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農村拆遷房屋補償標準,天津市農村拆遷補償標準是怎樣的,1、天津農村住房拆遷補償安置條件。在征地范圍內,必須持有市、區房屋產權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以下簡稱房證),并有與之相對應的房屋和《土地使用證》,有該區域的戶口及與戶口相
1、天津農村住房拆遷補償安置條件。在征地范圍內,必須持有市、區房屋產權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以下簡稱房證),并有與之相對應的房屋和《土地使用證》,有該區域的戶口及與戶口相符的常住人口,經市、區房屋產權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核定后給予補償安置。
2、補償安置要求。拆遷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持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證的,應在拆遷公告大會后向市房屋產權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和《城鎮房屋拆遷產權審定書》;集體土地上持有房證的,應在辦理拆遷補償安置手續前,辦理《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征為國有土地房屋拆遷認定書》。
3、補償安置方式。根據征地范圍實際情況,對符合補償安置條件的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置換或貨幣補償兩種安置方式。
4、核定原房屋建筑面積。實測房屋建筑面積與房證建筑面積正負差在2平方米(含2平方米)以內的,以房證建筑面積為準;實測房屋建筑面積大于房證2平方米以上的,以房證建筑面積加2平方米為準,其余建筑面積按《本市征地動遷安置補償標準》作價補償;實測房屋建筑面積小于房證面積2平方米以上的,以實測建筑面積為準。
5、戶數的計算。對合法被拆遷人只有一個房證和與之相對應的房屋而分為多個戶口的,仍按一戶對待,并以與房證相符的戶口為準;對有一個戶口多份房證的,原則上按一戶對待,但應單獨立戶而尚未辦理分戶手續的除外。
6、對因規劃封區,居住擁擠的村民建房后一直未獲得《房屋所有權證》,又確無第二住處,歷史上無售房行為,且村委會出具證明的,可比照有證房屋予以安置;對為生計等原因開辦餐飲服務業而未能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可按實際工程造價給予貨幣補償。
7、貨幣補償安置。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安置的,不予安排宅基地,按核定后的房屋建筑面積,原為平房的,按該地區(項目)安置住宅平均售價的80%予以補償;原為樓房的,按該地區(項目)安置住宅平均售價的90%予以補償。該地區(項目)安置地區住宅平均售價由物價部門確定。被拆除住宅房屋經本市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后,評估價格高于上述標準的,按評估價格予以補償。已享受住房解困待遇的,此次動遷只補償不安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法律主觀:天津 農村拆遷補償標準 ,是指對被征收的國有土地上建筑物價值進行的補償,按不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 被征收房屋 類似的市場價格,并請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天津市 農村房屋拆遷 需要掌握哪些知識,農村 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是怎么樣的呢?給大家準備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用,具體數額各市一般都已確定具體數額及計算方式,詳見各地出具標準,在這里作者所列算的補償標準,是以大眾化被拆遷人自主搬遷和過渡方式進行的計算。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則無需支付臨時安置費。以石家莊為例(自主搬遷):2012年搬遷費20元/平方米,按2次計算;臨時安置費(過渡費)按25元/平方米計算,逾期12月以內,每月增加50%,預期12個月不滿24個月的,自第13個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個月以上的,自第25個月起每月增加100% 天津市拆遷補助和獎勵 拆遷補助包括困難補助和公攤補助。困難補助是針對貧困人員進行的補助,依據當地政府出具的標準確定;公攤補助針對所有被拆遷人的房屋公攤進行的額外補助,也會出具公攤補助標準。如石家莊出具了《石家莊市市區被征收房屋公攤基準補助系數》。獎勵是指各拆遷人鼓勵被拆遷人及時拆遷而給付的額外補償。具體標準,因地各一,但該費用不是強制性,是否給付仍看當地政策。
法律客觀:為加強對天津市房屋拆遷的管理,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建設項目的順利進行,本市新的《天津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以前拆遷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金額為房地產市場評估單價乘以房屋建筑面積加上安置補貼金額,補貼金額由區縣政府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類型、用途等因素確定,修訂后,補償金額將按照評估時被拆遷房屋所處區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場價格評估確定。實施拆遷要有許可證規定要求,拆遷房屋的單位,必須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后,才能實施拆遷。拆遷人要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房屋拆遷管理費。拆遷范圍內不得擴建房屋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屋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房屋拆遷許可證發放之日起5日內,將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搬遷期限等事項,以房屋拆遷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搬遷期限不得少于15天。拆遷范圍確定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拆遷范圍內進行以下活動:1、新建、擴建、改建房屋;2、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3、建立新的房屋租賃關系;4、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的轉移、變更和他項權利登記。拆遷雙方要訂協議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該協議不得與房屋拆遷公告的內容相抵觸。協議內容包括:1、被拆遷房屋的建筑面積;2、補償安置方式;3、貨幣補償金額;4產權調換房屋的基本情況,包括房屋的地點、面積、樓層、價格和需要結清的差價等內容;5、搬遷期限;6、臨時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7、違約責任;8、爭議解決的方式;9、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拆遷由政府依法代管的房屋,協議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并辦理證據保全。受理裁決申請、申請強拆前要聽證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在房屋拆遷公告公布的搬遷期限內,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裁決。沒有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戶數較多或比例較高的,區、縣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在受理裁決申請前,要舉行聽證。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沒有完成搬遷的,區縣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區縣政府,經區縣政府法制辦公室審核,由區縣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區縣房屋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行政強制拆遷前,應當舉行聽證。貨幣補償款由市場價格評估確定拆遷補償安置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涉及國家和市重點工程建設的拆遷項目,在同一區位內有定向還遷安置房屋并且建筑面積不低于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的,以房屋產權調換為主。拆遷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金額按照被拆遷房屋所處區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場價格評估確定。拆遷非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金額應當根據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其中拆遷劃撥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貨幣補償金額應當根據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和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確定。拆遷安置過渡期自找住房給補助拆遷補償安置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按照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與所調換房屋的市場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未建成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應當在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明確過渡期限。
法律分析: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農村集體土地補償包括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天津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
拆遷補償安置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拆遷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金額按照被拆遷房屋所處區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場價格評估確定。拆遷非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金額應當根據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其中拆遷劃撥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貨幣補償金額應當根據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和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確定。
拆遷租賃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
拆遷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租賃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其中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繼續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實行貨幣補償的,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1、拆遷住宅房屋的,拆遷人按照被拆遷房屋補償金額的5%給予被拆遷人補償,按照被拆遷房屋補償金額的95%給予房屋承租人補償;
2、拆遷非住宅房屋的,拆遷人按照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的20%給予被拆遷人補償,按照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的80%給予房屋承租人補償。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一、天津征地拆遷補償明細有哪些
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一定的補助和獎勵。
具體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
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如2021年天津市政府調整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
1、濱海新區:BH1-BH6綜合地價分別為:10.5萬/畝、9.0萬/畝、7.7萬/畝、5.9萬/畝、5.3萬/畝、4.8萬/畝;
2、東麗區:DL1-DL5綜合地價分別為:27.2萬/畝、17.1萬/畝、14.3萬/畝、9.2萬/畝、7.3萬/畝;
3、西青區:XQ1-XQ4綜合地價分別為28.6萬/畝、20.6萬/畝、14.7萬/畝、9.7萬/畝;
4、津南區:JN1-JN7綜合地價分別為30.1萬/畝、21.5萬/畝、15.7萬/畝、14.2萬/畝、13.3萬/畝、10.1萬/畝、9.6萬/畝;
5、北辰區:BC1-BC5綜合地價分別為29.1萬/畝、17.5萬/畝、16.2萬/畝、10.7萬/畝、8.1萬/畝;
6、武清區:WQ1、WQ2綜合地價分別為4.5萬/畝、3.7萬/畝;
7、寶坻區:BD1、BD2綜合地價分別為4.5萬/畝、3.7萬/畝;
8、寧河區:NH1、NH2綜合地價分別為4.3萬/畝、3.4萬/畝;
9、靜海區:JH1-JH3綜合地價分別為5.2萬/畝、4.1萬/畝、3.4萬/畝;
10、薊州區:JZ1-JZ3綜合地價分別為6.3萬/畝、4.8萬/畝、3.4萬/畝;
二、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內容有哪些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
(二)貨幣補償金額;
(三)補償安置方式;
(四)搬遷期限;
(五)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實行房屋調換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內容還應當包括安置房屋的價值金額、面積、地點和層次等事項。
三、搬家獎勵按被拆遷的合法居住房屋建筑面積計算,超過220平方米的,以220平方米計算。自拆遷期限首日起,按時限劃分為二個獎勵期限。在第二個獎勵期限內,完成搬家并按規定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一級片區按每平方米250元標準計算搬家獎勵費;二級片區按每平方米90元標準計算搬家獎勵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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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秦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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