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合肥招商引資政策文件2025,城市配套費減免文件有哪些,關于城市配套費減免文件,具體減免政策可能因地區和時間的差異而有所不同。一般來說,城市配套費的減免可能會涉及到政府發布的特定優惠政策、招商引資的激勵措施、或者對特定行業、項目的扶持等。
關于城市配套費減免文件,具體減免政策可能因地區和時間的差異而有所不同。一般來說,城市配套費的減免可能會涉及到政府發布的特定優惠政策、招商引資的激勵措施、或者對特定行業、項目的扶持等。這些政策通常以政府文件、公告或行政命令的形式發布。
要獲取具體的城市配套費減免文件,建議采取以下步驟:
訪問當地政府官方網站:各級政府的門戶網站通常會發布最新的政策文件,包括關于城市配套費減免的相關信息。
咨詢當地政府部門:可以直接聯系當地的城市建設、規劃或財政部門,咨詢有關城市配套費減免的具體政策和文件。
關注相關媒體報道:有時,重要的政策調整也會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報道,因此關注當地的主流媒體也是一個獲取信息的途徑。
查閱相關法律法規:雖然法律法規可能不直接涉及具體的減免政策,但它們為政策的制定和執行提供了法律基礎,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減免政策的背景和依據。
請注意,由于政策和法規可能會隨時間發生變化,因此在查找和解讀相關文件時,務必確認其時效性和適用范圍。
另外,雖然無法直接提供具體的城市配套費減免文件,但可以根據上述方法幫助您找到相關的政策信息。同時,如果您有特定的項目或需求,也可以考慮咨詢專業的法律或政策顧問,以獲取更具體和個性化的指導。
法律分析:(一)減半征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建設項目:幼兒園、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高等學校的教學設施及辦公樓、教師單身宿舍及學生宿舍和食堂。(二)免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建設項目:1.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包括城市給排水、供氣、供熱、供電、園林綠化、環衛、污水處理、垃圾處理設施的生產性用房。2.按規劃批準建設的停車場。3.九年義務制教育的中小學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樓)、體育場館、辦公樓、教師單身宿舍及學生宿舍、師生食堂設施。4.向公眾開放,用于開展文化體育活動的公益性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文化館、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工人文化宮。5.敬老院、福利院、軍休所、軍供站、軍休服務站、優撫醫院、光榮院、復退軍人慢性病康復醫院、假肢康復中心、革命烈士紀念建筑物單位(陵、園)、救助管理站、救災物資倉庫、經常性社會捐助站、非經營性社區服務中心、非經營性老年公寓、非經營性養老院。6.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紅十字會所屬醫療機構建設項目。7.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建設的廉租住房。8.消防站、消防訓練培訓基地、消防指揮中心、勞動教養所(勞動教養學校)、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人民調解庭、監獄、強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拘留所、看守所、人民法院審判法庭、行刑場所。9.軍隊建設項目(向社會開放的經營性項目除外)。10.發生重大災害和突發事件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修建的臨時安置用房。11.經規劃批準修建的施工工地非經營性的臨時建筑設施。12.在原址進行的不改變使用性質、不擴大建筑面積重建項目和農民在集體土地上修建的住房。13.按規劃進行綜合配套開發,有配套的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住宅小區:貴陽市建筑面積40萬平方米以上,其他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所在地建筑面積20萬平方米以上,縣(市、特區)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14.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15.法律、法規規定免繳的其他項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第十一條 國務院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分別組織編制全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城鎮體系規劃,用以指導城市規劃的編制。
第二十三條 城市新區開發和舊區改建必須堅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原則。各項建設工程的選址、定點,不得妨礙城市的發展,危害城市的安全,污染和破壞城市環境,影響城市各項功能的協調。
第二十四條 新建鐵路編組站、鐵路貨運干線、過境公路、機場和重要軍事設施等應當避開市區。
港口建設應當兼顧城市岸線的合理分配和利用,保障城市生活岸線用地。
第三十一條 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建設需要申請用地的,必須持國家批準建設項目的有關文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定點,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后,方可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查批準后,由土地管理部門劃撥土地。
法律分析:
(一)減半征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建設項目:幼兒園、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高等學校的教學設施及辦公樓、教師單身宿舍及學生宿舍和食堂。(二)免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建設項目:1.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包括城市給排水、供氣、供熱、供電、園林綠化、環衛、污水處理、垃圾處理設施的生產性用房。2.按規劃批準建設的停車場。3.九年義務制教育的中小學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樓)、體育場館、辦公樓、教師單身宿舍及學生宿舍、師生食堂設施。4.向公眾開放,用于開展文化體育活動的公益性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文化館、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工人文化宮。5.敬老院、福利院、軍休所、軍供站、軍休服務站、優撫醫院、光榮院、復退軍人慢性病康復醫院、假肢康復中心、革命烈士紀念建筑物單位(陵、園)、救助管理站、救災物資倉庫、經常性社會捐助站、非經營性社區服務中心、非經營性老年公寓、非經營性養老院。6.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紅十字會所屬醫療機構建設項目。7.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建設的廉租住房。8.消防站、消防訓練培訓基地、消防指揮中心、勞動教養所(勞動教養學校)、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人民調解庭、監獄、強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拘留所、看守所、人民法院審判法庭、行刑場所。9.軍隊建設項目(向社會開放的經營性項目除外)。10.發生重大災害和突發事件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修建的臨時安置用房。11.經規劃批準修建的施工工地非經營性的臨時建筑設施。12.在原址進行的不改變使用性質、不擴大建筑面積重建項目和農民在集體土地上修建的住房。13.按規劃進行綜合配套開發,有配套的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住宅小區:貴陽市建筑面積40萬平方米以上,其他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所在地建筑面積20萬平方米以上,縣(市、特區)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14.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15.法律、法規規定免繳的其他項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第十一條 國務院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分別組織編制全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城鎮體系規劃,用以指導城市規劃的編制。
第二十三條 城市新區開發和舊區改建必須堅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原則。各項建設工程的選址、定點,不得妨礙城市的發展,危害城市的安全,污染和破壞城市環境,影響城市各項功能的協調。
第二十四條 新建鐵路編組站、鐵路貨運干線、過境公路、機場和重要軍事設施等應當避開市區。
港口建設應當兼顧城市岸線的合理分配和利用,保障城市生活岸線用地。
第三十一條 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建設需要申請用地的,必須持國家批準建設項目的有關文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定點,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后,方可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查批準后,由土地管理部門劃撥土地。
城市建設配套費征收標準如下:1、合肥市:住宅每平方米60到70元;非住宅(不包括工業廠房、倉儲用房,下同)每平方米100到110元。2、其他省轄市:住宅每平方米40到5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60到70元。3、縣級市城區及縣城關鎮:住宅每平方米30到4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40到50元。4、工業廠房、倉儲用房均按當地住宅收費標準的80%征收。配套費的使用范圍為:1、每平方米30元由市統籌用于軌道交通建設。2、住宅項目市政公建配套建設。市政配套設施包括住宅項目建筑區劃紅線外相關城市道路、雨污水系統,供水、供電、供氣接入等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居住區集中綠化。公建配套包括為住宅項目配套的中、小學和幼兒園等教育用房;街道、居委會等地區管理用房,社區衛生、文化、為老等社區公共服務用房,環衛、公交等市政公用管理用房以及公益性室內菜市場等內容。3、在優先確保住宅項目配套前提下,可以用于補貼以保障性住房為主的大型居住社區外圍大市政配套以及市政府同意的其他配套設施建設。法律依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發展改革委等六部門(關于本市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凡在本市城鎮國有土地上新建、改建、擴建的住宅項目,除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外,應按本通知要求繳納配套費。二、從2021年8月1日起,配套費征收標準從每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積430元調整為550元。
律師解答:
(一)減半征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建設項目:幼兒園、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高等學校的教學設施及辦公樓、教師單身宿舍及學生宿舍和食堂。(二)免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建設項目:1.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包括城市給排水、供氣、供熱、供電、園林綠化、環衛、污水處理、垃圾處理設施的生產性用房。2.按規劃批準建設的停車場。3.九年義務制教育的中小學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樓)、體育場館、辦公樓、教師單身宿舍及學生宿舍、師生食堂設施。4.向公眾開放,用于開展文化體育活動的公益性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文化館、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工人文化宮。5.敬老院、福利院、軍休所、軍供站、軍休服務站、優撫醫院、光榮院、復退軍人慢性病康復醫院、假肢康復中心、革命烈士紀念建筑物單位(陵、園)、救助管理站、救災物資倉庫、經常性社會捐助站、非經營性社區服務中心、非經營性老年公寓、非經營性養老院。6.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紅十字會所屬醫療機構建設項目。7.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建設的廉租住房。8.消防站、消防訓練培訓基地、消防指揮中心、勞動教養所(勞動教養學校)、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人民調解庭、監獄、強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拘留所、看守所、人民法院審判法庭、行刑場所。9.軍隊建設項目(向社會開放的經營性項目除外)。10.發生重大災害和突發事件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修建的臨時安置用房。11.經規劃批準修建的施工工地非經營性的臨時建筑設施。12.在原址進行的不改變使用性質、不擴大建筑面積重建項目和農民在集體土地上修建的住房。13.按規劃進行綜合配套開發,有配套的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住宅小區:貴陽市建筑面積40萬平方米以上,其他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所在地建筑面積20萬平方米以上,縣(市、特區)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14.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15.法律、法規規定免繳的其他項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第十一條 國務院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分別組織編制全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城鎮體系規劃,用以指導城市規劃的編制。
第二十三條 城市新區開發和舊區改建必須堅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原則。各項建設工程的選址、定點,不得妨礙城市的發展,危害城市的安全,污染和破壞城市環境,影響城市各項功能的協調。
第二十四條 新建鐵路編組站、鐵路貨運干線、過境公路、機場和重要軍事設施等應當避開市區。
港口建設應當兼顧城市岸線的合理分配和利用,保障城市生活岸線用地。
第三十一條 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建設需要申請用地的,必須持國家批準建設項目的有關文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定點,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后,方可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查批準后,由土地管理部門劃撥土地。
城市配套設施費征收規定凡在本市城鎮國有土地上新建、改建、擴建的住宅項目,除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外,建設單位應當繳納配套費。從2021年8月1日起配套費的征收標準由住宅建筑面積每平方米430元調整為550元。(一) 征收范圍和征收標準凡在本市城鎮國有土地上新建、改建、擴建的住宅項目,除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外,建設單位應當繳納配套費。從2021年8月1日起配套費的征收標準由住宅建筑面積每平方米430元調整為550元。(二) 征收面積和征收環節按本市相關規定,建設單位應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60日內按證照住宅面積一次繳清配套費,逾期繳納的,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配套費征收部門應當在建設單位申領項目交付使用許可證前,根據實際測繪住宅面積,按已繳費的標準對配套費進行清算,多退少補。按規定應繳納配套費的保障性住房項目,可以分兩次繳納配套費:首次(征收環節同上)繳納50%,其余50%在建設單位申領項目交付使用許可證前繳納。第二次繳納配套費的標準與第一次一致。(三) 低容積率住宅項目征收面積核定根據《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中住宅項目容積率不得低于1.0的規定,對于容積率低于1.0的住宅項目,統一按1.0容積率核定征收配套費面積。(四) 繳納配套費所需提交材料繳納配套費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1、項目的立項批復或核準、備案文件;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對應的總平面圖;4、配套費繳納項目表。法律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貫徹實施契稅法若干事項執行口徑的公告》二、關于若干計稅依據的具體情形(一)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經批準改為出讓方式重新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應由該土地使用權人以補繳的土地出讓價款為計稅依據繳納契稅。(二)先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后經批準轉讓房地產,劃撥土地性質改為出讓的,承受方應分別以補繳的土地出讓價款和房地產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繳納契稅。(三)先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后經批準轉讓房地產,劃撥土地性質未發生改變的,承受方應以房地產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繳納契稅。(四)土地使用權及所附建筑物、構筑物等(包括在建的房屋、其他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附著物)轉讓的,計稅依據為承受方應交付的總價款。(五)土地使用權出讓的,計稅依據包括土地出讓金、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征收補償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實物配建房屋等應交付的貨幣以及實物、其他經濟利益對應的價款。(六)房屋附屬設施(包括停車位、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頂層閣樓、儲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屬設施)與房屋為同一不動產單元的,計稅依據為承受方應交付的總價款,并適用與房屋相同的稅率;房屋附屬設施與房屋為不同不動產單元的,計稅依據為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并按當地確定的適用稅率計稅。(七)承受已裝修房屋的,應將包括裝修費用在內的費用計入承受方應交付的總價款。(八)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互換價格相等的,互換雙方計稅依據為零;互換價格不相等的,以其差額為計稅依據,由支付差額的一方繳納契稅。(九)契稅的計稅依據不包括增值稅。《關于進一步規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管理辦法》第二條,明確了配套費征收范圍:城區征收對象為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市中心區開發邊界,涉及4個街道及高新區規劃區;鄉鎮征收對象為鎮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鎮規劃區,市直國營農(林、漁)場、旅游風景區(含排湖風景區)比照建制鎮征收。第三條,明確了配套費征收標準:主要是明確了按建設工程建筑面積為計征依據,統一了過去按計容建筑面積計征的分歧,更方便了配套費的核繳。第四條,主要是明確了配套費征收管理的原則。如配套費使用范圍、執收主體等,城區項目配套費仍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征收,鎮級配套費由鎮政府代為征收并專項用于鎮區基礎設施建設。第五條,明確了配套費免收范圍。依據國家政府性基金管理辦法,借鑒武漢城市圈城市配套費管理辦法,同時考慮省政府營商環境考核導向,“修訂稿”明確了八類免收配套費對象,分別是: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設施;非營利性社會福利設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含棚改工程);軍事設施、監獄、看守所等;市政公用設施;鎮國土空間規劃區內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經依法批準的農村宅基地;符合建設工程許可豁免審批情形的工程項目;新建、改擴建工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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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明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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