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遷主要涉及三方主體,即政府、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政府對于房屋拆遷負有管理責任,具體表現在: (1)對建設單位的拆遷申請進行
(1)對建設單位的拆遷申請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核發拆遷許可證。
(2)發布拆遷公告,載明房屋拆遷許可證批準文號、拆遷人、拆遷范圍、搬遷期限等主要內容。
(3)對拆遷人與被拆遷人之間的補償安置問題進行裁決。
(4)根據已經作出的裁決實施沒有合法手續拆遷或依法申請人民法院沒有合法手續拆遷。
(5)對拆遷行為進行監督,對違法拆遷行為進行處罰。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