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非居住房屋怎么補償安置2025,拆遷非居住房屋的補償安置,拆遷非居住房屋的補償安置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一、補償內容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拆遷非居住房屋時,被征收人通常可以獲得的補償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
拆遷非居住房屋的補償安置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一、補償內容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拆遷非居住房屋時,被征收人通常可以獲得的補償包括:
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二、補償方式
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具體方式由被拆遷人選擇。
貨幣補償: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來確定具體的補償金額。
房屋產權調換: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需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然后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
三、其他注意事項
如果是拆遷公益事業用房的,拆遷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給予貨幣補償。此外,如果是租賃房屋,且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也應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總的來說,拆遷非居住房屋的補償安置是一個復雜且具體的過程,需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并確保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如有任何疑問或爭議,建議咨詢或尋求專業法律人士的幫助。
法律分析:非居住房屋拆遷需要補償,非居住房屋拆遷補償的計算是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價加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用。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價、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用,由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拆遷非居住房屋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或者實行與貨幣補償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但拆遷用于非公益事業房屋附屬物的,不作產權調換,只能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
一、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拆遷補償的方式
拆遷補償的方式有兩種:既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產權調換可以實行以房屋建筑面積為基礎,結算差價或不結算差價的就地安置或異地產權調換。
(二)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主體
由于被拆遷房屋有私有房屋與公有房屋之區別,故拆遷私有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而拆遷公有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房屋使用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分別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1、拆遷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
2、拆遷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私有居住房屋的;
3、拆遷房管部門依法代管的房屋的;
4、拆遷宗教團體委托房管部門代理經租的房屋的。
上述所稱的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包括由房管部門代理經租的私有居住房屋、落實私房政策后由房管部門代為經租的居住房屋,以及1983年12月17日《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實施前已經建立租賃關系,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且租賃關系延續至今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
(三)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內容
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要注意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
1、訂立協議的主體;
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質、建筑面積;
3、補償安置方式;
4、貨幣補償金額;
5、搬遷期限;
6、違約責任;
7、爭議的處理;
8、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還須注意如實行房屋調換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內容還應當包括調換房屋的價值金額、面積、地點、層次和房屋交付時間等事項,拆遷人應當向被拆遷人支付搬家補助費、設備遷移費。拆遷居住房屋以期房調換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在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根據建設情況約定過渡期,并遵守過渡期的約定。過渡期內,由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拆遷人還應支付過渡期內的臨時安置補助費。搬家補助費、設備遷移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則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房地資源局制定。
二、河南省房屋征地補償安置方式
(1)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
(2)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
(3)被拆除房屋評估如選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由征地單位委托具有房屋拆遷評估資格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及價格補貼標準,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場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公布。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補償安置:
(1)對未轉為城鎮戶籍的被拆遷人應當按下列規定予以補償安置:
(2)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
(3)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給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被拆遷人申請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審批程序,按照國家和當地農村住房建設的有關規定執行。
(4)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被拆遷人不得再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則應當是使被拆遷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遷而降低。
三、貨幣補償款怎么領取
拆遷人應當將貨幣補償款以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的名義存入本市銀行,由銀行開具特種存款單。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法律分析:在農村拆遷中一般分為兩個部分,一是原有房屋的補償,二是針對戶口的補償。如果你是非農戶口那么也就代表你不是村集體成員,這樣的話針對戶口的補償你是享受不了的。有農業戶口的能得到安置補助,沒有農業戶口的可能得不到安置補助。即使遷一個人回農村,也仍然是非農業戶口,也不會得到安置補助。
農村房屋拆遷,是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適用《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因此應當對農業戶口人員給予安置補助,非農業戶口人員一般沒有農村村民資格,不能享受農村村民待遇,因而不能得到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的安置補助一般是安置房,非農業戶口人員的房屋拆遷只能得到貨幣補償,而不能得到安置房。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八條 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1、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的區別
因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價格的差異,導致動遷時雙方對房屋性質爭論頗多。而以下情況下為非居住用房。
(1)原始設計為非居住房屋,延續至拆遷時仍作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可以認定為非居住房屋;
(2)公房承租人與所有人簽訂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賃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賃關系的,可以認定為非居住房屋;
(3)房地產權證記載的權利人為單位,可以認定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設計為居住房屋以及實際用作職工或者職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
(4)原始設計為居住房屋,經市或區(縣)房地局批準居住房屋改變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認定為非居住房屋。但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已經以居住房屋作為營業場所并領取營業執照的,可以認定為非居住房屋;在2001年11月1日以后,以居住房屋作為經營場所并領取營業執照,未經市或區(縣)房地局批準居住房屋改變為非居住用途的,不認定為非居住房屋。
2、非居住用房包括什么?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通常以房產證注明的房屋類型作為判斷房屋用途的標準。
除房屋類型表明為住宅外的房屋通常為非居住用房,一般包括:
(1)工業、交通、倉儲用房,商業、金融和信息用房;
(2)教育、醫療衛生和科研用房;
(3)文化、新聞、娛樂、園林綠化、體育用房,機關事業辦公用房;
(4)軍事用房;
(5)其他用房。
需要注意的是,對于中途存在房屋用途改變行為的房屋性質的認定,一般遵循以下原則:
(1)房地產權證記載的權利人為單位,可以認定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設計為居住房屋以及實際用于職工或者職工家屬居住使用的除外;
(2)始設計為居住房屋,經市或區縣房地局批準居住房屋改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認定為非居住房屋。已經以居住房屋作為經營場所并領取營業執照的,可以認定為非居住房屋。
3、拆遷非居住房屋實行怎樣的補償安置方式?
拆遷非居住房屋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或者實行與貨幣補償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但拆遷用于非公益事業房屋附屬物的,不作產權調換,只能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
4、拆遷非居住房屋時,貨幣補償金額如何確定?
非居住房屋的貨幣補償金額應當根據被拆除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確定,不適用最低補償單價標準和價格補貼。
(1)拆除未出租非居住房屋,對所有人的補償款為: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除房屋的市場評估價×100%。
(2)拆除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對所有人的補償款為:
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除房屋的市場評估價×20%;對承租人的補償款為: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除房屋的市場評估價×80%。
(3)拆除房管部門代管的非居住房屋,對所有人的補償款為: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除房屋的市場評估價×100%;對承租人的補償款為: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除房屋的市場評估價×80%。
(4)拆除房管部門代理經租的宗教團體所有非居住房屋,對所有人的補償款為: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除房屋的市場評估價×100%;對承租人的補償款為:貨幣補償金額=市場評估價×80%。
5、拆遷非居住房屋時,拆遷人還應當向被拆遷人、承租人補償哪些費用?
(1)按國家和本市規定的貨物運輸價格、設備安裝價格計算的設備搬遷和安裝費用;
(2)無法恢復使用的設備按重置價結合成新結算的費用;
(3)因拆遷造成的停產、停業的適當補償。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法律主觀:在房改中住房補貼怎樣補一、住房補貼可能只在大中城市增發。住房補貼是由于現行職工工資收入與住房價格之間的差距過大而增發的。現在一般小城市(鎮)房價收入比(一套中等水平住房的售價與家庭平均年收入比)在合理的范圍內,普通工薪階層(中等收入家庭)在建立 住房公積金 后,均能以其工資收入加上住房金融支持,買得起經濟適用商品住房。因此,在一般小城市(鎮)可以考慮不必發住房補貼。二、關于住房補貼的比重。發放住房補貼后購房,職工個人承擔住房支出的款額不能代于房改成本價買房。以職工20年分期付款購買一套普通住房的月支付房價不低于家庭工資收入的15%作為依據。住房補貼發放比例,主要根據房價收入比,即以當地的住房價格和職工的收入水平來控制。如大城市住房價格高,補貼就可能占房價的50%至70%;中等城市房價低一些,補貼可能占30%到50%,小城市和鎮就不必發住房補貼了。三、關于住房補貼發放的方式。住房補貼可以采取按月計發。按月發補貼對增加住房的有效需求影響度大,可以在住房公積金和商業銀行的住房貸款配合下,使更多的職工在較早期就實現住房消費,然后用補貼和收入逐步歸還貸款,因此,按月發住房補貼應該是主要的補貼方式,對需要補貼的職工比較少,補貼比較小,原住房建設資金來源不甚穩定的城市和單位,可一次性對買房職工發放住房補貼。四、關于財政資金轉換問題。停止住房福利性的實物分配,實行新房新制度,可先在機關、事業單位實施,一方面,可起到推行新制度的示范帶頭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通過住房資金轉換,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推動經濟發展,因此,財政資金轉換問題必須在新的改革推行前得以落實,各級財政原用于住房建設的資金,可按一定的基數核定,轉換成行政機關和部分事業單位職工的住房補貼。五、關于房改政策的銜接性。增發住房補貼后,居民購買經濟實用住房,要與《決定》規定的職工購買房改成本價住房相銜接,即在兩種情況下,購買同樣條件的住房,個人支付的房款大體相同,前者比后者要銷多些。六、關于企業的住房補貼。首先是停止無償分房,其次是聯系房價增發補貼。企業情況千差萬別,工資水平高(即工資中住房消費含量到位)的企業,可不增發補貼;工資水平一般,資金轉化到有困難的企業,應在調整工資結構和增加工資時,逐步體現補貼因素;對困難企業,在效益好轉時,再予考慮。財政、稅務機關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企業所得稅 稅前列支的工資數額。七、允許購建房資金來源的多樣化。目前,各地各系統購建住房資金是多渠道和多樣化的,在住房實物分配向貨幣分配轉化時,除利用好原有基礎建設投資資金的轉化外,還應特別注意保留和擴大多方籌集的建房資金,以保證的增加住宅建設的規模。
●非居住用房拆遷
●非居住用房拆遷補償公式
●非住宅拆遷補償是否比住房拆遷高
●非住宅拆遷是按什么比例
●非住宅拆遷補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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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動遷補償款明細
●拆遷時非住宅和住宅哪個先拆
●房屋拆遷里面的住宅與非住宅的區別
●非居住用房拆遷怎么賠償
●拆遷非居住房屋的補償安置費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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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非居住房屋的補償安置費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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