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企業拆遷補償標準廠房2025,安徽省企業拆遷補償標準,法律分析:正常情況下,如果企業用房是租賃用房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與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的價值;(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
法律分析:正常情況下,如果企業用房是租賃用房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與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的價值;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因為房屋不是企業老板所有,因此房屋的價值不能由其享有,所以一般可以獲得第二三項補償,具體可能包括廠房安置、裝修、停產停業、不可移動設備等產生的費用。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法律分析:1、產權交換式補償。
2、貨幣補償。
收的國有土地上建筑物價值進行的補償,按不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的市場價格,并請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農村拆遷房屋賠償新規定如下: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一定的補助和獎勵。拆遷和搬遷的區別有哪些1、補償性質不同,拆遷是有一定的經濟補償的,搬遷則不一定。涉及政策行為的搬遷就有經濟補償,如果是個人的行為搬遷就沒有經濟補償;2、性質歸屬不同,拆遷屬于國有用地性質。而搬遷,則宅基地屬于村集體,屬于集體用地性質。但也有搬遷不拆房的情況,這種情況宅基地仍歸屬農民使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法律主觀:1、 醫療費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 證據 確定。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3、 護理費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勞務報酬安徽省13年標準97.54元/天。4、住院伙食補助費安徽省標準30元/天, 合肥 市中院指導意見標準20元/天。5、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 傷殘 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6、交通費、住宿費交通費的賠償按實際需要憑票報銷。住宿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以住宿費的收據為憑。7、 精神損害 撫慰金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一般傷害沒有構成 傷殘等級 的,精神撫慰金的數額一般為1000元至5000元;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的傷害已經構成傷殘等級,精神撫慰金的數額可以結合受害人的傷殘等級確定;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撫慰金的數額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得高于80000元。8、 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 喪失勞動能力 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安徽省23114元)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安徽省8098元)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10%——100%)×賠償年限。9、被 撫養 人生活費被 扶養 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安徽省16285元)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安徽省5725元)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10、 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11、 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 工資 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法律客觀:導讀: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最新安徽省工傷賠償標準規定:一、一至四級工傷: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2、每月領取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二、五級、六級工傷: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2、保留勞動關系的,由單位安排適當工作直至退休;難以安排工作的,每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3、經本人提出,可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停發傷殘津貼,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安徽省,五級為20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六級為15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以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在安徽省,五級為35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六級為30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七級至十級工傷: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2、勞動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安徽省,七到十級分別為10、8、6、4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以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在安徽省,七到十級分別為20、15、10、5個月本人工資)。四、工亡,近親屬領取: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五、護理費標準:工傷職工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按月領取生活護理費。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和30%。六、停工留薪期工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七、殘疾輔助器具費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八、其余醫療費、伙食補助費、勞動能力障礙鑒定費等,一般按實際報銷,金額不大,在此不贅述。
法律分析:
正常情況下,如果企業用房是租賃用房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與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的價值;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因為房屋不是企業老板所有,因此房屋的價值不能由其享有,所以一般可以獲得第二三項補償,具體可能包括廠房安置、裝修、停產停業、不可移動設備等產生的費用。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一、常見的合肥下轄鄉鎮通行的拆遷補償政策——僅適用于非城市規劃區
根據筆者辦理的案件經驗來看,磨店、大圩、撮鎮、店埠、上派等鄉鎮以及合肥市區內的城中村、棚戶區改造,目前政府一般給出以下補償政策,即使被拆遷范圍屬于城市規劃區。屬于城市規劃區的集體土地上房屋,在下文探討。
(一)計算有效面積
按照《合肥市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暫行辦法》規定,人均最多60平方米有效面積,計算有效面積后的剩余面積,不予補償,已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農房建筑執照》的除外。
舉例:自有房屋面積300平方米,家里有三口人,有效面積為180平方米。
(二)選擇貨幣化補償
1、按照《合肥市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暫行辦法》規定,用所在區域房地產市場評估基準價×有效面積予以補償
2、也有部分地區用房屋實際面積×800元/每平方米至1000/每平方米元左右,進行貨幣化補償
(三)選擇房屋安置
1、人均30平方予以安置,超過的有效面積進行貨幣補償。可按800元/平方米申請增購,增購面積為人均15平方米建筑面積
舉例:自有房屋面積300平方米,家里有三口人,有效面積為180平方米。可以獲得90平方米的房屋安置,可以最多增購45平方米,剩余的90平方米給予貨幣補償。
二、法律規定的:被劃入城市規劃區的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目前合肥各個區下的鄉鎮基本都被劃入了城市規劃區,只要屬于城市規劃區,就不應適用上述的《合肥市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暫行辦法》,即不是按照人口,而是按照房屋實際面積進行貨幣補償或者房屋安置。
(一)已被劃入城市規劃區的集體土地上房屋,參照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而不是人口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征收農村集體土地時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進行安置補償,補償安置時房屋所在地已納入城市規劃區,土地權利人請求參照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
(二)可選擇按房屋價值進行貨幣化補償——與人口無關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舉例:自有房屋面積300平方米,家里有三口人,周邊房地產市場價格6000元/每平方米,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最高可以達到300平方米×6000元/每平方米計算貨幣補償,與家里有幾口人無關。
(三)可選擇按房屋價值進行產權調換——與人口無關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三、律師提示
根據筆者辦理拆遷案件經驗,以及司法解釋的明確規定,已經劃入城市規劃區的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完全有可能按照國有土地上拆遷補償政策予以補償。
但是,在實踐中,往往拆遷辦的工作人員會不停游說,說現在簽訂協議可以獲得額外獎勵,如果錯過時間了,不僅沒有獎勵,房子還要被強拆,甚至沒有補償。
因此建議廣大被拆遷人,如果對補償標準不滿意,應當選擇合理合法的方式維權,同時需要注意,拆遷維權也是有期限限制的,超過起訴期限會喪失勝訴權。具體可參照《房屋拆遷補償起訴有期限》一文。
四、引用的法律依據及規范性文件: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二條征收農村集體土地時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進行安置補償,補償安置時房屋所在地已納入城市規劃區,土地權利人請求參照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但應當扣除已經取得的土地補償費。
2、《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第二十一條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3、《合肥市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暫行辦法》
第七條征收集體土地上住宅房屋,應當對實際居住于被征收房屋并在被征收房屋所在地已依法享有承包土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下稱被征收人)進行補償安置。已在其他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項目中獲得房屋安置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得重復安置。
征收集體土地上住宅房屋的補償安置方式分為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兩種。
第八條征收集體土地上住宅房屋,分別按照下列情形計算有效面積:
(一)被征收房屋面積大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積的,按照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積計算有效面積。若被征收房屋已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農房建筑執照》等合法證照且證載面積大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積的,按照證載面積計算有效面積。
(二)被征收房屋面積小于人均60平方米大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積的,按照人均實有面積計算有效面積。
(三)被征收房屋面積小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積的,被征收人可以按照200元/平方米申請補齊至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積后計算有效面積。但是,因私自交易等原因造成被征收房屋面積小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積的,按照實有面積計算有效面積。
被征收房屋計算有效面積后的剩余面積,不予補償。
第九條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其被征收住宅房屋依據本辦法第八條規定計算有效面積后,對被征收人按照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積實行產權調換,產權調換后的剩余有效面積按照被征收房屋單位平方米造價結合成新予以補償。因交易等原因造成被征收房屋面積小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積的,按照交易后剩余面積實行產權調換。單位平方米造價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標準執行。
產權調換后,被征收人可按800元/平方米申請增購,增購面積為人均15平方米建筑面積。
第十條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按對應安置房屋所在區域房地產市場評估基準價乘以應安置面積予以補償。應安置面積應依據本辦法第九條進行結算(含人均可以購買的15平方米建筑面積)。
第十一條與被征收集體土地上住宅房屋有關的下列人員,可以認定為本辦法的被征收人,但已享受房改售房(含集資建房和經濟適用房)等住房福利政策的除外:
(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配偶,及其共同生育和依法收養的子女;
(二)原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政策性農轉非人員;
(三)原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在讀大中專學生、現役軍人和正在服刑人員;
(四)符合房屋安置資格和計劃生育政策的孕婦尚未出生的孕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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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安徽2021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1年安徽拆遷標準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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