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房屋拆遷補償管理辦法2025,許昌市城市拆遷補償標準,法律客觀:第一條為了加強東環鐵路項目用地征地的管理,妥善處理政府和群眾的利益關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海南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關于做好海南東環鐵路項目征地拆遷
第一條為了加強東環鐵路項目用地征地的管理,妥善處理政府和群眾的利益關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海南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關于做好海南東環鐵路項目征地拆遷及用地報批工作的通知》(瓊府辦函[2007]152號)和《印發東環鐵路項目征地拆遷及“三電”管道遷改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瓊府辦[2007]71號),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的征收土地是指政府根據本項目建設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和批準權限將集體所有土地轉為國有土地。對征收的集體土地,將按本規定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個人給予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對地面上青苗等附著物、構筑物給予一定的補償。第三條被征地單位及個人,必須服從本項目建設用地需要,支持和協助政府做好征地拆遷工作。第四條征收集體土地必須按照本規定的土地補償、安置補助、青苗及地上附著物、構筑物的補償標準足額補償,不得擅自克扣、減免和挪用,損害農民合法權益。具體標準是《東環鐵路項目文昌段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補助費標準表》(附表一)、《東環鐵路項目文昌段征收土地青苗補償標準表》(附表二)、《東環鐵路項目文昌段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表》(附表三)。第五條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其青苗及地上附著物、構筑物不予以補償。(一)在征收土地通告發布后,搶種搶建的。(二)在基本農田里種植林果木、挖塘養殖的。第六條除耕地以外的土地,其地上經濟作物,按市有關部門提供的每畝科學種植株數進行補償(見附表四)。每畝種植株數不達到科學種植株數的,按實際數量給予補償;每畝種植株數超出科學種植株數部分,可給予適當遷移費,遷移費最高不超1000元/畝;多種經濟作物混種且種植株數超出科學種植株數的,按該地塊種植主導經濟作物的科學種植株數給予補償。第七條收回國有農場、林場、鹽場及地方各農場的劃撥建設用地只給地上附著物補償;通過受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按項目所在市縣區域基準地價標準給予補償。第八條房屋及地上附著物拆遷補償費按照附著物的經濟價值進行補償。具體標準見附表二、附表三。征地拆遷時需被拆遷戶限期搬遷的,給予5個月的搬遷過渡費,具體按每人每月100元補償;搬遷費按每戶1000元一次性補償。沿線被征地農戶因房屋拆遷確需重新安排新宅基地的,由所在鎮政府、辦事處統籌妥善安排。
法律分析:按照《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許昌市建設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的通知》文件的規定,水澆地為1.8000萬元/公頃,菜地為4.5000萬元/公頃。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根據《許昌市征地補償標準政策及農民征地賠償補貼標準文件》第四條
(一)征收土地綜合補償標準
本批次征地補償標準按照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共涉及二個征地區片:.
1、魏都區七里店街道辦事處吳莊社區居民委員會被征土地區片編號為411002003,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為114.4500萬元/公頃(其中征地補償安置費101.2500萬元/公頃、社會保障費13.2000萬元/公頃,社會保障費由財政部門直接劃入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專戶)。
2、魏都區高橋營街道辦事處金灣社區居民委員會被征土地區片編號為411002012,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為92.5500萬元/公頃(其中征地補償安置費79.3500萬元/公頃、社會保障費13.2000萬元/公頃,社會保障費由財政部門直接劃入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專戶)。
(二)青苗補償費標準
按照《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許昌市建設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的通知》文件的規定,水澆地為1.8000萬元/公頃,菜地為.4.5000萬元/公頃。
(三)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按照《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許昌市建設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的通知》文件的規定執行。
一、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員安辦法
根據《許昌市征地補償標準政策及農民征地賠償補貼標準文件》第五條
(一)貨幣安置
由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政府指導并監督被征地單位,依法依規分配被征士地的征地補償安置費。
(二)留地安置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決定的意見》文件的規定,按6%的比例預留被征收土地,作為被征地單位發展第三產業建設用地。
(三)社保安置
嚴格按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省財政廳《關于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的規定執行,社會保障費劃入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專戶,由社保部門負責統-使用,對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實行社會保障,具體社會保障措施由社保部門負責落實。
(四)住宅安置
對因征地需拆遷的被征地農民住宅,市政府將按照城市建設規劃新建農民住宅小區,妥善安置因征地被拆遷的農民住宅。
一、許昌拆遷補償標準2022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政府征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被征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征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征收行為都屬于違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二、拓展內容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一)征收土地綜合補償標準
本批次征地補償標準按照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共涉及二個征地區片:
1、魏都區七里店街道辦事處吳莊社區居民委員會被征土地區片編號為411002003,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為114.4500萬元/公頃(其中征地補償安置費101.2500萬元/公頃、社會保障費13.2000萬元/公頃,社會保障費由財政部門直接劃入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專戶)。
2、魏都區高橋營街道辦事處金灣社區居民委員會被征土地區片編號為411002012,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為92.5500萬元/公頃(其中征地補償安置費79.3500萬元/公頃、社會保障費13.2000萬元/公頃,社會保障費由財政部門直接劃入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專戶)。
(二)青苗補償費標準
按照《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許昌市建設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的通知》文件的規定,水澆地為1.8000萬元/公頃,菜地為4.5000萬元/公頃。
(三)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按照《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許昌市建設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的通知》文件的規定執行。
一、安置補償費是些什么費
安置補助費是指國家在征用土地時,為了安置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并取得生活來源的農業人口的生活,所給予的補助費用。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6倍。但是,每公頃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法律分析:各地的拆遷計劃會發布在拆遷公告,拆遷公告會在當地市、縣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目查詢。拆遷公告,又名拆遷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設規劃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對區縣市的某個待拆遷區域公告的文書,告知該區域因規劃需要被拆遷。其中包括:拆遷原因、拆遷目的、拆遷期限、拆遷單位。拆遷公告是由國家城建主管部門發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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