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2年最新版《邵陽市集體土地征收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出爐,湖南省邵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邵陽市集體土地征收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 邵市政發〔2021〕1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邵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
邵市政發〔2021〕1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邵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邵陽市集體土地征收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邵陽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6日
湖南省邵陽市集體土地征收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依法規范集體土地征收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行為,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簡稱“被征拆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及《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湖南省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湘政發〔2021〕3號)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邵陽市集體土地征收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集體土地征收和房屋拆遷以及其他地上附著物的補償安置適用《邵陽市集體土地征收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
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對國防、公路、鐵路、水利水電工程、通信等建設涉及土地和房屋征拆補償安置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全市土地征收和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
各縣(市)人民政府負責領導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土地征收和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
第四條 市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和指導全市土地征收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負責履行市轄區(含邵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土地征收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的行政主體責任。
(一)貫徹執行督促落實國家和省、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法律、法規、政策,適時提出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標準調整方案報市人民政府審定,完善征地拆遷工作規章制度。
(二)提請市人民政府審批同意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征收土地公告》。
(三)負責市轄區(含邵陽經濟技術開發區)項目征地拆遷經費概算及實物量核準,并通知征拆實施主體執行。
(四)會同財政、審計部門監督征地拆遷補償資金使用情況。
(五)組織召開市轄區《征收土地預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聽證會,負責征地拆遷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六)負責組織委托具有資質的拆遷、拆除、評估、測繪等機構開展征地拆遷工作,對征地拆遷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及管理。
縣市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級人民政府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土地征收和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
第五條 市轄各區人民政府(含邵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是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土地征收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的實施主體,負責落實土地征收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具體工作。
(一)宣傳國家和省、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法律、法規、政策。
(二)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包括宣傳動員、現場調查、張榜公示、實施補償、搬家騰地、現場清表等,分項目制定工作方案。
(三)負責征地拆遷過程中的群眾信訪和維護穩定工作。
(四)負責組織自然資源等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其他建(構)筑物的合法性以及安置人員資格進行認定。
(五)負責本行政區域開展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廉政責任制的落實。
(六)監管本行政區域內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征地補償款的使用、分配及公開工作。
(七)負責對參與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各部門、各單位的目標考核。
(八)對征地拆遷相關工作經費進行依法依規管理和分配。
第六條 自然資源、住建、公安、發改、財政、人社、城管、司法、民政、水利、農業、林業、審計、衛健、市場監督、稅務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支持協助征收部門做好土地征收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
第七條 遵循“依法征收、資金到位、安置先行、補償規范”的原則。
土地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資金應當在實施征收前足額撥付到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在財政開設的土地及房屋征收拆遷資金專戶,實行專款專用,統一劃撥和監管(含集體補助計提部分的劃撥等)。資金未到位,不得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第八條 市、縣(市)人民政府將擬征地項目依法報省人民政府或國務院審批前,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在擬征地的鄉鎮(街道)和村(社區)、組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申請聽證的權利等,告知被征拆人,并對擬征地范圍內土地和房屋及其他地上附著物現狀進行調查。被征拆人應配合調查,并對調查結果確認后簽字或蓋章。被征拆人拒不簽字蓋章的,可以采用照相、360°全景攝像等方式留存依據,并將調查結果予以公證,作為用地報批和實施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的依據。
第九條 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在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的同時,應當書面通知當地住建、公安、城管、農業、林業、市場監督、稅務等有關部門,自公告之日起,在擬征土地范圍內暫停辦理下列手續: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設用地;
(二)審批改建、擴建房屋,土地轉讓及土地登記發證;
(三)辦理戶口的遷入,因出生、婚嫁、軍人復退、大中專院校學生畢業及刑滿釋放等確需辦理戶口遷入的除外;
(四)改變房屋與土地用途,或以擬被拆遷房屋為經營場所辦理工商、稅務登記手續;
(五)特種養殖證;
(六)其他有礙土地征收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的手續。
暫停辦理期限自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一般不得超過12個月,但國家、省另有規定的除外。暫停辦理期限內,除市、縣(市)人民政府批準外,其他任何部門擅自辦理的相關手續,不得作為土地征收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依據。
第十條 被征拆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應當在《征收土地預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房屋產權證、他項權利證或其他證明材料到征收機構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手續。被征拆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手續的,以征收機構的調查結果作為征地拆遷補償依據。
第十一條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在實施房屋拆遷過程中,實行“三榜公示、兩級審核”陽光拆遷工作機制:第一榜,公示被拆遷房屋及其戶主家庭信息;第二榜,公示房屋拆遷補償標準、補償金額、安置方式;第三榜,公示房屋拆遷補償(獎勵)安置結果。在征地拆遷所屬村、組張榜公示,每榜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布監督電話,主動接受監督。第一級審核,在第二榜公示前完成,市轄各區由區人民政府(含邵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會同市征收部門實施,各縣市由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第二級審核,在第二榜公示期滿后進行,市轄各區由區人民政府(含邵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提請市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各縣市由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提請縣市人民政府審核。審核內容為被征收房屋信息、補償標準、補償金額、安置方式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公正性,切實維護被征拆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對在土地征收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土地征收補償
第十三條 征地補償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補償標準(附表一)執行。征收土地補償面積按照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第十四條 專業菜地、專業魚塘是指經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或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且常年種植蔬菜或養殖魚類水產并有相關配套設施的生產基地,青苗補償費按附表二計算補償。
第十五條 耕地青苗補償費按附表三計算補償。
第十六條 果樹、經濟林類青苗補償費按附表四計算補償。
第十七條 成片林、疏林、零星樹木、竹類及經農林部門批準的苗木苗圃青苗補償費按附表五計算補償。水田、旱土上種植的苗木,如未經自然資源、農業、林業等部門批準,不屬專業苗木種植地,按原地類青苗補償標準計算補償。
第十八條 茶葉青苗補償費按附表六計算補償。
第十九條 藥材青苗補償費按附表七計算補償。
第二十條 被征收土地上的生產設施按附表八計算補償。
第二十一條 土地征收補償一般依據勘測技術報告的地類面積實施補償。經有關職能部門批準的按批準地類實施補償。
征地紅線范圍內地類現狀與勘測技術報告不符的,經實地調查丈量后,由各縣市區征收機構負責組織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業主單位共同確認調查結果。
第二十二條 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墳墓需要遷移的,由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發布遷墳公告,經征收機構核實后按附表九給予遷墳補助。超過遷墳公告規定期限未遷的墳墓,按無主墳處理。
第二十三條 征地補償費及青苗補償費統一支付給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征地補償費由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依規分配,青苗補償費由集體經濟組織分配到戶。對分配有爭議的,由上一級人民政府協調處理。補償后,集體經濟組織及土地使用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對青苗及附屬設施予以處理;逾期未處理的,由征地單位處理。
第二十四條 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地補償費收支、分配、使用狀況納入村務公開的內容。各級農業農村行政管理部門應對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征地補償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第三章 房屋拆遷補償
第二十五條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組織自然資源等部門按下列規定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合法性認定,并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一)具有不動產權證的房屋,按不動產登記的面積進行認定。
(二)具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的房屋,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登記面積進行認定。
(三)具有建設用地批準書或其他合法權屬來源的建房審批手續的房屋,按其審批面積進行認定。
對房屋合法性認定結果有異議的,被征拆人應當在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縣市區人民政府申請核查,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組織相關部門調查核實后予以認定。
第二十六條 被拆遷房屋以合法性認定公示結果為依據,按房屋結構等級標準(附表十)進行補償,房屋補償標準按征收房屋補償標準(附表十一、附表十二),分散遷建安置另給予宅基地調換、水、電、路、超深基礎等補助(附表十三)。被拆遷房屋補償到位后,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拆除,拆除費用列入征拆成本。房屋殘值已包含在補償費之內,不再另行補償。
第二十七條 征收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房屋,其房屋位于城市規劃圈內的,按房屋補償標準補償(附表十一),按合法房屋權證每證一人給予自購商品房補助費;其房屋位于城市規劃圈外的,按房屋補償標準補償(附表十二),并另行支付宅基地使用權補償費,補償后不再安排宅基地。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補償:
(一)超過批準使用期限的臨時建(構)筑物、有關批準文書中注明因國家建設需要應無條件拆除的臨時建(構)筑物。
(二)拆舊建新房屋的批準文書中,明確要求應當拆除而未拆除的房屋。
(三)被認定為違法違章建(構)筑物。
第二十九條 湖南省邵陽市拆遷合法住宅兼經營、生產房屋按下列規定補償:
(一)有工商營業執照、拆遷前6個月納稅證明的合法住宅房屋兼營業用房,其營業用房按照同類房屋結構補償標準增加60%的補償,不再安置經營場地。上述二項必備手續每缺少一項,扣減增加補償部分的1/2。商品和營業用具自行處理,不再另行補償。
(二)有工商營業執照、拆遷前6個月納稅證明的合法住宅房屋兼生產用房,其生產用房按照同類房屋結構補償標準增加45%的補償(包括停產停業損失及設備拆除、安裝、搬運等所需要的全部費用),不再安置生產場地。上述二項必備手續每缺少一項,扣減增加補償部分的1/2。產品和生產用具自行處理,不再另行補償。
(三)合法住宅房屋兼營業、生產用房的,按實際經營面積計算。
(四)依法批準的畜禽養殖用房,按同類房屋結構等級住宅房屋結構補償標準(不含宅基地使用權補償費、室內裝修補償費和獎勵)增加20%補償,不再安置養殖場地。
第三十條 征收經依法批準土地用途為工商企業的非住宅房屋,有工商營業執照、拆遷前6個月納稅證明的,按同類房屋結構等級房屋補償標準(不給宅基地使用權補償費)的補償總額增加60%的補償(包括停產停業損失及設備拆除、安裝、搬運等所需要的全部費用),不再安置生產經營場地。
征收學校、幼兒園、醫院、寺廟、教堂等公益事業用房,參照前款予以補償。
第三十一條 被征拆人的過渡費和搬家費按應安置人員計算(見附表十四)。
安置房安置過渡費計算時間為18個月(含交付期12個月,裝修6個月),集中遷建安置過渡費計算時間為24個月(含交付期12個月,建房和裝修12個月)。如因安置責任單位原因,安置房或集中遷建安置地超過交付過渡期限的,安置責任單位應與被征拆人重新約定過渡期限,按雙倍支付過渡費。
分散遷建安置過渡費計算時間為12個月。
貨幣安置過渡費計算時間為12個月。
安置房安置和遷建安置,計算兩次搬家費。
貨幣安置計算一次搬家費。
征拆非住宅房屋不計算過渡費及搬家費。
第三十二條 被征拆人在規定期限內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按被拆遷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給予獎勵。按簽約期限分三個階段計獎,第一階段簽約獎勵每平方米300元;第二階段簽約獎勵每平方米200元;第三階段簽約獎勵每平方米100元,逾期不予獎勵。在規定期限內搬家騰地的,按被拆遷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給予每平方米200元獎勵,逾期未搬家騰地的,不予獎勵。
被征拆人選擇貨幣安置方式并在規定期限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按合法正房建筑面積獎勵每平方米1000元。
第三十三條 湖南省邵陽市轄區被拆遷房屋室外生產、生活設施(不含圍墻、堡坎)實行包干補償,依據合法房屋和應安置人員計算,合法房屋每棟補償20000元,應安置人員每人補償3000元。圍墻、堡坎參照《邵陽市集體土地征收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執行。
各縣(市)合法房屋室外生產、生活設施補償標準和方式由各縣市人民政府制定,報市人民政府備案后實施。
第四章 征地及房屋拆遷安置保障
第三十四條 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按照邵陽市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房屋拆遷安置按照有關規定,采用貨幣安置、安置房安置和遷建安置。
貨幣安置是指對被征拆人的合法房屋按照本辦法確定的房屋征收補償標準征收后,由其自行購買商品房。
安置房安置是指對被征拆人的合法房屋按照本辦法確定的房屋征收補償標準征收后,由其選擇購買政府提供的安置房,安置房價格由政府確定。
遷建安置是指對被征拆人的合法房屋按本辦法確定的房屋征收補償標準征收后,另行安排其宅基地建房。由征收單位統一集中安排宅基地的稱集中遷建安置,由被征拆人依法申請宅基地的稱分散遷建安置。
市轄區在國土空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內的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實行貨幣安置、安置房安置。在國土空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外的房屋拆遷,實行遷建安置。
具體安置方式由征收單位根據情況在制定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實施細則時確定。
新建安置房的用地應在實施房屋拆遷前依法批準,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含邵陽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統一組織建設。
補償安置后,被征拆人及家庭人員再另行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第三十六條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公安、征收機構及鄉鎮(街道)、村(社區)等對被安置人員資格按下列規定進行審定,并張榜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應安置人員認定以公示結果為準。
對安置人員資格審定結果有異議的,被征拆人應當在公示期內向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申請復核。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組織相關部門調查核實。
(一)安置人員范圍:
1.合法房屋產權人及戶籍在冊家庭人員,且享有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并履行義務的。
2.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現正在部隊服兵役的士兵(不包括軍官和12年以上的士官)、正在大中專院校就讀的學生、正在服刑的人員。
3.持證人及持證人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增加一個安置人員指標:
(1)屬于獨生子女的;
(2)已婚夫婦未生育的;
(3)達到法定婚齡未婚的。
4.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應予安置的其他人員。
(二)享有安置人員資格以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日期為認定截止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計入安置人員范圍:
1.在過往房屋拆遷中已補償安置的人員;
2.未享有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并履行義務的(含寄住、寄養、寄讀、空掛戶籍、繼子女等人員);
3.發布征收土地公告后突擊遷入人員;
4.已死亡但未在公安部門注銷的人員;
5.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含臨聘人員)。
6.非本集體經濟組織人員(含城鎮居民)通過繼承等途徑在征收土地范圍內取得合法房屋的所有權人,或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通過繼承等方式在征收土地范圍內取得合法房屋,但在征收區域外另有合法房屋的所有權人。
第三十七條 被征拆人有多處合法房屋且不在同一宗征地范圍內,其家庭人員只能享受一次安置。
第三十八條 對湖南省邵陽市轄區被征拆人自購商品房安置和購買政府建設或采購的安置房安置的給予購房補助。自購商品房補助標準為符合安置條件的被征拆人按50m2/人×2500元/m2計算,如市場普通商品房價格出現較大波動,將依據房產部門公布的普通商品房均價信息對自購商品房補助標準適時進行相應調整。購買政府安置房補助標準為符合安置條件的被征拆人按50m2/人×1500元/m2計算。被征拆人選擇貨幣安置方式自購商品房的,購房補助直接發放到戶;選擇安置房安置方式購買政府安置房的,購房補助在購買安置房款中結算抵扣。
各縣(市)安置補助標準及兌付方式由各縣(市)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三十九條 實行遷建安置的房屋,原則上采取集中遷建安置,條件不允許的可采取分散遷建安置。分散遷建安置用地由村級組織負責調整。
(一)集中遷建安置:安置責任單位統一辦理用地報批和工程報建手續,完成安置地三通一平(三通指通水、通電、通路,一平指場地平整)、基礎到正負零。
(二)分散遷建安置: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建設規劃的前提下,被征拆人按照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有關規定申請宅基地,辦理相關手續后在規定的過渡期限內自行建房。
(三)同一被征拆人有多處房屋被征拆的,只安排一處安置地,被征拆房屋合法占地超出安置地面積的部分,另行支付宅基地使用權補償費。同一被征拆人有多處房屋,其中一處被征拆,他處房屋已達到規定用地面積的,不安排安置地。
第四十條 符合安置條件的孤兒、“五保戶”、一至五級殘疾人及重大疾病人員,經縣市區人民政府審核確定并予以公示后,給予每人30000元的困難補助。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 評估機構在征拆房屋、附屬物等評估中違反規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依法給予相應處罰;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二條 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提供虛假、偽造的房屋、土地、戶籍、土地承包合同等證明材料或冒名頂替騙取征收補償安置,煽動、組織參與鬧事,謾罵、毆打征拆工作人員,無理阻礙征地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影響社會穩定和依法執行公務的,依法追究民事、行政、刑事責任。
第四十三條 在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后的暫停辦理手續期間、有關部門擅自辦理相關手續造成損失的,鄉鎮(街道)對轄區內違法建設行為制止和查處不力、嚴重影響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和公益事業建設的,依法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第四十四條 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期交付安置房、安置地的,依法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 未經市人民政府批準,擅自提高或降低補償安置標準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四十六條 從事征拆工作的人員,在征拆工作中以權謀私、徇私枉法、收受賄賂的,依法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 貪污、挪用、截留、私分補償安置費用及有關土地規費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歸還,對相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八條 對被征拆人補償安置后,征地拆遷實施部門應收繳土地使用權證,辦理注銷登記;被征拆人拒不上繳的,由市、縣(市)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公告注銷。
第四十九條 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費全額支付到位后,被征拆人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搬遷騰地。拒不騰地的,由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依法責令限期騰地。逾期不執行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在規定期限內未領取土地和房屋征拆補償安置費,應當以被征拆人的名義專戶儲存。
第五十條 被征拆人不能與征收部門達成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由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
被征拆人對行政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行政處理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作出該行政處理決定的上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不影響房屋征拆補償安置工作的實施。
第五十一條 被征拆人對補償項目和數額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補償結果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當地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書面提出核實申請。逾期提出的,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五十二條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所轄行政區域內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臺賬及被征拆人補償安置情況的電子檔案。
第五十三條 征拆項目實施中涉及政策未明確的或政策未覆蓋的個案問題,實行市、縣(市)人民政府集體研究決策機制,制定處理方案。縣(市)人民政府集體研究制定的處理方案應報市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十四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成建制轉為城鎮居民后,因建設需要使用其剩余土地,涉及土地和房屋征收補償安置的,按照本辦法執行。
經批準使用國有農場、林場、牧場、漁場土地,以及鄉(鎮)、村(社區)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鄉鎮企業使用集體所有土地,涉及土地和房屋及其他地上附著物征收補償安置的,參照《邵陽市集體土地征收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執行。
第五十五條 縣(市)人民政府如需結合所轄行政區域實際出臺操作辦法(細則)的,應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五十六條 《邵陽市集體土地征收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原《邵陽市集體土地征收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邵市政發〔2018〕11號)同時廢止。本辦法施行前,已辦理征地審批手續,并發布《征收土地公告》的,按原公告確定的標準執行;本辦法施行前,已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但尚未發布《征收土地公告》的,按照本辦法施行。
附表一
湖南省邵陽市征地補償標準
單位:元/畝
縣市區
補償標準
地類系數
I區
II區
園地
林地
市區
75075
65520
0.8
0.8
邵東市
65520
58695
0.8
0.8
新邵縣
62790
55965
0.8
0.8
邵陽縣
59850
53550
0.8
0.8
隆回縣
60060
53235
0.8
0.8
洞口縣
59850
53550
1
0.8
綏寧縣
60060
53235
0.8
0.8
新寧縣
58695
51870
1
0.8
城步苗族自治縣
58695
51870
0.8
0.8
武岡市
60900
55650
1
0.8
說明:I區、II區為征地補償區片,由市、縣(市)人民政府劃分并公布。附表二
湖南省邵陽市土地征收專業菜地、專業魚塘青苗補償標準
單位:元/畝
土地種類
類別
青苗補償費
說 明
專業菜地
—
9000
1.專業菜地,指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或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范圍內常年耕種且穩產高產的蔬菜基地(蔬菜基地范圍以外種植的蔬菜不按此標準補償)。拋荒未耕種的菜地不補青苗費。
2.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或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專業蔬菜村,承包農戶未種植蔬菜的,按實際種植農作物補償青苗費。
3.一類菜地為土質肥沃,有灌溉設施、地勢平坦、常年耕種的高產菜田或大棚菜地;二類菜地為土質肥沃,自流灌溉,常年耕種的菜田,平土或梯耕菜地。
二
7000
專業魚塘
―
6000
1.專業魚塘指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或畜牧水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頒發水產養殖使用證、自動排灌、不承擔灌溉任務的精養魚塘,視產量和排灌充氧設施分一、二類。不符合以上條件的養魚塘不按此標準補償青苗費。
2.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或畜牧水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頒發專業水產養殖證的魚塘,實施征地時未養殖的,按一般水塘補償青苗費。
二
4000
說明:
1.專業菜地與專業魚塘(含專業魚池)的征地補償費按湘政發〔2021〕3號文件規定的同片區的水田標準執行。
2.各縣(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各類青苗補償修正系數,報市人民政府備案,但不得低于本標準的85%。附表三
湖南省邵陽市土地征收耕地青苗補償標準
單位:元/畝
土地種類
補償費
說 明
水田
2700
1.長年(3年以上)未耕種的不給予青苗補償。
2.改變原承包用途的只能按水田或旱土標準補償。
旱土
1800
水塘或山塘
2700
兼養魚的水庫按水塘的70%補償青苗費。
藕田(塘)
一級
二級
三級
藕田(塘)、荸薺田分級說明: 一級為種植密度達到標準密度80%以上,長勢良好;二級為種植密度達到標準密度50-80%,長勢較好或一般;三級為種植密度在標準密度50%以下,長勢較差。
5200
4000
3000
荸薺田
一級
二級
三級
5000
4000
3000
草莓田
育苗期
初果期
盛果期
衰老期
指《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前一年己耕種的。
6000
8000
15000
3000
說明:各縣(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各類青苗補償修正系數,報市人民政府備案,但不得低于本標準的85%。附表四
湖南省邵陽市土地征收果樹類經濟林青苗補償標準
單位:元株
種類/類別/金額/果期
幼樹
成樹
掛果前
盛果期
衰老期
臍橙
30
80
140
80
柑桔
26
70
120
70
梨、桃、李、梅、 枇杷、石榴
26
70
120
70
柚、板栗、核桃
30
70
120
80
酸棗、臭柑
20
30
70
30
棗、柿、山楂
20
70
120
70
葡萄
(零星種植的)
30
45
90
45
(專業葡萄園)
40
55
120
55
油茶
20
32
60
32
油桐
26
45
72
45
說明
1-成片臍橙園地按80株.畝計算;成片桔園園地按70株.畝計算;成片葡萄園地 按80株畝計算:其它成片果樹類園地按70株畝計算。成片油茶樹按90株畝計 算。
2.經省級農業部門批準的優質果樹經濟林基地,可適當提高標準,但最多不超過 20%。
3.其他水果參照梨、桃標準進行補償。
附表五
湖南省邵陽市土地征收成片林、疏林、零星樹木、竹類及經農林部門批準的苗木苗圃青苗補償標準
單位:元株
種類/金額/規格
苗高(幼樹)
胸圍(成樹)
0.6米以下
0.6-2 米
2米 以上
20-30
公分
30-40
公分
40公分 以上
杉、柏、松、梓、 楠、香椿
3
10
20
40
50
60
桐、苦棟、雜樹
3
10
20
30
40
50
禪樹、玉蘭
3
15
35
100
200
300
桂花樹
3
30
100
200
300
500
植樹造林
1年內不按苗高補償,每畝補償造林賽1500元
灌木林
每畝補500元
桶竹(按胸圍計)
10-20公分
20-25公分
25-30公分
30公分以上
5
10
20
30
水竹、及竹
1500元.畝
成片林地
8000元/畝
(按標準密度達到60%以上的)
疏林地
3000元畝
(按標準密度在60%以下的)
經農林部門批準的 苗木、苗圃(花卉)
幼苗期
12000元,畝
該標準含移栽、場地租賃和損耗等一切賽用。按每畝1000株 計算,有缺少100株,核減1200元畝。每畝超1000株的, 超過部分不增加補償。
成長期
15000 元.,畝
該標準含移栽、場地租賃和損耗等一切費用。按每畝600株計 算,每観少60株,核減1500元畝。每畝超過600株的,超 過部分不增加補償。
成型(熟)期
18000元畝
該標準含移栽、場地租賃和損耗等一切最用。按每畝200株計 算,每観少20株,核減1800元畝。每畝超過200株的,超 過部分不增加補償。
說明
1.各種樹木從根部分支生長的按一株補償。
2.珍稀名貴樹木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3.盆栽苗亦、花卉不予補懲。
4.搶栽、搶種的不予補償,
附表六
湖南省邵陽市土地征收茶葉青苗補償標準
單位:元/畝
生長期
苗期
(栽種1年內)
定植管理期
(第2年至釆茶)
釆茶期
盛產期
衰老期
補償金額
550
900
1700
2300
900
說明
零星茶葉,苗期每株5元、定植期每株10元、采茶后每株15元。
附表七
湖南省邵陽市土地征收藥材青苗補償標準
單位:元畝
名稱/補償金額/規格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下種到苗出土期
生長管理期
接近收獲期
半夏
3300
4900
6500
前胡
1200
1600
2000
白術
3300
4700
6500
黃柏
1700
2100
2700
荊芥
1500
1900
2300
桔梗
1700
2100
2800
南沙參
1100
1400
1800
百花蛇舌草
1100
1400
1800
桅子
700
1000
1300
川牛膝
1900
3200
4700
百合
4300
5800
7500
金銀花
1200
1700
2200
玉竹
4300
5800
7500
黃花
1100
1400
1800
說明
1.成片種植的藥材,區分不同的生長期予以補償。
2.其他普通藥材按1200-2200元畝補償,名貴藥材(銷售價格等于或高于白 術、半夏價格的藥材:,按2800-5200元畝補償。
附表八
湖南省邵陽市土地征收生產設施補償標準
序號
項目名稱
單位
補償金額(元)
說明
1
水池(磚、石)
m3
150
2
土水(糞)池
m3
15
3
氨水池、沼氣池
m3
300
4
露天井(磚、石)
m3
300
5
機鉆井(搖泵井)
口
2500
以深度8米為單位,每超1米增加300元,廢棄不用的不予補償。
6
泥結卵石路面
m2
30
表面平整(含碎石路面)。
7
水泥坪
m3
300
8
水渠(磚、石)
m3
120
地表設施
9
排水暗渠(溝)
m3
150
地下設施
10
無筋混凝土
m3
400
按體積計算。
11
鋼筋混凝土
m3
460
按體積計算。
12
預制板
m2
25
13
簡易棚
m2
50
指有圍護棚;無圍護的按20元/m2補償。
14
鋼架棚
m2
150
指有圍護棚;無圍護的按120元/m2補償。
15
水泥涵管Φ300
米
50
序號
項目名稱
單 位
補償金
額(元)
說明
16
水泥涵管Φ400
米
60
17
水泥涵管Φ500
米
70
18
水泥涵管Φ600
米
80
19
方整石堡坎
m3
220
堡坎基礎按實際丈量體積的20%計算
20
片石堡坎
m3
180
堡坎基礎按實際丈量體積的20%計算
21
磚堡坎
m3
280
堡坎基礎按實際丈量體積的20%計算
22
圍墻(24眠墻)
m2
75
貼瓷片每面增加10元/平方米
23
圍墻(18磚墻、24斗墻)
m2
60
貼瓷片每面增加10元/平方米
24
圍墻(12墻)
m2
40
貼瓷片每面增加10元/平方米
25
地窖
個
400
說明:1.表中未列入項目,原則上按現行建筑定額直接費的50%-70%予以補償。
2.已廢棄的生產設施不予補償。
3.各縣(市)不低于本標準的85%。
附表九
湖南省邵陽市土地征收遷墳、遷移電桿和拉線補償標準
類別
補償標準
說明
土筑墳
4000元/座
1.已公告遷墳期限,逾期不遷的,視為無主墳,由項目業主單位遷移處理,不再補償。
2.埋電桿、拉線補償包括土地補償、安置補助、青苗補償費。
磚墳、石墳
7000元/座
遷移電桿
360元/根
拉線
260元/根
附表十
湖南省邵陽市征收房屋結構等級標準
房屋結構
等級
主要特征
鋼混結構
樁基礎或獨立基礎,承重部分(梁、板、柱)全部為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現澆樓面、屋面、樓梯、天溝、層高3m,屋面上部有隔熱層(包括平頂、青瓦型),24cm眠墻,廚房、洗漱間、廁所等設施齊全,室內外水、電設施齊全。
磚混
一級
2層以上建筑物,24cm眠墻,層層串梁,現澆或預制樓梯踏步,預制空心板樓面,預制空心板或鋼絲網玲防水屋面,屋面上有隔熱層(包括平頂、青瓦型),現澆天溝排水,層高3m,室內為水泥地面,室內外水、電設施齊全。
二級
2層以上建筑物,部分24cm眠墻或空心墻,預制空心板樓面,青瓦屋面,挑陽臺,層高3m,水泥地面,廚房、洗漱間、廁所等設施齊全,室內外水、電設施齊全。
三級
2層以上建筑物,部分24cm眠墻或空心墻,預制或小板樓面,青瓦屋面,有住檐廊,層高3m,水泥地面,室內外水、電設施齊全。
磚木
一級
2層以上建筑物,磚石基礎,24cm眠墻,木架青瓦屋面,木板樓面,木質平頂,屋面四周水泥磚砌排水明溝或暗溝,水泥地面,室內外水、電設施齊全。
純木 結構
標準磚石基礎,基礎深度0.5m以上,木樁屋梁,木板墻或卡磚墻,瓦屋面,前后檐口高度2.8m以上,油漆木制門窗,水電進戶(含室內管線),三合土地面或水泥地面。
二級
磚石基礎,木屋架墻,部分24cm眠墻或空心墻,木架青瓦屋面,木制樓面,前后徑墻3m以上,水泥地面;室內外水、電設施齊全。
土木類
土磚、土筑或節磚墻,青瓦屋面,前后徑墻3m以上,水泥地面,水、電設施齊全。
偏屋類
土磚、土筑或節磚墻,其中一面借墻(無獨立山墻)瓦屋頂,檐口高度在2.2m以下。
雜屋類
土磚、土筑或節磚墻,青瓦或石棉瓦屋面,檐口髙度在1.8m以下。
說明:1.上述房屋主要特征中的子項目,如有增減,按有關規定增減補償;2.鋼混和磚混一級房屋有隔熱層的增加4%系數,外墻抹灰面,面磚的按實際墻面數增加1%系數。層高在上述標準增減10cm以內的,不增加或減少補償;層高增加或減少超過10cm以上的,每增減10cm,其補償標準增減1%;3.各類房屋應具備木制門窗,無門窗的減4%系數、無水電的減4%系數、借墻的減4%系數,具體可根據房屋實際情況酌減;4.飼養欄舍按照上表確定建筑類別和等級,不符合上表類別等級的,按雜屋補償標準的70%補償。
附表十一
湖南省邵陽市征收房屋補償標準(貨幣安置、安置房安置)
單位:元/m2
房屋類別
房屋結構補償
宅基地使用權補償費
室內裝修補償
鋼混
1320
1800
460
磚混
一級
1080
1800
403
二級
1020
1800
403
三級
960
1800
403
磚木
一級
840
1800
345
純木
780
1800
345
二級
720
1800
345
土木(正房)
600
1800
299
偏屋
400
雜屋
300
說明:
1.宅基地使用權補償只對拆遷合法正房底層占地面積進行補償;
2.偏屋、雜屋房屋補償包含土地補償費,不給予宅基地補償;
3.室內裝修補償按房屋合法正房建筑面積進行補償;
4.房屋補償單價各縣(市)不低于85%。宅基地使用權補償、室內房屋裝修等由各縣(市)自行確定。附表十二
湖南省邵陽市征收房屋補償標準(遷建安置)
單位:元/m2
房屋類別
房屋結構補償
室內裝修補償
鋼混
1320
460
磚混
一級
1080
403
二級
1020
403
三級
960
403
磚木
一級
840
345
純木
780
345
二級
720
345
土木(正房)
600
299
偏屋
400
雜屋
300
說明:房屋結構補償單價各縣(市)不低于85%。獎勵標準及室內裝修補償標準由各縣(市)自行確定。
附表十三
湖南省邵陽市分散遷建安置土地、水、電、路、超深基礎等補助標準
名稱
補助金額(元/m2)
宅基地調換補助
750
水、電源
100
道路
100
超深基礎
350
場地平整
150
報建報批
50
說明:
1.宅基地調換補助按合法正房底層占地面積計算。
2.水、電一次性包干補助的對象為被征收人的房屋具備水、電設備的,房屋無或缺的則不補助或只補助具備的項目。
3.超深基礎的補助包括地基到正負零。
4.各縣(市)不低于本標準的85%。
附表十四
湖南省邵陽市房屋拆遷過渡費、搬家費標準
過渡費(元/人•月)
搬家費(元/人•次)
300
500
說明:單次搬家費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標準計算。
內容審核:楊建峰律師
來源:臨律-湖南省2022年最新版《邵陽市集體土地征收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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