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不予補償,違章建>由城市規劃管理部門予以認">
遼源房屋拆遷補償多錢2025,遼源市征地拆遷的農民養老社保補償多少,法律主觀:遼源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第二十九條拆遷人應當依照本辦法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拆除違章建>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不予補償,違章建>由城市規劃管理部門予以認
遼源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第二十九條拆遷人應當依照本辦法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拆除違章建>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不予補償,違章建>由城市規劃管理部門予以認定;拆除自建自用的,有合法批建手續的臨時建>,按房屋所在的方位相同結構、相同標準的有照房屋評估價格平均值的20%--30%給予補償。第三十條房屋拆遷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產權調換。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和因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拆遷的房屋,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第三十一條對被拆遷房屋的建>面積和房屋用途的認定,以房屋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標注的面積和用途為準;房屋所有權證未標注的,以產籍登記卡標注的面積和用途為準。第三十二條實行貨幣補償的金額,按房地產評估機構的評估結果確定的標準,由拆遷人給予補償。第三十三條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的,有權要求拆遷人提供的安置用房的建>面積不少于被拆遷房屋的建>面積。拆遷人和被拆遷人應當按照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提供安置用房的價格,結算產權調換差價。第三十四條被拆遷人對拆遷人在拆遷范圍內建設的與所拆房屋具有相同用途的商品房屋,享有優先選擇權。第三十五條被拆遷房屋屬于直管房或單位自管公房的,承租人享有按房改>策購房的權利。承租人向房屋所有人支付按房改>策計算的購房款后,拆遷人對承租人進行補償。承租人不支付房改購房款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房屋實行產權調換,被拆遷人用產權調換后的房屋對承租人進行安置。被拆遷的房屋產權單位不明確的由房產管理部門代管,并按前款規定負責房改代售。第三十六條拆遷租憑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費。第三十七條拆遷住宅房屋,拆遷人應當按照下列標準給予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補助費。(一)搬遷補助費每戶300元;(>)在約定的搬遷過渡期限內非采暖期每戶每月100元,采暖期間每月180元臨時安置補助費;實行貨幣補償或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使用了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拆遷人向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拆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以房屋產權證(公房使用證)或房屋租賃協議作為按戶支付的依據。第三十八條拆遷人不得擅自延長過渡期限,周轉房的使用人應當按時騰退周轉房。因拆遷人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由拆遷管理部門予以警告,并由拆遷人發給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超時安置補助費,具體標準是:延長3個月以下的加發1倍,延長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加發2倍,延長6個月以上12個月以下的加發3倍。延長得超過12個月。第三十九條拆遷非住宅房屋,拆遷人應當根據設備拆裝、運輸所發生的費用支付般遷補助費;對無法恢復使用的設備,應當按照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程度給補償。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承陰人就補助標準達成一致的,按協商標準執行。第四十條用于拆遷安置的房屋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有關技術、質量標準。四十一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發現拆遷安置用房布局、設施設計不合理等損害被拆遷人利益的,應當提出書面意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監督修改。拆遷人不得擅自變動修改后的設計。第四十二條被拆遷房屋在拆遷通告規定的拆遷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拆遷人提出補償、安置方案,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批準,并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后實施拆遷;(一)產權或者使用權糾紛尚未解決的;(二)產權人下落不明的;(三)房屋共有人不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第四十三條拆遷人對沒有經濟來源、所拆遷房屋的評估價格低于1.5萬元,無其他住房的被拆遷人,拆遷人應當提供不小于原房屋面積和不低于原房屋質量的住房,對被拆遷人予以安置。所提供的房屋與原房屋面積相等部分,不結算差價,超出部分面積被拆遷人不享有產權。拆遷人提供的安置住房應當在城市規劃區內,可以是拆遷范圍內,也可以是拆遷范圍以外的房屋;房屋類型可以是成套房也可以是非成套房。被拆遷人不接受拆遷人提供的安置用房,拆遷人按原房屋的評估予補償后,不再承擔安置義務。
法律主觀:1、要看當地政府公布的 補償安置方案 ,原則上按公布標準進行補償。政府不公布補償標準則違法,可通過申請 政府信息公開 的方式知曉補償安置標準。 2、在此之前,不要輕易簽訂補償協議。及時對征收項目用地的審批、立項、規劃等方面進行審查,通過法律規定的復議或訴訟程序以及合理談判方式,爭取提高補償。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一、遼源市征地補償多少
為發展遼源經濟,經吉林省國土資源廳(吉國土資耕函[2013]708號)文件批準,遼源市人民政府2013年第七批次用地依法征收遼源市龍山區工農鄉五一村集體土地12.7536公頃。依法用于商住項目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條例》的規定,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1、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
2013年12月27日,經吉林省國土資源廳(吉國土資耕函[2013]708號)文件批復,依法用于商住項目建設。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及面積:
被征用的土地為遼源市龍山區工農鄉五一村集體旱田7.7618公頃、菜田0.8966公頃、坑塘水面0.0479公頃、農村宅基地3.8972公頃、農村道路0.0774公頃、荒草地0.0727公頃,共計12.7536公頃。
3、土地補償及安置標準:
土地補償費標準:(旱田、菜田)95元/㎡×20%
(坑塘水面、農村宅基地、農村道路、荒草地)1.3元/㎡×4倍。
安置補助費標準:(旱田、菜田)95元/㎡×80%。
青苗補償費標準:旱田1.3元/㎡、菜田3.5元/㎡。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發放辦法。此次征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采取貨幣形式一次性進行補償和安置,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補助費由村委會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自行安置。
4、尚未辦理補償登記手續的村民須在2013年3月27日前到村委會辦理相關手續。
5、以上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如有異議,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三日內向有關部門提出意見。但是不影響征用土地方案的實施。
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阻礙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
二、土地征收的程序
第一步農用地轉用、征用土地,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因此,用地單位在初步選定某農用地為建設用地后,應首先向國土資源局、建設部門、規劃部門咨詢是否符合該農用地的各項規劃。
第二步確認該農用地可以用于建設,再根據建設部門的要求,進行和編制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向建設部門提交用地申請,建設部門審查符合的,頒發建設項目的《選址意見書》。用地單位應按規定繳納選址規費。
第三步用地單位持該《選址意見書》向同級國土資源局提出用地預審申請,由該國土資源局核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書》。
第四步用地單位憑《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書》向建設部門、環保局等辦理立項、規劃、環保許可等手續,并繳納各項審批費用;
第五步用地單位再持以上審批文件,向原預審的國土資源局提出項目用地的正式申請。
第六步國土資源局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類型,經各級人民政府審批。
第七步由國土資源局具體負責對該農用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進行征用,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按征地程序辦理征地手續。
第八步國土資源局根據批準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補償、安置補助完成后,向用地單位發出批準用地文件和《建設用地批準書》,被征地單位應在規定的期限內交出土地。
第九步被征用單位交出土地后,該土地即成為國有土地,由國土資源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出讓供地)或向土地使用者核發劃撥決定書(劃撥供地)。用地單位按約定繳納出讓費用。
第十步簽訂出讓合同并按約定繳納費用后,用地單位才真正獲得該土地的使用權,用地單位即可辦理建設項目的相關審批手續予以施工建設。
為發展遼源經濟,經吉林省國土資源廳(吉國土資耕函[2013]708號)文件批準,遼源市人民政府2013年第七批次用地依法征收遼源市龍山區工農鄉五一村集體土地12.7536公頃。依法用于商住項目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條例》的規定,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
2013年12月27日,經吉林省國土資源廳(吉國土資耕函[2013]708號)文件批復,依法用于商住項目建設。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及面積:
被征用的土地為遼源市龍山區工農鄉五一村集體旱田7.7618公頃、菜田0.8966公頃、坑塘水面0.0479公頃、農村宅基地3.8972公頃、農村道路0.0774公頃、荒草地0.0727公頃,共計12.7536公頃。
三、土地補償及安置標準:
土地補償費標準:(旱田、菜田)95元/㎡×20%
(坑塘水面、農村宅基地、農村道路、荒草地)1.3元/㎡×4倍。
安置補助費標準:(旱田、菜田)95元/㎡×80%。
青苗補償費標準:旱田1.3元/㎡、菜田3.5元/㎡。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發放辦法。此次征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采取貨幣形式一次性進行補償和安置,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補助費由村委會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自行安置。
四、尚未辦理補償登記手續的村民須在2013年3月27日前到村委會辦理相關手續。
五、以上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如有異議,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三日內向有關部門提出意見。但是不影響征用土地方案的實施。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阻礙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一、土地征收的程序
1、農用地轉用、征用土地,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因此,用地單位在初步選定某農用地為建設用地后,應首先向國土資源局、建設部門、規劃部門咨詢是否符合該農用地的各項規劃。
2、確認該農用地可以用于建設,再根據建設部門的要求,進行和編制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向建設部門提交用地申請,建設部門審查符合的,頒發建設項目的《選址意見書》。用地單位應按規定繳納選址規費。
3、用地單位持該《選址意見書》向同級國土資源局提出用地預審申請,由該國土資源局核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書》。
4、用地單位憑《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書》向建設部門、環保局等辦理立項、規劃、環保許可等手續,并繳納各項審批費用;
5、用地單位再持以上審批文件,向原預審的國土資源局提出項目用地的正式申請。
6、國土資源局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類型,經各級人民政府審批。
7、由國土資源局具體負責對該農用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進行征用,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按征地程序辦理征地手續。
8、國土資源局根據批準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補償、安置補助完成后,向用地單位發出批準用地文件和《建設用地批準書》,被征地單位應在規定的期限內交出土地。
9、被征用單位交出土地后,該土地即成為國有土地,由國土資源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出讓供地)或向土地使用者核發劃撥決定書(劃撥供地)。用地單位按約定繳納出讓費用。
10、簽訂出讓合同并按約定繳納費用后,用地單位才真正獲得該土地的使用權,用地單位即可辦理建設項目的相關審批手續予以施工建設。
民事主體依法獲得的土地若是被征收,是可以獲得相應的補償費的。任何征收土地的單位,都需要故此征地單位是必須要嚴格按照流程進行征地的。根據流程的規定,征地的主體必須先確定征地的范圍,然后結合當地的辦不成標準制定出具體的補償方案。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給予被征地農民的一次性養老保險補償標準,按不低于被征地時所在市、州上年度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3倍確定。對被征地時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的人員,按照一次性養老保險補償標準給予全額補償;對被征地時60周歲以下(59至16周歲)的人員,年齡每降低1歲,補償標準按全額補償的1%遞減。
一、被征地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
(一)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對象
政府統一征收農村集體土地導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的農民。
(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繳納年齡
1、男不滿45周歲、女不滿40周歲,從參保之日按規定繳費;
2、男滿45周歲不滿60周歲、女滿40周歲不滿55周歲的,從男滿45周歲、女滿40周歲時補繳;
3、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一次性足額補繳15年后可以申請領取基本養老金。
4.男超過60周歲、女超過55周歲的,年齡每增加1年,補繳額度可相應減免1500元,累計減免不超過1.5萬元。
(三)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申請材料
1、農民提供身份證、戶口本;
2、《養老保險申請表》;
3、農民需要提供村委會開具的征地協議證明、征地補償合同;
4、《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花名冊》。
(四)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1、按月繳費:20元、40元、60元、80元;
2、按年繳費:每年100元至800元;
3、按檔次繳費:A檔每人4000元(現在已經取消)、B檔每人7000元、C檔每人10000元、D檔每人18000元、E檔每人26000元。
(五)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范圍
人均耕地面積不足0.3畝,農村戶口,16歲以上,未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農業人員。
2017年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領取標準
1、被征地30%以下(不含30%),每人每月領取養老金10元;
2、被征地30%—50%(含30%),每人每月領取養老金32元;
3、被征地50%—70%(含50%),每人每月領取養老金64元;
4、被征地70%(含70%)—100%以下,每人每月領取養老金97元;
5、被征地100%以上,每人每月領取養老金129元。
(六)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申請流程
失地農村以村集體為參保單位,參加被征地養老保險,農民在村委會的指導下填寫《申請表》并蓋章,上報政府部門,經審核批準后辦理登記。
二、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如何辦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規定,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且符合辦理規定條件的,按以下程序辦理參保手續。
(一)由各被征地村(社區)提供征地協議及土地補償合同;
(二)被征地農民身份證及戶口本等證明;
(三)填報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花名冊》、《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申請表》及《被征地農民待遇審批表》;
(四)由國土資源部門審核后的《征地情況及保障資金明細表》。經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后,發放《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手冊》或《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待遇證》。
●遼源市拆遷補償
●遼源市拆遷
●遼源市房屋征收補償辦法
●遼源市2020動遷補償標準
●遼源新村動遷補償
●遼源市征地補償標準
●2021年遼源市動遷
●遼源二村動遷補償
●遼源動遷84號令
●遼源市拆遷補償標準
●遼源市征地拆遷的農民養老社保補償多少錢
●遼源市征地拆遷的農民養老社保補償多少錢
●遼源市征地補償標準
●遼源市拆遷補償標準
●遼源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辦法
●遼源拆遷2021
●遼源市土地賠償新規定
●遼源市土地賠償新規定
●遼源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
●遼源市拆遷辦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遼源市拆遷,遼源市征地補償標準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蕭凝夏
內容審核:圣運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