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區拆遷房屋補償規定2025,南康拆遷政策,法律分析:(一)征地補償標準1.征地補償標準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贛府字〔2015〕81號)執行,青苗補償費按2232元/畝(含兩季)給予補助
法律分析:(一)征地補償標準
1.征地補償標準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贛府字〔2015〕81號)執行,青苗補償費按2232元/畝(含兩季)給予補助;
2.地面上植物除農作物和零星果樹予以青苗補償外,其它林木不予補償(補償標準見附件2);
3.征地拆遷紅線范圍內的樹木由所有人依法依規在規定期限內組織砍伐。
(二)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及方式
1.拆遷補償標準
本次規劃征地拆遷范圍內的房屋及建(構)筑物、附屬物拆遷補償標準詳見附件1;
補償、補助費用在簽訂拆遷協議并經審核后一次性支付給拆遷戶。
2.未批建(構)筑物處置方式
在全面調查摸底并先行全面公示的基礎上,本著“依法依規、合情合理、尊重事實、公平公開、以人為本”的原則,分類別、分情況區別對待,統一處置。具體由拆遷工作組會同相關部門會審、處置。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拆遷補償安置標準是各地由各市、地、縣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論。國家規定的拆遷補償標準如下: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按平方米單價計算。2、周轉補償費,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呢?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
政府征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國有土地補償程序,給予被征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征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征收行為都屬于違法征收。
被征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贛州市章貢區征地拆遷補償標準有什么規定
征地拆遷的補償標準一般依據《土地管理法》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相關法律執行,實際執行還會考慮到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以及基本經濟基礎情況。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條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由用地單位支付土地補償費。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至六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補償費標準規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房屋拆遷補償評估
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如下: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國家拆遷藥材補償標準是什么?
種植藥材的土地被占用,應當按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的規定和縣級人民政府的地上物補償標準給予補償。
政府征用農村土地,會向農戶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費、青苗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等。其中中藥材征地補償標準應該是參考藥材的市價,進行一定比例的折算,按照青苗費補償。如果農民對征地補償方案有異議,可以在公告階段提出自己的主張,即便是到了實施階段,也可以通過發起行政訴訟維權。
行政訴訟一審流程如下:
1、原告起訴,法院立案;
2、審理前準備: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向原告送達收到的答辯狀副本;通知當事人和訴訟參與人開庭時間、地點;
3、開庭審理: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順序陳述行政爭議;舉證質證;辯論;當事人最后陳述等;
4、當庭判決或擇日宣判,并向各方當事人送達判決文書。
廠房拆遷安置補償標準是什么?
廠房拆遷補償標準是以實際損失為依據依法支付替代廠房土地的價差損失、經營損失、停業停產損失、地上物即房屋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的損失、搬遷費用、解聘員工的安置補償費用。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1、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一、農村公路征地補償標準
1、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二、關于調整征地補償標準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法律分析:土地征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并依法給予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補償標準必須依據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法律分析:
(一)征地補償標準
1.征地補償標準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贛府字〔2015〕81號)執行,青苗補償費按2232元/畝(含兩季)給予補助;
2.地面上植物除農作物和零星果樹予以青苗補償外,其它林木不予補償(補償標準見附件2);
3.征地拆遷紅線范圍內的樹木由所有人依法依規在規定期限內組織砍伐。
(二)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及方式
1.拆遷補償標準
本次規劃征地拆遷范圍內的房屋及建(構)筑物、附屬物拆遷補償標準詳見附件1;
補償、補助費用在簽訂拆遷協議并經審核后一次性支付給拆遷戶。
2.未批建(構)筑物處置方式
在全面調查摸底并先行全面公示的基礎上,本著“依法依規、合情合理、尊重事實、公平公開、以人為本”的原則,分類別、分情況區別對待,統一處置。具體由拆遷工作組會同相關部門會審、處置。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贛州市南康區征地補償的規定:
南康市東山街辦、蓉江街辦、潭口鎮25095;鏡壩鎮、龍嶺鎮、唐江鎮、鳳崗鎮、龍華鄉23900;朱坊鄉、太窩鄉、三江鄉、潭東鎮22700;浮石鄉、龍回鎮、赤土畬族鄉、橫寨鄉20333;大坪鄉、橫市鎮、隆木鄉、坪市鄉、麻雙鄉、十八塘鄉21510
相關規定;
一、概念
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是在一定區域范圍內(以市、縣行政區域為主),綜合考慮被征收農用地類型、質量、等級、農民對土地的投入以及農產品價格等因素,以前三年主要農產品平均產量、價格為主要依據測算的綜合收益值。
統一年產值標準是計算征地補償費用的主要依據。征地補償費用在統一年產值標準的基礎上,根據土地區位、當地農民現有生活水平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原征地補償標準等因素確定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倍數進行計算。
二、基本原則
(一)主導性原則。選擇主導的地類和耕作制度進行測算,用主導農用地收益反映測算范圍內的農用地客觀收益。
(二)適當從高原則。在依據現狀農作物產值測算的同時,適當考慮改進生產方式、增加科技投入等提高土地收益。
(三)協調平衡原則??紤]土地等級狀況,與當地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水平相協調,與原征地補償標準相銜接。
(四)公開聽證原則。根據《國土資源聽證規定》要求,依法組織聽證,廣泛聽取各有關部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及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征地土地年產值標準究竟怎么算,被征地人補償計算不能含糊。
注意事項:
1.確定主要土地復種方式時,如果某種復種方式(如一年一熟)的面積超過市(縣)范圍內耕種土地的60%,可以確定該復種方式為主要復種方式;如果市(縣)范圍內具有一種以上主要復種方式(面積超過30%),可選擇其中2~3種作為主要復種方式。
2.確定主要農作物種類時,如果某一種農作物種植面積超過70%,可以直接確定其為主要農作物;如果有一種以上主要農作物(超過30%),可選擇其中2~3種作為主要農作物。
3.主導耕作制度還可以通過查閱《農用地分等規程》附表得到。
但是在生活中關于這方面的問題,大家容易爆發矛盾,如果您遇見相應的問題,建議您尋求法律的援助,網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咨詢服務,專業保障您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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