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辦法2025全文, 鹽城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辦法2025全文 (2025年2月12日鹽城市人民政府令第21號發布 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
(2025年2月12日鹽城市人民政府令第21號發布 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電動自行車的消防安全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生,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第四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保障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經費,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和設施建設的投入,建立信息共享、協調聯動、聯合查處和案件移送機制,組織和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加強本轄區內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將其納入網格化管理,對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經營者以及停放充電場所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參與管理,督促轄區內單位、物業服務人等落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第五條 消防救援機構負責為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建設提供消防技術指導;對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等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充電器等產品生產、銷售和維修環節以及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監督管理,依法對產品質量問題開展調查處理,落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
公安機關負責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對駕駛非法拼裝、加裝、改裝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罰;在職責范圍內對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等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建設的規劃管理工作。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指導、監督新建建筑、既有住宅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建設管理,以及指導有條件的老舊小區改造項目中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的設置。
發展和改革部門負責落實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收費政策。
教育、工業和信息化、民政、生態環境、城市管理、商務、衛生健康、應急管理、郵政管理、電力等部門和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條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人員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和教育。
學校應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納入法治宣傳教育內容。
新聞出版、廣播電視以及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等應當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公益宣傳,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
第七條 在本市生產、銷售的電動自行車以及蓄電池、充電器等產品,應當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禁止單位和個人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實施拆除或者改變限速器、外設蓄電池托架、更換大容量蓄電池等行為。
第八條 鼓勵電動自行車生產者、銷售者、維修者采取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等方式回收廢舊電動自行車和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兩輪車。
鼓勵電動自行車所有人置換、提前報廢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兩輪車。
鼓勵電動自行車使用者對蓄電池實施定期檢測,按照國家規定對達到安全使用年限的蓄電池進行報廢處理。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的生產者、銷售者、維修者應當提供電動自行車廢舊蓄電池更換、回收服務,建立回收臺賬。
第九條 商場、醫院、學校、農貿市場、文化體育場館、公園、車站等公共建筑、公共場所、公共交通設施,以及住宅小區、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標準,規劃和配套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并按照規定同步交付使用。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推動有條件的已建成住宅小區及公共建筑、公共場所、公共交通設施,結合實際設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
因受客觀條件限制,暫時難以建成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的,可以依法統一劃定相對獨立的安全區域,設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臨時集中充電點。
第十條 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和設施應當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標準和規范,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得影響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運營企業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消防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加強日常檢查、巡查;
(二)保證充電設施處于正常運行狀態,及時清理不能提供充電服務或者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充電設施;
(三)配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設施;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一條 電動自行車使用者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在建筑內的公共門廳、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響消防通道暢通的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
(二)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在住宅、宿舍、辦公樓等室內場所存放電動自行車蓄電池或者為其充電;
(三)違反安全用電要求亂拉電線和插座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四)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設施、器材;
(五)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和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
(六)攜帶電動自行車或者其蓄電池進入乘客電梯;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的行為。
鼓勵有條件的住宅小區、單位安裝乘客電梯智能監測報警系統,阻止電動自行車或者其蓄電池進入電梯。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人應當在其管理區域內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一)承接物業時,按照物業服務合同要求,與業主委員會等共同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及相關消防設施等進行查驗;
(二)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進行維護管理;
(三)開展防火巡查和定期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應當報告消防救援機構;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職責。
物業服務人發現有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應當予以勸阻、制止,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管理規約等約定,采取相應措施;對不聽勸阻、制止的,應當及時向消防救援機構等有關部門報告。
未聘請物業服務人的,按照有關規定由其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等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 使用電動自行車從事快遞、外賣等經營活動的企業,應當履行法律、法規、規章關于消防安全責任的規定和下列規定:
(一)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納入內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明確安全責任人;
(二)對駕駛人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督促駕駛人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以及蓄電池、充電器等產品,規范停放電動自行車和安全充電;
(三)在站點設置的集中停放充電場所、設施,應當符合本辦法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
鼓勵統一配備電動自行車,統一標識、登記管理、跟蹤定位,及時預警提示違規停放充電、超速逆行等行為;定期對電動自行車進行視頻、圖片抽檢管理,確保實際使用車輛與系統登記一致。
第十四條 電動自行車租賃經營企業應當在本市允許的投放區域內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職責:
(一)投放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設施等產品應當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標準和規范;
(二)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和設施的,應當符合本辦法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
(三)及時清理違規停放的共享電動自行車;
(四)其他依法應當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五條 鼓勵、引導使用電動自行車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集中充電設施運營企業投保火災公眾責任保險。
第十六條 有關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管理。電動自行車銷售、快遞等行業協會可以在有關部門指導下,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納入行業自律公約,統一規范標準,并督促會員單位落實。
第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八條 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鹽城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辦法2025全文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規范》
●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
●江蘇省電動車消防安全
●江蘇省電動車消防安全
●江蘇省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的消防設計標準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電動自行車消防規定
●鹽城市拆遷訴訟律師2025,鹽城最好的律師事務所:今日征拆普法更新
●鹽城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辦法2025全文: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阜寧縣企業征地律師2025,鹽城市阜寧有名的律師:今日征拆普法更新
●鹽都區企業征地律師2025,鹽城市律師事務所:今日征拆普法更新
●亭湖區企業征地律師2025,鹽城市律師事務所:今日征拆普法更新
●鹽城市企業征地律師2025,鹽城征收補償新規:今日征拆普法更新
●鹽城市農村房屋拆遷2O19年補償標準2025,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法律知識:今日拆遷普法
●鹽城市拆遷律所2025,鹽城口碑好的律師事務所:今日征拆普法更新
●鹽城市鹽都區東升拆遷補償標準2025,鹽城拆遷規劃:今日拆遷普法
●鹽城市拆遷樓層補償標準一樣嗎2025,鹽城拆遷補償標準2021:今日拆遷普法
●江蘇鹽城拆遷補償標準2025,鹽城市征地補償新標準是怎樣的:今日拆遷普法
●鹽城市城東拆遷補償標準2025,鹽城拆遷補償標準:今日拆遷普法
●鹽城市強拆起訴律師2025,北京強拆律師:今日征拆普法更新
●鹽城市亭湖區年拆遷補償標準2025,鹽城拆遷補償標準2021:今日拆遷普法
●鹽城市征地拆遷集體維權2025,鹽城最新拆遷補償方案:今日征拆普法更新
●鹽城市征地拆遷補償2025,征地補償的標準是多少:今日征拆普法更新
●鹽都區拆遷律師2025,鹽城市鹽都區拆遷公告:今日征拆普法更新
●鹽城市拆遷律師2025,鹽城十大律師事務所:今日征拆普法更新
●鹽城市 拆遷評補償標準 年2025,鹽城拆遷補償標準:今日拆遷普法
●江蘇省鹽城市農村拆遷補償標準,離婚安置房房產證還沒拿到怎么辦:今日關于拆遷普法話題更新
來源:中國法院網-鹽城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辦法2025全文,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