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招商引資法律顧問2025,王俊林律師團隊助力某股權案順利通過反壟斷審查,2024年5月11日,就珠海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收購珠海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珠海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珠海航空城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股權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出具《經營者
2024年5月11日,就珠海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收購珠海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珠海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珠海航空城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股權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出具《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不實施進一步審查決定書》,決定對該案件不實施進一步審查。至此,本起經營者集中申報順利通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反壟斷審查。
本次交易被收購的三家公司均為珠海市交通領域的大型國有企業,經營規模巨大、涉及業務眾多,且申報時限緊急。盈科北京知產一部主任王俊林律師團隊接受客戶委托后,在盈科珠海管委會主任占亮律師的大力支持下,與各方單位多次溝通協調,仔細梳理各家公司的業務情況、詳盡分析界定本次交易涉及的相關商品市場,并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充分說明界定理由及本次交易對市場競爭產生的積極影響,最終使得本案順利通過審查。
參與交易企業簡介
珠海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冊資本33.9億元,主要承擔珠海市高速公路、國省道骨干路網和鐵路等重大交通項目的投資融資、項目建設、運營管理等任務,形成了交通投資、交通建設、物流商貿、交通科創、交通服務等主營業務。
珠海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冊資本35.2億元,已發展成為珠江西岸最大的港航企業、國家5A級綜合服務型物流企業和新能源行業內較有影響力的投資控股集團。截至2024年1月,集團總資產達到716.51億元。
珠海航空城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冊資本12.3億元,是珠海市以航空航天產業為主營業務的市屬國企,擁有旅客吞吐量破千萬人次的珠海金灣機場、A1類通用機場珠海蓮洲通用機場以及陽江合山通用機場。集團圍繞“1+2+N”戰略,以航空航天產業為核心,強化機場樞紐功能,打造粵港澳大灣區獨具特色的空天產業。
2023年9月4日上午,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家市場監管管理總局、國家質量強國建設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國消費者協會、全球服務貿易聯盟共同主辦,中國廣告協會、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中國消費者雜志社承辦的第二屆打擊侵權假冒高峰論壇在國家會議中心圓滿舉辦。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盈科北京知識產權法律事務部(一部)主任王俊林律師受邀參加本次會議并做專題發言。
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盈科北京知識產權法律事務部(一部)主任 王俊林律師
王俊林律師應邀做推進社會共治專題發言。他通過分享一例關于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案件,講述了該案例的審理過程和企業合規措施方面的情況,對打擊知識產權侵權和通過社會共治挽留企業的優化處理方式表示高度認可,說明我國對知識產權的重視和保護,以及國家在打擊知識產權侵權方面所做的努力。
相關部委,市場監管相關部門,以及部分駐華使館(團)、行業組織、中外企業代表260余人參會。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副總干事王彬穎向論壇致賀信,中國消費者協會常務副會長張茅、全球服務貿易聯盟理事長姜增偉、北京市副市長于英杰到會致辭,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甘霖作主旨演講。
本次論壇以“打擊侵權假冒 提振消費信心”為主題,圍繞打擊侵權假冒、提振消費信心、推進社會共治三個議題,法國駐華使館官員發言,最高人民法院、商務部、國家郵政局司局級負責同志及蘇州市副市長分享經驗,相關行業協會、中外企業代表、專家和新聞記者開展對話交流,在打擊侵權假冒、促進消費提質增效等方面形成了廣泛共識。近年來,中國政府深入推進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和質量強國建設,大力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嚴厲打擊侵權假冒,多措并舉擴大放心消費,持續深化國際交流合作,有效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和良好消費環境,推動經濟社會實現高質量發展。北京、江蘇等地探索形成打擊侵權假冒、促進新型消費“組合拳”,中國消費者協會、全球服務貿易聯盟等相關行業組織和機構協力保護中外消費者合法權益,推動全球服務貿易發展。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充分肯定中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取得的成就,其發布的《2022年全球創新指數報告》顯示,中國創新能力排名持續上升,位列全球第11名。
未來,盈科也將繼續為企業知識產權合規管理提供專業化法律保障,助推優化營商環境,護航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為知識產權保護與知識產權強國建設貢獻盈科力量。
【盈科北京知產一部】
王俊林律師所帶領的盈科北京知識產權法律事務部(一部)涉及反壟斷/競爭法、專利、商標、著作權、影視娛樂、互聯網游戲與文創、網絡安全與數據保護、知產與刑事、涉外知識產權等法律服務領域。核心律師成員18名,執業律師及助理人員共計30多名,團隊具備深厚的法學理論功底和實務經驗。部門還聘請了法學和實務領域的專家和學者擔任顧問,為部門的專業法律服務提供全面智力支持。
2023年標志著共建“一帶一路”倡議提出的十周年。在這十年間,中國的涉外法律服務機制不斷完善,法律服務從業者積極投身其中,為推動“一帶一路”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提供了法律支持與保障。同時,許多典型案例相繼涌現,生動展現了法律服務在共建“一帶一路”過程中的關鍵作用。為持續向整個社會展示法律服務在“一帶一路”中的重要價值,總結并推廣成功的法律服務經驗,2023年11月12日,由法制日報社主辦,法治網、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承辦的第五屆“一帶一路”法律服務典型案例發布會在北京隆重舉行。這一活動旨在深入挖掘并分享各類成功案例,為共建“一帶一路”提供法律智慧,推動其發展進程走穩走實、行穩致遠。
第五屆“一帶一路”法律服務典型案例發
盈科北京知識產權法律事務部(一部)主任、盈科北京高級合伙人王俊林律師,為某公司與韓國某株式會社提供的反壟斷涉外法律服務獲得,“一帶一路”投資類法律服務典型案例獎。
王俊林律師在頒獎現場
獎項由權威專家、學者、行業領導、媒體等組成的評審專家組投票產生,對王俊林律師作出的努力給予了高度肯定。
右起第五位王俊林律師
在發布會上,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張鳴起、\"一帶一路\"律師聯盟秘書長康煜以及法制日報社黨委書記、社長邵炳芳分別發表了熱情洋溢的致辭。主旨演講環節中,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二級高級法官、國際商事法庭協調指導辦公室主任龍飛,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王承杰,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主任梅向榮,福建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徐華分別發表了深刻見解。本次發布會還圍繞“如何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提供高質量法律服務”和“‘一帶一路’境外合規業務需求與服務”兩個議題展開了兩場圓桌討論。自2018年起,法制日報社已成功舉辦五屆“一帶一路”法律服務典型案例征集宣傳活動,積極搭建了涉外法律服務的溝通合作平臺,不斷宣傳中國涉外法律服務的國際化實踐。法制日報社黨委副書記周秉鍵在本次活動中擔任主持。來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國務院國資委、中國法學會、“一帶一路”律師聯盟及仲裁機構、法學院校、律師事務所、企業的兩百多位嘉賓參與了本次活動。
【王俊林律師簡介】
盈科全球總部合伙人、盈科北京管理委員會副主任、盈科北京知識產權法律事務部(一部)主任。王俊林律師長期專注于競爭法(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法)、知識產權法及其交叉領域的訴訟實務及研究,擅于處理上述法律領域涉及的商事爭議解決及合規風險控制等。業務范圍包括對企業競爭行為分析及抗辯、反壟斷民商訴訟及調查、并購交易及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申報、不正當競爭及知識產權維權訴訟、網絡安全及數據保護、重大民商事訴訟仲裁、合規管理及培訓等。王俊林律師2018年入選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師名錄,2020年入選北京市律師協會涉外律師人才庫。2018年、2019年、2021年三次榮獲強國知識產權論壇“十佳反壟斷律師”稱號。
2023年12月28日,由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會競爭政策與法律專業委員會(下稱“競委會”)主辦的“中國競爭政策與法律年會暨《中國競爭法律與政策研究報告(2023)》發布儀式”在盈科律師事務所成功舉辦。盈科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名譽主任郝惠珍作嘉賓致辭,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識產權法律事務部(一部)主任王俊林作為該研究會專家顧問,受邀參加會議并發表專家報告。
中國競爭政策與法律年會暨《中國競爭法律與政策研究報告(2023)》發布儀式現場
會議由競委會主任尚明和北京大學教授盛杰民主持。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會會長崇泉、競委會名譽主任俞曉松、競委會名譽主任張穹、盈科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名譽主任郝惠珍分別作嘉賓致辭。
盈科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名譽主任郝惠珍作嘉賓致辭
原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二司二級巡視員尹燕玲、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法官何雋分別作主旨演講。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競委會副主任時建中,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競委會副主任黃勇,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李青,廣西大學教授許光耀,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識產權法律事務部(一部)主任王俊林分別作專家報告。
在新書發布環節,由競委會編著的2023年《中國競爭政策與法律報告》順利揭幕。
(上圖左起)競委會主任尚明、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會會長崇泉、競委會名譽主任俞曉松共同為新書揭幕
王俊林律師以《經營者反壟斷合規實務及要點精解》為題作專家報告。
王俊林律師所作報告的主題為《經營者反壟斷合規實務及要點精解》
專家報告中,王俊林律師總結了國家、地方發布的與新《反壟斷法》配套的新規、指引的要點及特點,并著重從約談制度、寬大制度、控制權判斷和營業額計算、安全港制度、平臺經濟合規特別是平臺經濟中的軸幅協議和掐尖并購問題出發,對經營者反壟斷合規實務提出了建議。王俊林律師指出,新出臺的國家和地方反壟斷新規、指引針對平臺經濟、特殊市場的壟斷風險特點、各層各類經營者的需求作了更為詳細的說明。通過明確執法程序和主要概念,新規、指引也讓反壟斷合規的實施方式更為明晰。經營者應重視建立內部反壟斷合規機制,并密切關注立法、執法動向,及時調整合規方針,才能最大程度地預防反壟斷風險。
王俊林律師作專家報告
律師簡介
王俊林,盈科全球總部合伙人、盈科北京管理委員會副主任、盈科北京知識產權法律事務部(一部)主任。兼任國際商會競爭委員會并購控制報告工作組中方專家、中國貿促會第二屆經貿摩擦法律顧問委員會委員等社會職務。
王俊林律師長期專注于競爭法(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法)、知識產權法及其交叉領域的訴訟實務及研究,擅于處理上述法律領域涉及的商事爭議解決及合規風險控制等。業務范圍包括對企業競爭行為分析及抗辯、反壟斷民商訴訟及調查、并購交易及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申報、不正當競爭及知識產權維權訴訟、網絡安全及數據保護、重大民商事訴訟仲裁、合規管理及培訓等。
王俊林律師2018年入選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師名錄,2020年入選北京市律師協會涉外律師人才庫。2018年、2019年、2021年、2023年四次榮獲強國知識產權論壇“十佳反壟斷律師”稱號。
王俊林律師曾聯合主編《反壟斷法案例評析》(副主編,2012/6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競爭法:規則與案例(第1輯)》(聯合主編,2016/10法律出版社)、《競爭法:規則與案例(第2輯)》(聯合主編,2020/12法律出版社)、《商業秘密保護實務及案例精解》(2022/8法律出版社),發表專業文章20多篇。
法律分析:上海趙玉娟律師、吳劍勇律師是資深股權糾紛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三十條 律師擔任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的,應當在受委托的權限內,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一條 律師擔任辯護人的,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導讀】:根據《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17條規定,股東未按章程約定履行出資義務或抽逃全部出資,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繳納或返還出資的,公司可以以股東會決議解除該股東的股東資格。對于該股東除名決議,該未出資股東不具有表決權,即便該股東系控股股東。《公司法》 修正后降低了股東投資門檻,但不代表減輕股東不履行出資義務的責任,只是股東的出資義務更多源于股東之間的意定,而非法定。當股東不履行約定的出資義務達到根本違約程度時,其他股東可以追究該未出資股東比較嚴苛的法律責任,直至解除其股東資格。【案情】上海萬禹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禹公司)設立于2009年3月11日,設立時注冊資本人民幣100萬元,股東為宋某某、高某。2012年8月28日,萬禹公司召開股東會會議,作出決議:1、增加公司注冊資本由100萬元增至1億元;2、吸收新股東杭州豪旭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豪旭公司);3、增資后的股東出資情況、股權比例為,宋某某60萬元(0.6%)、高標40萬元(0.4%)、豪旭公司9900萬元(99%); 等等。同日,萬禹公司通過新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關于公司注冊資本、股東出資額及持股比例的內容與上述股東會決議一致。2012年9月14日,兩家案外公司匯入豪旭公司的銀行賬戶共計9900萬元。同日,豪旭公司將該9900萬元匯入萬禹公司的銀行賬戶內。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資確認后,同年9月17日,豪旭公司即將增資驗資款9900萬元從萬禹公司賬戶中轉出,通過一系列賬戶流轉,還給了兩家案外公司。2013年12月27日,萬禹公司向豪旭公司郵寄“催告返還抽逃出資函”,稱豪旭公司已抽逃其全部出資9900萬元,望其盡快返還全部抽逃出資,否則,萬禹公司將依法召開股東會會議解除豪旭公司股東資格。但豪旭公司未返還抽逃的出資。2014年3月6日,萬禹公司向豪旭公司郵寄《臨時股東會會議通知》,通知其于同年3月25日召開股東會,審議關于解除豪旭公司股東資格的事項。2014年3月25日,萬禹公司召開2014年度臨時股東會,全體股東均出席股東會。股東會會議記錄載明:“……5、到會股東就解除豪旭公司作為萬禹公司股東資格事項進行表決。6、表決情況:同意2票,占總股數1%,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100%; 反對1票,占總股數99%,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的0%。表決結果:提案通過。”各股東在會議記錄尾部簽字,但豪旭公司代理人在簽字時注明不認可上述表決結果。同日,萬禹公司出具股東會決議,載明:“因股東豪旭公司抽逃全部出資,且經催告后仍未及時歸還,故經其他所有股東協商一致,決議解除其作為萬禹公司股東的資格。萬禹公司于本決議作出后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及減資手續。”宋某某、高某在該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豪旭公司代理人拒絕簽字。由于豪旭公司對上述股東會決議不認可,宋某某作為股東訴至法院,請求確認萬禹公司2014年3月25日股東會的決議有效。萬禹公司同意豪旭公司的訴請。豪旭公司述稱,豪旭公司未抽逃出資,即使有抽逃出資行為,其仍具有股東資格和股東權利,對股東會會議擁有99%的表決權。其已表決否決了2014年3月25日的股東會決議,該股東會決議無效。【審判】一審法院采納了豪旭公司的意見,判決:駁回宋某某的訴訟請求。宋某某和萬禹公司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認為,本案證據能夠證明豪旭公司抽逃了其認繳的9900萬元的全部出資款,且經萬禹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返還。根據最高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三)》(以下簡稱《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17條有關股東除名的規定,股東會對拒不出資股東予以除名的,該股東對該表決事項不具有表決權。本案對于豪旭公司抽逃全部出資的行為,萬禹公司已給予了合理期限的催告,并在召開股東會時通知豪旭公司的代表參加給予其申辯的權利。最后表決時豪旭公司對其是否被解除股東資格不具有表決權。萬禹公司另兩名股東以100%表決權同意并通過了解除豪旭公司股東資格的決議,該決議有效。豪旭公司股
●政府招商引資法律顧問是干嘛的
●政府招商引資法律顧問工作總結
●招商局法律顧問
●政府招商引資法律顧問怎么做
●政府招商引資法律風險
●律師對政府招商引資協議 審查
●律師招商引資
●招商引資法律問題
●招商引資相關法律
●政府招商引資法律規定
●王俊林律師簡介
●王俊林律師簡介
●王俊林理事長
●你認識王俊林嗎
●王俊欽律師
●王俊林有幾家公司
●王俊林在哪里
●王俊林有臨
●王俊林個人簡介
●王俊林是哪里人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政府招商引資法律顧問工作總結,律師對政府招商引資協議 審查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宋銘
內容審核:王學棉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