾差;2表格詳見附件,若其中某張表為空表或表中數據為0,則說明沒有相關收支預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駐上海聯絡處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2年市政府駐上海聯絡處收入預算總額為333.85萬元,較上年減少2.26萬元,增長下降0.67%。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33.8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26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2年市政府駐上海聯絡處支出預算總額為333.85萬元,比上年減少2.26萬元,下降0.67%。
其中: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229.4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26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202.19萬元、日常公用支出27.27萬元;項目支出104.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4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7.4萬元、資本性支出5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299.9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8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0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1.0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12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202.1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1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7.2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09萬元;項目支出104.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2年市政府駐上海聯絡處財政撥款支出預算333.85萬元,較上年減少2.26萬元,下降0.67%。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99.9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8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0.0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1.0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12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229.4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26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202.1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7.2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0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104.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4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7.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萬元,資本性支出5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部門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本部門沒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情況說明
2022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為27.27萬元。較上年減少1.09萬元,下降3.84%。減少的原因主要是厲行節約。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明確的口徑,機關運行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七)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2022年我處政府采購預算共安排0萬元。其中,貨物預算0萬元,工程預算0萬元,服務預算0萬元。
(注:三類采購預算可以根據預算編制軟件中“政府采購表”中“采購目錄”中的具體產品來分類取數。分別為貨物采購、工程采購、服務采購)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
2022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0。
(九)項目績效情況
1、開展招商、接待、聯絡交流、信息收集項目項目。
1)項目概述:2022年南昌市人民政府駐上海聯絡處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為“開展招商、接待、聯絡交流、信息收集項目”,項目設置目的是密切南昌與長三角有關城市、企業加強聯系,完成我處長三角招商工作任務;配合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和縣區在滬組織的招商引資活動,積極拜訪企業,邀請企業回南昌考察,為意向落戶項目做好一切協調服務工作,配合市、縣區在滬組織的招商推介活動;赴市縣區實地走訪、考察,加強交流互訪,參加有關招商培訓、會議,了解全市招商的需求和引資的重點。
2)立項依據:《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南昌市人民政府駐上海聯絡處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洪府廳發【2012】157號)
3)實施主體:南昌市人民政府駐上海聯絡處
4)實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年度預算安排:財政預算104.4萬元。
6)績效目標和指標:
數量指標:黨建活動開展次數 30 次。拜訪客商或接待客商來訪 30 家,走出去長三角拜訪企業 4次,邀請有投資意向的企業回昌實地考察 10 次,參加和指導在滬商協會活動 6 次,拜訪長三角地區江西籍或南昌籍商會活動 5 次,提供有效招商信息 12 條,配合南昌市直單位和縣區在上海開展的招商活動 2 次。報送政務信息 240 條。開展社群團服務次數 19 次,保障市領導赴上海及周邊地區的公務聯絡及招商考察活動 18 次。
質量指標:招商任務完成率、信息工作完成率、黨建活動開展率、社群團活動開展率、考察接待工作完成率等超過95%以上。
時效指標:及時完成率 2022年12月31日前
成本指標:資金使用率 100%
社會效益指標:通過接待交流、搭建橋梁和平臺、塑造南昌“窗口”形象,對外宣傳推介南昌,促進經濟發展,帶動就業 。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95%以上。
二、“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2年本部門“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38.2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經費2萬元,比上年增加2萬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在三公經費總額不變的情況下增加了車輛購置費預算減少了因公出國(境)預算。
2.公務接待費22.44萬元,比上年增加14.1萬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在三公經費總額不變的情況下增加了車輛購置費預算減少了公務接待費預算。
3.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3.8萬元,比上年增加3.9萬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在三公經費總額不變的情況下增加了車輛購置費預算減少了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
4.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減少20萬元。減少的原因主要是無購車安排。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教育收費資金收入:反映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填列歷年滾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統計財政撥款結余彌補2022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九)上年結轉結余:填列2021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事務管理(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三)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對部門預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明細到項級),結合部門實際,參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范說明進行解釋。
(一)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事務管理(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三)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法律分析:可以通過招商網查詢,交流合作辦職能:(一)組織、協調、指導國內招商引資工作,推進企業服務平臺建設,建立相應工作機制。(二)組織、協調、指導服務各地在滬企業工作,協調落實相關政策。(三)制定并落實吸引內資和企業到各地投資與合作的相關政策措施。(四)組織企業參加各地大型經貿活動和各地政府在滬舉辦的經貿活動,引導本市企業赴各地開展投資合作。(五)負責各地企業來滬投資和本市企業到各地投資的數據統計、綜合、分析工作,做好重大合作項目的跟蹤服務工作。(六)聯系、指導市各地在滬企業(協會)聯合會的工作。(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第六十四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則,設立必要的工作部門。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審計機關。地方各級審計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對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負責。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的廳、局、委員會等工作部門的設立、增加、減少或者合并,由本級人民政府報請國務院批準,并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的局、科等工作部門的設立、增加、減少或者合并,由本級人民政府報請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六十六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門受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規定受國務院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或者領導。
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門受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規定受上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或者領導。
各地駐京辦是地方政府在北京設立的代表機構,主要負責協調本地區與中央政府、其他地方政府之間的關系,提供信息咨詢和服務支持等。各地駐京辦是地方政府在北京設立的代表機構,通常由地方政府派遣代表組成。這些代表負責與中央政府、其他地方政府以及其他有關方面進行溝通聯系,協調解決本地區與中央、其他地區之間的政治、經濟、文化等事務,并向北京市提供信息咨詢和服務支持等。具體職責包括:1.協調本地區與中央政府之間的關系:各地駐京辦作為地方政府在北京的代表,負責聯系和協調本地區與中央政府之間的工作,為本地區爭取發展機遇和政策支持。2.協調本地區與其他地方政府之間的關系:各地駐京辦還負責協調本地區與其他地方政府之間的交流合作,促進地方之間的溝通和合作。3.提供信息咨詢和服務支持:各地駐京辦作為地方政府在北京的代表,也會向本地區提供有關信息咨詢和各類服務支持,幫助本地區了解政策、掌握市場動態等。4.推銷本地區的形象和優勢:各地駐京辦還會積極推銷本地區的形象和優勢,吸引投資、人才等資源進入本地區,促進本地區的發展和壯大。各地駐京辦的設置是否存在爭議?各地駐京辦的設置一直存在爭議。一方面,各地政府認為設置駐京辦能夠增強地方在中央政策制定和決策層面的話語權,滿足地方對中央政策的反應和調整需求;另一方面,一些人認為各地駐京辦的數量過多,造成行政重復和浪費,同時也存在一些駐京辦亂收費、收錢辦事等問題。因此有關部門需要加強對各地駐京辦的管理和監督,確保其發揮應有作用。各地駐京辦是地方政府在北京的代表機構,主要負責協調本地區與中央政府、其他地方政府之間的關系、提供信息咨詢和服務支持等。盡管其設置存在爭議,但是在加強管理和監督的前提下,各地駐京辦仍然可以為本地區與北京以及其他地方政府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提供重要平臺和支持。【法律依據】:《政府督查工作條例》第三條 政府督查工作應當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以人民為中心,服務大局、實事求是,推進依法行政,推動政策落實和問題解決,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律師分析:
可以通過招商網查詢,交流合作辦職能:(一)組織、協調、指導國內招商引資工作,推進企業服務平臺建設,建立相應工作機制。(二)組織、協調、指導服務各地在滬企業工作,協調落實相關政策。(三)制定并落實吸引內資和企業到各地投資與合作的相關政策措施。(四)組織企業參加各地大型經貿活動和各地政府在滬舉辦的經貿活動,引導本市企業赴各地開展投資合作。(五)負責各地企業來滬投資和本市企業到各地投資的數據統計、綜合、分析工作,做好重大合作項目的跟蹤服務工作。(六)聯系、指導市各地在滬企業(協會)聯合會的工作。(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第六十四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則,設立必要的工作部門。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審計機關。地方各級審計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對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負責。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的廳、局、委員會等工作部門的設立、增加、減少或者合并,由本級人民政府報請國務院批準,并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的局、科等工作部門的設立、增加、減少或者合并,由本級人民政府報請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六十六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門受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規定受國務院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或者領導。
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門受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規定受上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或者領導。
法律分析: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辦公室是本市戶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各公安分、縣局人口管理辦公室和各公安派出所按權限具體負責轄區內的戶口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總師辦是公司工程項目技術、質量、安全文明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公司工程項目的技術前期工作。\\
總師辦主要負責合同部、材料部、項目部之間的計劃協調工作,以保證設計圖紙、施工單位招標、材料供應滿足現場施工的需要。總師辦(質安部)職責總師辦是公司工程項目技術、質量、安全文明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公司工程項目的技術前期工作,負責工程項目質量安全文明的監督管理,協調處理重大技術問題。其職責是:1、工程技術前期工作(1)根據公司工程項目的發展和目標, 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工程項目設計方案和初步設計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工作,主持項目技術前期至初步設計通過的工作.(2)牽頭組織對工程項目規劃設計單位的招標與管理工作。 (3)組織并落實工程項目的地質勘探和施工圖的設計工作;協調設計優化工作的有關事宜。(4)組織管線設計綜合協調工作。(5)負責施工圖審查、消防審批和環評等工作。(6)負責進行樁基以及其它工程結構技術檢測工作和房建工程的空氣質量檢測工作.(7)配合前期部做好各類專業合同的簽訂工作.2、工程技術質量管理⑴主持工程施工圖設計交底和會審會議, 負責施工組織設計審批及組織重要施工技術措施的討論。⑵協助總工程師主持工程重要技術問題和重大設計變更的研究,組織必要的專家咨詢會議。對必須由公司承擔的危房鑒定、建筑物保護、基坑圍護等方案進行委托,協同工程部施工及驗收。⑶牽頭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處理的調查,提出處理意見。⑷協同工程部對各設計、監理、施工單位進行管理,掌握工程質量動態。⑸負責對接政府質安監部門工作,牽頭組織質量自查和通報工作。⑹牽頭組織工程基礎驗收、中間主體結構驗收、竣工驗收和交付驗收。3、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⑴監督各位施工單位安全文明施工責任書的落實。⑵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施工監督檢查及專項整治工作,落實上級安全工作要求,監督整改安全隱患,協助調查處理安全事故及文明施工投訴。⑶組織開展創建文明工地、標化工地及創優評比等活動。⑷監督檢查工地防汛抗臺、抗雪防凍、工程搶險等專項工作,制訂應急預案,實施預警制度。(5)負責對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的考核工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第五條 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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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赴南昌招商引資政策,南昌市2021年招商引資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呂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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