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雙和中心村拆遷補償標準2025,淮安市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實施細則,法律主觀:1、一般情況下,如果對征地補償不滿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協調。 2、如果協調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進行裁決。 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
1、一般情況下,如果對征地補償不滿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協調。 2、如果協調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進行裁決。 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資料至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侵害并賠償損失。 4、對 土地征收補償 不滿,現階段農民可運用 土地補償標準 爭議裁決機制,解決土地補償標準爭議。主要內容如下: (1)申請裁決的條件所謂申請裁決是專指對 征地補償標準 有爭議的糾紛。征地補償標準,可以劃分為產值標準、倍數標準和附著物標準。對其中一項有爭議的,則構成補償標準爭議糾紛。 (2)申請裁決的法定程序首先應向市、縣級人民政府申請協調;協調申請要有明確的要求,標準爭議的事實依據和證據,科學的計算依據和統計標準。協調不成或自申請協調之日起60日內不予調解的,再向批準征收該土地的政府(國務院或省級)申請裁決。如果當事人對裁決機關作出的裁決不服,仍然可以依法 申請行政復議 或 提起行政訴訟 ,國務院裁決除外。 (3)申請人的主體資格申請人應是征地相對人或者 利害關系人 。具體地說包括:村委會、村民小組、土地承包人、土地租賃人。 (4)協調和裁決的主管機關征地補償標準爭議裁決是批準征地的人民政府的職責,涉及政府辦公廳、法制機構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三個單位,具體協調、裁決的辦事機構是國土資源部門的法制機構。
征地補償標準規定每兩年調整一次。上次是2011年12月31日調整,2012年1月1日施行。2012年11月2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對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制度作了修改。有業內專家推測,此次修改,主要內容是提高征地補償數額,提高額度可能至少為現行標準的10倍。農村征地補償問題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積,一般以房產權證、農村宅基地使用證或者建房批準文件的記載為準。如記載與實際不符的,除違章建筑外,應以實際為準。補償安置的時間界點:1、征地公告時,已取得建房批準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畢的,對新房予以補償,對應當拆除而未拆除的舊房不予補償。征地公告時,已取得建房批準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畢的,應當立即停止建房,具體補償金額可以協商議定;2、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可以給予適當補償。3、違章建筑、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進行房屋及其附屬物新建、改建、擴建的部分,均不予補償。4、同一拆遷范圍內,既有國有土地、又有集體土地的,國有土地范圍內的拆遷房屋補償安置按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執行;被征集體土地范圍內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按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規定執行。房屋的補償安置方式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補償安置(1)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2)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3)被拆除房屋評估如選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由征地單位委托具有房屋拆遷評估資格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及價格補貼標準,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場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公布。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補償安置:(1)對未轉為城鎮戶籍的被拆遷人應當按下列規定予以補償安置:(2)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3)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給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被拆遷人申請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審批程序,按照國家和當地農村住房建設的有關規定執行。(4)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被拆遷人不得再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則應當是使被拆遷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遷而降低。3、拆遷房屋其他補償項目:律師應了解并告知當事人,還應當補償被拆遷人搬家補助費、設備遷移費、過渡期內的臨時安置補助費,并自過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拆遷非居住房屋的補償1、拆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與其他單位、個人共同舉辦的企業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價+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用。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價、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用,由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3、其他補償:還應當補償被拆遷人下列費用:(1)按國家和本市規定的貨物運輸價格、設備安裝價格計算的設備搬遷和安裝費用。(2)無法恢復使用的設備按重置價結合成新結算的費用。(3)因拆遷造成停產、停業的適當補償。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屬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構筑物的補償,按照當地有關地上附著物標準執行。
法律主觀:《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 土地補償費 、 安置補助費 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 土地被征收 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第四十八條 征地補償安置 方案確定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并聽取被征地的農村 集體經濟組織 和農民的意見。第四十九條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 征地補償費用 和其他有關費用第七十九條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尚不構成犯罪 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 征地 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 宅基地 建房、提供 安置房 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 養老保險 等 社會保險 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淮安農村征地補償標準規定:(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評估補償(不含裝潢及附屬物補償)。該項目擬定的國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評估市場交易基準單價為7200元/平方米。若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評估價格(不含裝潢及附屬物補償)一次性對被征收人增加20%的補貼,被征收人領取貨幣補償款后自行解決住房。(二)裝潢及附屬物補償。(三)其他補助、補貼及獎勵費用。1、搬遷費。以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權屬證書或者取得的合法建房手續為計算單位,按每戶2000元計。2、臨時安置費。本項目被征收人需自行過渡,按規定領取臨時安置費。臨時安置費以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為基數,按每月每平方米6元發放,發放中不足1200元的按1200元計發。選擇貨幣補償或現房直接安置的,一次性發放6個月臨時安置費。選擇產權調換的,臨時安置費的發放日期從被征收戶搬遷完畢交出舊房鑰匙、可實施舊房拆除之日起至安置房購房公告后三個月止,對在外過渡時間超過24個月以上的被征收戶的臨時安置費,自超過24個月之日起,按每月每平方米12元計發(不足2400元/月的按2400元/月計發)。3、期限獎。在房屋征收決定公布的征收簽約期限內,簽約搬遷并交房的被征收人,給予發放每戶征收期限獎30000元獎金。超過征收簽約期限簽約搬遷并交房的被征收人,征收期限獎自征收簽約期限屆滿之日起每日等額遞減5%。4、提前搬遷獎。在征收實施單位現場公告的搬遷期限內,自公布之日起被征收戶提前完成搬遷并交出舊房鑰匙的,以交出舊房鑰匙可以實施房屋拆除之日為計算基準日,給予發放提前搬遷獎,具體標準為:以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為基數,自公布之日起1—5天內及之前完成搬遷的獎勵50元每平方米;6—10天內完成搬遷的獎勵30元每平方米;11—15天內完成搬遷的獎勵15元每平方米。5、特種綜合補貼。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考慮到已取消特種存單及當前搬家、租房等實際情況,過渡期間,除上述補償外,每月另行給予被征收人特種綜合補貼,標準為補償安置協議明確的補償金額的2.5‰每月,補貼計算期限及發放與臨時安置費一致。【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并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法律主觀: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時應當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補償以下項目: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法律客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淮安市征地補償標準如下:
一、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二、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按當地統計部門審計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三、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一、附高速公路拆遷房屋補償標準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二、空置工業用地征地補償標準的內容
具體補償標準如下: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如果有違法征收的,被征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46條第2款,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一、淮安征地補償標準
全市統一按照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地類確定土地補償費標準。此次調整征地補償標準的范圍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
(一)土地補償費。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為三類地區每畝19000元,四類地區為每畝17000元。征收建設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分別按照征收農用地土地補償費計算。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分別按照征收農用地土地補償費的0.5倍計算。
(二)安置補助費。征收農用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民人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民人數,按照被征收農用地的數量除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征地前人均占有農用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民,其安置補助費標準為,三類地區為每人18000元,四類地區為每人15000元。征收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詳見附表1-5)。征地過程中的房屋拆遷補償按以下規定執行:城市規劃區內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按市政府淮政發〔2007〕33號文件執行;城市規劃區外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由市政府房屋征收辦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調整后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從2011年4月1日起實施。在此之前經依法批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項目,按原征地補償標準執行。
二、確保征地補償費落實到位
認真執行征地報批前告知、聽證、確認程序和征地批準后的兩公告一登記、補償安置方案批準等程序。嚴格執行征地補償資金預存制度。在征地報批前,縣(區)人民政府要將征地補償費用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中政府出資部分全額存入征地補償資金預存專戶。征地補償費必須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不得分期支付。對不按規定支付補償安置費用,或克扣、侵占、截留、挪作他用的,一律依法嚴肅處理。
三、切實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
調整提高征地補償標準,確保征地補償費支付到位,事關被征地農民切身利益,關系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全局。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征地補償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依法履行有關程序,切實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各項工作。要加強政策宣傳,提高各級人民政府與各有關部門依法征地、依法補償安置的自覺性,充分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要認真做好新老征地補償標準的銜接,妥善解決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確保新的征地補償標準順利實施。要嚴肅紀律,規范管理,不允許采取變通的方式降低補償安置標準、延遲支付補償安置費用。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對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的管理,確保征地補償安置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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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阮依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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