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常見問題,城中村——在城鎮化進程中,滯后于時代發展步伐、游離于現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區,存在人口雜亂、城市規劃滯后、基礎設施不完善、土地使用等諸多問題,不利于城市的整體環境建設,嚴重地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城中村改造,
城中村——在城鎮化進程中,滯后于時代發展步伐、游離于現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區,存在人口雜亂、城市規劃滯后、基礎設施不完善、土地使用等諸多問題,不利于城市的整體環境建設,嚴重地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
城中村改造,不是簡單的拆舊房、建新房這么簡單,相關負責人和政府應當充分考慮到城市經濟、文化等可持續發展的前景,防范下列城中村現象的故態復萌:
(1)人口雜亂,治安形勢嚴峻。
(2)城市規劃滯后,違法違章建筑相當集中,居住環境差。
(3)基礎設施不完善,衛生條件太差,存在嚴重消防隱患
土地使用存在諸多問題,宅基地、工業用地、商業用地相互交織,非法出租、轉讓、倒賣,管理混亂等。
(4)土地使用存在諸多問題,宅基地、工業用地、商業用地相互交織,非法出租、轉讓、倒賣,管理混亂等。
對其后期的發展作出合理規劃,讓老百姓今后的生活得到應有的保障,實現城中村改造便民利民,為人民謀福祉的現實意義。而不是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后,卻陷入從城中村到棚戶區惡性循環的怪圈,耗時耗力卻不得善終。
一、如何解決城中村改造政策中的問題
城中村的被拆遷戶們,身處城中村改造時,應當集中注意自己的這幾項拆遷補償是否到位: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法律咨詢:
網友:城中村改造怎么改?
律師:第一步,制定城中村改造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
第二步,將城中村由村民自治管理體制轉變為城市居民自治的管理體制。
第三步,將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實質上將集體土地征收為國有土地,但各地的做法各不一樣。
第四步,改造模式的確定和城中村改造投資人的確定。
第五步,完成規劃許可等行政審批手續。
第六步,拆遷補償安置和拆除實施。
第七步,地使用權手續的完善。
第八步,項目建造。
第九步,項目交付,主要包括回遷房的交付和公共設施、附屬設施的交付。
城中村改造和拆遷的區別如下:
1、城中村改造和拆遷的賠償情況不同。棚戶區在字面上理解為城市中平房居所,房屋密度較大,交通不便,因生活條件限制,不管是周邊環境還是衛生都比較差,而且住房年限較久,又因其土地性質為國有土地性質,所以自己修建比較困難,棚改拆遷之后一般會搬離原居所所在地;城中村:城中村顧名思義,在城市中的農村,多數因城市郊區城鎮化。但是該地并未進行實質開發,逐漸演變成城中村;
2、城中村改造和拆遷的產權情況不同。拆遷和城中村改造最明顯的不同是土地性質依舊為集體土地,但是因所處位置又比普通農村較好,所以在補償時的市場價格和周邊持平,拆遷之后一般是在原地址新建安置房。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城中村改造算拆遷。城中村改造是指對農村村落在城市化進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農民轉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變成的居民區的房屋,進行的征收拆遷。城中村改造拆遷是由政府倡導、開發商、村民自主拆遷一種三方結合方式,其拆遷主體是村集體組織自行自主拆遷。城中村改造拆遷補償項目,因村而異,一村一策,各城中村根據自身的條件和經濟狀況,通過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會討論通過補償方案確定。城中村改造如下:
1、規劃,各區政府提出城中村改造項目申請。由市規劃局會同市發改委、國土局、土地儲備中心初步審查規劃;
2、土地收儲,城中村改造范圍內的土地由市土地儲備中心收儲。涉及集體土地的,由市土地儲備中心會同各區政府辦理土地征收申報手續;
3、拆遷,對城中村改造范圍內的房屋、人口等情況進行調查審核,制訂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并實行三榜公示。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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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索建國律師
來源:頭條-城中村改造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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