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款信封,征收拆遷中有哪些政府信息公開,政/府信息有主動公開的,也有根據申請公開的,征收拆遷的政/府信息公開也是如此。1、政/府主動公開信息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的征收拆遷雖然有一定的差距,根據不同的情況: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征
政/府信息有主動公開的,也有根據申請公開的,征收拆遷的政/府信息公開也是如此。
1、政/府主動公開信息
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的征收拆遷雖然有一定的差距,根據不同的情況: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準用地的批復文件;批準用地的文件;征地告知書以及履行征地報批前程序的相關證明材料;“一書四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等有關材料政/府必須依照項目及土地的性質進行公開。
2、依申請公開信息
依申請公開主要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的,屬于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并與征地拆遷有關的信息,比如:用地報批前征地調查結果、聽證筆錄;用地批準后征地補償登記材料;征地補償費用支付相關憑證;勘測定界圖等其他有關材料。
信息公開答復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三條
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
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行政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系方式;
(二)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內容描述;
(三)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在征收拆遷的維權過程中,申請信息公開是避免不了的環節,在申請信息公開之后,有的相關行政部門會如期回復,有的部門回復的并不是我們想要的,甚至有的部門根本不回復。若是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內答復、答復內容與申請不符、未答復等行為,均違反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對此,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1、政府主動公開信息
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的征收拆遷雖然有一定的差距,根據不同的情況: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準用地的批復文件;批準用地的文件;征地告知書以及履行征地報批前程序的相關證明材料;“一書四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等有關材料政府必須依照項目及土地的性質進行公開。
2、依法申請公開信息
依申請公開主要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的,屬于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并與征地拆遷有關的信息,比如:用地報批前征地調查結果、聽證筆錄;用地批準后征地補償登記材料;
征地補償費用支付相關憑證;勘測定界圖等其他有關材料。
一、農村房屋拆遷最新標準是什么呢
拆遷是指取得拆遷許可的單位,根據城市建設規劃要求和政府所批準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房屋和附屬物,將該范圍內的單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對其所受損失予以補償的法律行為。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
政府征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國有土地補償程序,給予被征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征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征收行為都屬于違法征收。
被征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二、廠房征收流程
1、建設用地預審
市國土資源局根據《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27號令,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對征地項目進行建設用地預審。審查項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否符合國家供地政策,是否符合用地標準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等情況,自受理預審申請之日起20日內出具預審意見。
2、發布征地通告
開發商征地流程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明確要求,在征地依法報批前,國土資源部門要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告知被征地農民;要將被征地農民知情、確認的有關材料作為征地報批的必備材料。征地項目預審通過的,市國土資源局發布征地通告,將預征收土地用途、面積、補償標準和安置途徑等告知被征地村和村民,維護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通告后,在擬征收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不列入補償范圍。
3、開展征地調查
開展征地調查是征地前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市國土資源部門(征地拆遷工作機構)會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和有關部門深入被征地村、被征地地塊,對擬征收土地的四至邊界、權屬、地類、面積等現狀和被征地村的農業人口、勞動力、耕地面積等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核實,對征地拆遷范圍內的被征地拆迂戶用地面積逐戶勘測核實,對房屋面積、結構及其他地上附著物等情況認真搞好登記。將調查資料、數據整理成冊,掌握第一手資料,做好擬定征地報批一書兩方案的準備工作。
4、確認征地調查結果
征地調查結果與被征地村、村民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
5、組織征地聽證
2004年1月9日,國土資源部發布《國土資源聽證規定》(國土資源部22號令,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要求各地在征地依法報批前,國土資源部門送達《聽證告知書》,告知被征地村、村民和其他權利人對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莊當在告知后5個工作日內向市國土資源局提出書面申請。
6、征地組卷報批
市國土資源局按省、市有關報件要求,組織申報材料,上報營口市國土資源局和省國土資源廳。省國土資源廳在14個工作日內辦結,下達經省政府批準的《實施規劃用地批復》。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法律分析:政府信息公開包括依法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
其中,在征地拆遷過程中,市、縣征地信息主動公開的內容主要包括:
1.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依法批準用地的批復文件,其中,國務院批準的城市用地還應公開省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實施方案的文件;
2.地方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批準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批準情況與申報情況相比發生變化的,轉發文件中應明確表述變化后情況);
3.征地告知書以及履行征地報批前程序的相關證明材料;
4.市、縣政府用地報批時擬定的“一書四方案”(建設用地項目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設用地為“一書三方案”,即建設用地項目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
5.征地批后實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等有關材料。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政/府信息有主動公開的,也有根據申請公開的,征收拆遷的政/府信息公開也是如此。
1、政/府主動公開信息
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的征收拆遷雖然有一定的差距,根據不同的情況: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準用地的批復文件;批準用地的文件;征地告知書以及履行征地報批前程序的相關證明材料;“一書四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等有關材料政/府必須依照項目及土地的性質進行公開。
2、依申請公開信息
依申請公開主要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的,屬于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并與征地拆遷有關的信息,比如:用地報批前征地調查結果、聽證筆錄;用地批準后征地補償登記材料;征地補償費用支付相關憑證;勘測定界圖等其他有關材料。
信息公開答復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三條
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
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行政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系方式;
(二)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內容描述;
(三)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在征收拆遷的維權過程中,申請信息公開是避免不了的環節,在申請信息公開之后,有的相關行政部門會如期回復,有的部門回復的并不是我們想要的,甚至有的部門根本不回復。若是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內答復、答復內容與申請不符、未答復等行為,均違反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對此,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一、信息公開申請流程是什么?
(一)確定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是政府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內部所設置的相應辦事機構,是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主體。受理機構的詳細聯系方式見政府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二)提出申請
1、獲取和填寫申請表
向受理機構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須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樣本見附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政府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網站上下載電子版。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政府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2、提交申請表
申請人可以通過政府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網站、信函或當面遞交填寫完整的《申請表》。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務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也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
受理機構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提出的政務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申請程序。
(三)申請處理
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行政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受理機構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不一定要拆遷公示后只是可能要拆遷,具體還是要看實際的情況;因為在公示之后還需要組織聽證會,之后對補償方案進行修改,然后再報批,最后經過相關部門批準后,才能具體的落實。這些是法定的流程,具體的時間是不確定的,不會一出公告馬上就拆遷。發布預征地通告和征地公告的區別是什么1、發布時間不同征收土地預公告是政府征地批準之前作出的公告。征收土地公告是征地正式批準之后作出的公告。2、兩者目的不同征收土地預公告目的是告知征地基本信息,征求村民意見。征收土地公告目的是告知被征地農民土地已經被批準征收,如果被征地農民不服,可以申請復議或訴訟等法律救濟。3、法律效力不同政府征收土地,征收土地預公告并沒法律效力。征收土地公告則具有法律效力。對于政府征收土地,是以最終發布的公告文件為準的,因為預公告發布以后還會進行修改因此法律效力不如最終公告。政府機關進行征地公告之前應當先向社會進行預征地通告,然后在組織專家以及工作人員等進行征地研討,確定具體的征地范圍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政府機關進行征地的前提是出于社會公共利益的角度進行,如果不符合的,被征地人民有權提起行政復議。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本集體經濟組織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數量;(二)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五)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六)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征收土地公告辦法》第三條 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應當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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