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新拆遷補償標準2025,重慶江津征地補償,法律分析:土地補償費分兩類區域標準執行,一類區域:幾江街道、鼎山街道、德感街道、雙福新區、珞璜鎮、支坪鎮、白沙鎮,土地補償費不分地類,統一按批準征收土地總面積計算,標準為每畝16500元。二類區
法律分析:土地補償費分兩類區域標準執行,一類區域:幾江街道、鼎山街道、德感街道、雙福新區、珞璜鎮、支坪鎮、白沙鎮,土地補償費不分地類,統一按批準征收土地總面積計算,標準為每畝16500元。二類區域為一類區域以外的鎮,土地補償費不分地類,統一按批準征收土地總面積計算,標準為每畝16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法律分析:土地補償費分兩類區域標準執行,一類區域:幾江街道、鼎山街道、德感街道、雙福新區、珞璜鎮、支坪鎮、白沙鎮,土地補償費不分地類,統一按批準征收土地總面積計算,標準為每畝16500元。二類區域為一類區域以外的鎮,土地補償費不分地類,統一按批準征收土地總面積計算,標準為每畝16000元。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征用土地,建設用地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征用土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多種經營地、牧草地、果園地和養殖水面按耕地算,其他非耕地2畝折算為1畝,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下同)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市區內的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由市人民政府統一確定;市區外的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由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以鄉鎮為單位確定;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劃定的菜地、糧食制種地、專用魚池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按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2倍到1.5倍計算,下同)的6至10倍。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用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人均耕地數量等于確權發證的耕地面積與0.5倍非耕地面積之和除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總人口)計算。
法律依據:
《重慶市征地補償安置辦法》
第四條 征用土地應依法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使用、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征用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照《重慶市土地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執行。
《重慶市土地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 征用土地,建設用地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征用土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多種經營地、牧草地、果園地和養殖水面按耕地算,其他非耕地2畝折算為1畝,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下同)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市區內的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由市人民政府統一確定;市區外的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由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以鄉鎮為單位確定;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劃定的菜地、糧食制種地、專用魚池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按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2倍到1.5倍計算,下同)的6至10倍。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用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人均耕地數量等于確權發證的耕地面積與0.5倍非耕地面積之和除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總人口)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頃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標準,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法律分析:1、土地補償費16500元/畝。2、青苗費:3000元/畝。3、附著物補償費:7000元/畝。4、房屋及構筑物補償費:據實丈量,計算補償費。被拆除房屋評估如選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由征地單位委托具有房屋拆遷評估資格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
法律依據:《重慶市征地補償安置辦法》第四條,征用土地應依法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使用、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執行。
法律分析:
土地補償費分兩類區域標準執行,一類區域:幾江街道、鼎山街道、德感街道、雙福新區、珞璜鎮、支坪鎮、白沙鎮,土地補償費不分地類,統一按批準征收土地總面積計算,標準為每畝16500元。二類區域為一類區域以外的鎮,土地補償費不分地類,統一按批準征收土地總面積計算,標準為每畝160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法律分析:
土地補償費分兩類區域標準執行,一類區域:幾江街道、鼎山街道、德感街道、雙福新區、珞璜鎮、支坪鎮、白沙鎮,土地補償費不分地類,統一按批準征收土地總面積計算,標準為每畝16500元。二類區域為一類區域以外的鎮,土地補償費不分地類,統一按批準征收土地總面積計算,標準為每畝16000元。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江津新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
●江津新拆遷補償標準文件
●江津區拆遷補償標準
●江津新拆遷補償標準最新
●江津拆遷政策
●2021江津區拆遷
●重慶江津拆遷文件
●江津區拆遷辦電話
●江津區拆遷房屋的安置費是什么標準
●江津區拆遷
●重慶江津征地補償標準
●重慶江津征地補償標準
●重慶江津2020年征地補償
●重慶江津征地安置賠償2020
●江津征地補償標準2013
●2019年江津區征地補償
●江津征地政策
●重慶市江津區征地補償安置實施細則
●江津征地補償安置實施方案
●重慶市江津區占地賠償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江津新拆遷補償標準文件,2021江津區拆遷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宋凝潔
內容審核:馮興元教授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